單身公寓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6日

  為加強單身公寓的管理,做好服務工作,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單身公寓管理條例

  第一條:保證人住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清潔、整齊,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單身宿舍指公司在為外地駐廠工作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辦公室負責單身宿舍的安排、管理、協調和控制。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確認、審批住宿人員的資格、條件。

  第六條:根據樓層入住人員情況,各樓層選派1或2人為樓長,負責對本樓層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七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2.入住人員需交納押金500元,退住時物品完好無損給與退還。

  3.所有人員在人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八條:宿舍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辦公室統一整理備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3.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個人主動申請不再住宿者,應於離職或申請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4.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5.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辦公室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6.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床鋪、床墊、桌子、椅子及宿舍原有的衛生間裝置、門窗、牆壁和地板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7.辦公室應當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

  8.每層樓設就樓長一或二名,其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樓層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各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樓長應當及時通知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十條: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房間以及走廊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不準養各種寵物。

  4.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5.暫時不用的衣、鞋等不得隨意擺放。

  6.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7.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接電源線,嚴禁使用500w以上大功率電器,違者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8.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9.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10.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自行負責。

  11.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呈報辦公室和公司領導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處罰200元。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每人處罰500元。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除照價賠償或承擔維修費用外,處罰200元。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住宿人員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處罰300元。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處罰200-500元。

  6.有偷竊行為的,發現一次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解釋此制度。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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