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在,就一起來看看以下三篇的文章吧!

  範文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佈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範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裝置、設施是否處於正常的安全執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專案、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儘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專案,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並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後,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後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於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並經有關人員簽字後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於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後,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後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並驗收合格後,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並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複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銷號。

  6、局面複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彙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對於一般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應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將聯絡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區域性或者全部停產停業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並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二條、任何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公司舉報。公司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後,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並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並履行交接程式。

  第三條、事故隱患的範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裝置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洩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汙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裝置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四條、結合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每週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公司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並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五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或者停止作業,對難以暫停或停產停業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裝置,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整改工作結束後,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公司領導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裝置的執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執行。

  第八條、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個

  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 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1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區域性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 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並簽發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並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 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並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範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執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2

  3裝置維護保養、主體裝置、等裝置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5裝置檢修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6企業防雷、防汛、防颱風、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7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8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境汙染措施情況必查;

  9新改擴建建設專案設立批准、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式執行情況必查;

  5.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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