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接班的管理制度範本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各種制度範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一、目的
為規範生產班組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確交接班的方法、內容和雙方責任和權利,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責任心,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確保生產穩定、連續、安全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執行期間的生產裝置班組交接班的管理。
三、職能分工
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交接班的管理。
四、定義
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產班組在完成工作時間即將下班,下一生產班組即將上班,兩個班組進行工作交接的過程。
五、交接班程式與內容
1、交班準備
1一次全面檢查:交班班組員工在交班前1小時在保證正常生產的同時,必須對本崗位裝置執行、生產操作、公用工具、安全文明生產環境整潔、整理情況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2做好交接記錄:交班前20分鐘將本班生產、衛生、工具等檢查情況真實詳細記錄在《交接記錄表》上。
2、接班準備
1準時到崗: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公司,按規定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到達自已崗位,保證有足夠的時間瞭解本班工作任務和上班工作情況,並進行預先檢查,一般要求提前10—15分鐘到達崗位。
2檢查簽字:接班班組人員到達各自崗位後,檢視交接班記錄,認真聽取並詢問交班者介紹,進入現場對所屬生產、機械裝置執行、操作、衛生、工具用具、安全等情況,進行逐項檢查,重點生產部位要重點檢查,一點一點的交接,重要的生產資料一個一個的交接,重要的工具一件一件的交接。特別注意應將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情況以及注意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員對以上內容核對無誤,符合交班規定的條件,向接班的當班班長報告、確認,待正點時間方可在記錄表上簽字,然後由接班班長召開班前後會,聽取各崗位工人彙報後再佈置任務和指出交接班中應注意事項。
3、召開班前會
①召開班前會時間:交班班組下班時間之前10分鐘,接班班長應組織全體班組成員開班前會10分鐘內。
②班前會地點:車間內
③會議主持:接班班長
4、班前會議過程
①接班班組員工在車間集合列隊召開班前會。
②接班班長點名考勤。
③交班班長作交班報告。
④生產部門或相關專業管理人員作指示或簡短培訓。
⑤接班班長安排本班生產任務與生產注意事項。
⑥接班班長或班組安全員強調安全生產有關事項。
⑦接班人員無異議後,接班班長宣佈同意接班,班前會結束,各崗人員到崗位簽字接班。
⑧接班者未簽名以視未接班,簽名後以視接班,交班中出現異議的,由交班班長安排或雙方班長協商解決。
⑨交接班手續完成後,由交接雙方班長填寫交接班記錄,將交接班情況詳細記錄,並在記錄上簽字,以便查考。必要時,交接班班長還應各自召集本班人員開班前會和班後會,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或進行班後總結。
五、交接班內容與要求
交接班者在交接前應認真檢查各工藝控制點和裝置運轉情況,並認真填寫交班記錄,主動向班、組長彙報生產情況,交班時應在現場詳細、如實地向接班者介紹生產情況,做到:“十交、十不交”。
1、“十交”內容及要求
1交生產進度產量完成情況:交本班生產、工藝指標、產品質量、產量入庫和任務完成情況;
2交裝置執行情況:當班期間裝置開、停時間,停機原因。若遇裝置故障,則必須說明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處理情況、遺留問題以及其它注意事項。交接中對重要的崗位、關鍵的裝置及有關安全附件,操作控制儀表執行使用及維護保養情況等要逐一交代,不可疏忽。
3交安全:交當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環保、事故情況。不安全因素不正常情況排查及已採取的預防措施和事故包括事故隱患處理情況;
4交公用工器具是否齊全、完好:認真交接清點工具、用具和各種消防、防護器材,數量齊全、清潔完好並檢視其質量缺損情況工具損壞或遺失要詳細說明原因。
5交工藝指標過程控制情況:交重要的資料、重要的工藝指標執行控制經驗和注意事項情況和為下一班所做的準備工作要認真交接。
6交臺賬記錄:交原始記錄是否正確、清楚、完整。
7交生產線上存放的原、輔材料是否與生產任務單要求使用的材料相符。及產品質量及存在的問題。
8交接公司檔案、通知、通報、指令等有關內容。
9交衛生:交接崗位區域環境衛生和裝置衛生整潔情況。
10交裝置、管道等崗位跑、冒、滴、漏情況。
2、“十不交”內容與要求
1生產不正常或事故隱患不明未處理完不交接;
2裝置維護不好或情況不明不交接;
3崗位責任區內清潔衛生未清掃的,區域不清潔不得交接班;
4原始記錄不全、不齊、不準、不清楚不交。
5接班者馬虎、不嚴格,指標任務未完成,原因不清不交接。
6遇事故正在處理或正在進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裝置運轉正常後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時,經領導批准,進行交接班。
7接班人酒後上班或精神狀態嚴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
8接班人員未到崗的,不得交接班;
9工具、用具、儀器儀表不齊全、或未清理、未點清不交接:各工具損壞或遺失要詳細說明原因,分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賠償手續。
10交、接班人不簽字的,不得交接班。
六、交接班注意事項
1、對口交接:交接班員工應做到堅持原則、發揚團結協作的風格。交接班均需本人進行交接,不得委託他人。接班人員與交班人到齊後,由交班班長和接班班長、各崗位交班組長與接班組長、交班組員與接班組員相互對口交接。
2、交接事項:用記錄和口述方式,真實詳細地向接班者交清當班安全、環保、生產和裝置執行狀況、操作體會、注意事項,發現問題或隱患,主管指示等,如當班有事故或異常情況發生過,必須要講解事故或異常情況發生經過、可能的原因、事故損失情況、事故的處理情況和經驗教訓等內容,交班者應在現場說清楚。交班者應如實向接班者反映生產狀況,接班者應認真、仔細檢查生產各方面是否正常,做到交接班清楚。
3、“五清”和“兩交接:交接班時應謹慎細緻,應該看到的就要看到;應該聽到的就要聽到;應該用手摸到的就要摸到。交接時應做到“五清”和“兩交接”
1“五清”即: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2“兩交接”即:現場交接和實物交接
現場交接:指現場裝置包括二次裝置經過操作方式變更或檢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別是接地線,裝置存在缺陷,保護的停復役、變更和定值更改,訊號裝置情況,要在現場交接清楚。
實物交接:指具體物件如:檔案通知、公用工具用具、儀器儀表等物件要交接實物,不能只進行帳面交接。
4、接班未明事宜:在交班過程中,接班人員對現場檢查、臺賬記錄、生產操作經驗和方法、事故的原因、安全生產、質量、裝置、環保等相關的內容提出異議,交班人員應一一解答,對達不到交班條件的應及時整改,特殊情況整改後仍達不到交班條件,應向上級彙報,協商解決。問題未解決前交班班長和崗位所在人員不得離開崗位,繼續處理遺留問題,接班者先接受本崗位爭議工作外的其他工作,並有義務配合、協助交班者共同處理遺留問題。
5、接班離崗:
1交接班在接班人員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員不得離崗,應在接班人員檢查完畢正式簽字接班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以後發生的情況由接班者負責;
2交班者如有故障未處理完畢,需接班人員同意方可離崗,如有疑問應立即立即向接班班長彙報。
3若在規定交班時間內接班人員未能按時到崗接班,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但責任應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班長可向上級請示同意後可以進行交接班,但接班崗位的人員安排由雙方班長協商解決。一般情況由交班人員繼續頂崗,直到接班人員到崗。特殊情況時,可由主管領導指定接班班長臨時頂崗。
6、交接班責任追究:
1交班人員如有遺漏問題沒交待指接班不易發現的問題而產生的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
2交接班前發生或發現的問題應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後發生和發現的問題應由接班者負責。
3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交接班記錄為準,凡遺漏應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負責;凡未認真檢視、理解交接班記錄,或對自己不清楚的事項又不及時詢問的,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雙方都沒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雙方都應負責。
4若各崗位交接不符合規定,接班者可拒絕簽名,同時彙報班長,問題解決後,交班者才可下班,接班者應迅速將生產恢復正常。
5接班人員在交接班前檢查過程中,馬虎了事,未發現交班人員的記錄與現場不符,且已經簽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顯證據證明為上班責任的外,原則上所有責任由接班人員承擔。
6接班人員在接班後操作有誤出現的不良後果由接班者承擔責任。
7接班者一上班就發現交班者有故意隱瞞事故或異常情況之嫌,證據確鑿的,但接班者已接班,接班後又發生了不良後果,由交班者承擔責任。
8交接班有分歧時,儘可能由兩班長協商解決,兩班有異議且可能對生產有嚴重影響、確有重大原則問題爭執不下的,可直接向主管彙報,主管應即時處理解決。
9交班過程中嚴禁推諉扯皮、故意刁難或拖延時間。
10特種裝置、附屬裝置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要開蓋或開車試用檢查驗收。
7、交接記錄:
1各崗位必須按要求設定交接班記錄本,為方便管理,交接班記錄本的格式及紙張大小,由生產技術部統一規定和配置。各崗位的交接班記錄本應放置在崗位較明顯或固定的地方。
2崗位交接班記錄本應認真按要求填寫,格式力求簡捷,文字表達力求清楚、詳盡,以免產生歧義,各交接班員工不得敷衍塞責,馬馬虎虎。
8、交接生產:各崗位員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後,應立即投入到生產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藉口以各種理由或是交接班問題而拖延時間。
七、監督檢查與考核
1、生產管理人員部門主管、經理、廠長與有關專職管理人員不定期參加和抽查交接班,監督、檢查交接班制度落實情況並及時規範其要求、程式及內容。對崗位交接班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指導。在檢查交接班的同時,還應檢查員工的勞動紀律、安全操作情況、著裝以及上崗操作證等。
2、班長對本班交接班是否到位負主要責任,副班長、組長負連帶責任。
3、交班不清私自下班的,按早退處罰。
4、交接班記錄填寫不規範或提前填寫的,一次罰款20-50元。
5、因交接班不清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隱患的,按事故責任追究辦法加重處罰。
6、對於在交接班過程中有違規的,生產部根據《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生產班組考核管理規定》、《生產員工考核管理規定》給予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二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二、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瞭解變電所執行情況。
四、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六、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 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 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三
車間交接班制度
1、我廠凡從事倒班工作的崗位,前後兩班的操作員工務必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的清,接的明,以利於生產的穩定進行。
2、接班人員提前二十分鐘穿戴好勞保,參加班前會,對勞保不齊者,不準上崗。
3、接班人員提前十分鐘到達崗位,認真聽取接班人員介紹本崗位生產操作,裝置運轉,事故處理,安全生產,衛生清掃和上級交辦的工作。
4、接班人員按上班人員交代的事項進行認真檢查核對,並做好記錄,交接班班長雙方認真填寫交接記錄,寫上接班任務簽字。
5、交接班任務要做到
1本班任務完成和裝置執行記錄清楚
2本班發生的主要事情記錄清楚
3本班發生的異常現象以及處理記錄清楚
4上班交代或領導講評批示,傳達會議精神記錄清楚
5簽字記錄清楚。
七不交
1裝置不保養不接班
2裝置異常不記錄無明確指示不交班
3安裝裝置不齊全無記錄無明確指示不交班
4區域裝置衛生不貼合要求不接班
5崗位不明確負責交接班人員不交班
6工具、用具、儀器不齊全不交班
7原料物資需要交待不清不交班
四
班組交接班管理規定
交接班是兩個執行班組的一個正常銜接,是上一個班全面詳盡地向下一個班交待與傳達生產狀況的一個很重要的環節,保證生產連續進行的一項重要制度。因此為了平穩、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規定。
1。交接班時間:
小班夜班交接時間為8:00-8:30,若班車堵車或車維修等因素造成去各井場時間較晚,酌情掌握交接班時間。二、交接班地點:
1.在值班室進行工作交接並交接交接班記錄本上方所記載具體事宜。
2.在生產現場對生產狀況以及衛生進行確認與交接。
3.在庫房進行工具確認與交接。
三、交接班手續:
雙方以在記錄本以及交接狀況表的簽字欄簽字認可為界,簽字確認後,代表交接班手續已履行完畢,之後雙方不得爭執。
四.交接班規定
1.當班人員在下班前應做好交班準備工作,將本班機器現狀、存在問題等狀況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上。
2.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3.交班人員應將本班工作進行狀況做好詳細記錄,並向接班人員如實反映。
4.接班人員應認真閱讀交接本記錄本,以瞭解上一班的工作狀況。
5.交接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裝置執行狀況。
6.交清本班裝置執行狀況、存在問題及領導指示、注意事項等,確實不能在本班完成的工作,經上級領導核准同意後,方可移交給接班人員。
7.交接班人員務必應對應對口交接,同時認真檢查各種指示儀表,其顯示應正常。不許搞信用交接班。
8.接、交班人員根據劃分的區域共同到現場,巡視檢查裝置有無異常狀況,檢查結果相互彙報。
9.交班人務必做到四不離崗:即接班人員不到不離崗;未交接清楚不離崗;凡本班發生的故障未處理好不離崗上級領導同意除外;因交班不清楚,接班人不一樣意接班不離崗。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交班人負責。
五
1、交接班人員要提前做好交接準備,接班人員換完工服到崗位後,進行逐點逐項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將交接資料和存在問題認真記入執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中。
2、交標準班應交:
1、領導的指令或上級來檢查的狀況。
2、裝置執行狀況及主要引數。
3、當班的重點工作進展狀況。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產的重點事宜。
5、本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隱患。
6、安全保護設施是否有異常狀況。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內衛生狀況。
3、交接班過程堅持:重要部位一點一點的交接,重要資料一個一個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
4、交接班應堅持做到:資料資料記錄不全、不準不交接,特殊工種崗位不交給無證上崗者及勞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處理事故或故障時不交接。
5、交接班時要嚴肅認真,對交接班人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在交接班前發現的問題由交班方負責,接班者驗收合格後交班方才可離去。
6、交班完畢後,對發現的大小問題,一律歸接班人員負責,交班人不負任何職責。
7、交接班後,雙方未簽字或問題未處理完不能離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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