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加工廠管理制度範文
為確保小加工廠加工過程的安全有序,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辦理需負責人同意。
2、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做為交接班時間。
3、嚴格請、銷假制度:上班遲到10分鐘,對其進行批評教育;1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二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8、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10、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11、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12、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13、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14、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5、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6、嚴禁在公司及宿舍打架,一經發現,予於開除,同時醫藥費有打架雙方承擔。
三
為創造一個和諧穩定,共同發展的生活環境和生產環境,公司全體員工需認真遵守以下規定。
一勞動紀律
一.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二.車間內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嚴禁吸菸。
三.愛惜公物。
四.車間內物品要擺放整齊。
五.工作時間不準睡崗,脫崗,串崗。未經廠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出廠。否則作曠工處理。
六.工作時間不得打鬧、閒聊、吃零食等與工作無關之事。
七.工作時間不準幹私活,接電話須得控制時間。
八.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及時清理自己工作場所周圍的垃圾。廢料、廢件應及時交付給有關人員,不得隨意丟棄。
九.各車間值日人員應負責好當天整個車間的衛生打掃工作。工作結束後,認真打掃並檢查各機器、電器、電燈是否關好。離開時,注意門窗是否已經關好。
十.認真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書面陳述或及時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並陳述正當理由。不得與領導發生口角爭執或打架等行為。
二生產紀律
一.積極對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對待產品質量問題。
二.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三.嚴格執行各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生產過程中,做好自檢、互檢工作。每一個員工都應對自己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負責,並及時更正。對有質量問題的半成品,應及時挑出並向上級領導反映。
五.生產過程中,如發現一些影響質量問題的因素並現場不能立即解決時,應及時向車間主管或有關領導反映,不得拖延時間或因此怠工。
六.各員工應樹立起控制成本,節約用料的責任感。按需領料,不多取、不濫用。做好領料時的登記工作。如有多餘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時退回倉庫管理人員。
七.有不符合生產要求的材料或廢料,不得隨意丟棄,應及時向倉庫管理人員調換合格用料。
八.認真對待工作任務。在開始每一個新的工作任務之前,應認真聽取車間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細則。
九.每一個員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損壞,需向倉庫管理人員以舊換新。如有故意損壞公物者,需按價賠償。
十.各車間生產人員不僅要嚴格遵守生產紀律總則,同時應嚴格按照各車間相應的操作守則進行操作。
三請假、辭工制度
一.員工有事需向廠領導提前請假,並提交請假條,待領導同意簽字後才能離開。不得私自曠工或離開。
二.請假條上需註明請假原因。如有請病假者,需出示醫院證明。
三.一個月內,請事假者不得超過兩次。
四.如有中途辭職不幹者應提前一個月告訴有關領導,不得臨時決定辭工。
四處罰條例
一.違紀處理方式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處罰處分三種。
二.口頭警告:如有違反紀律者,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各員工需重視領導的口頭警告,及時改正。
三.書面警告:對違反紀律情節嚴重者或無視口頭警告者,管理人員有權出示書面警告。被提出書面警告的人員應認真對待自己所犯過失,及時改正。
四.處罰、處分:對多次警告,勸聽無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員有權作出相應的、合理的懲罰。情節嚴重者或造成公司財物損失者,管理人員有權作出對其要求賠款或開除的處分。
十一、辭職條件: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准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1、連續曠工3次/月;2、不服從上級管理,與同事,主管爭吵3次/月;3、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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