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停車場協議合同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5日

  租賃必為有償,若雙方並未約定租金,僅約定一方將物交由他方無償使用者即非租賃,而系借貸契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停車場停放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東關大街停車場內 ,面積約 平方米停車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按每月 元收取乙方場地使用費。

  二、場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場地使用費按半年繳納一次。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停車場固定停車位的使用,並保證停車位在租賃期間的正常使用,因甲方場地原因引起的糾紛,由甲方協調處理。

  2、甲方為乙方提供停車場地的使用管理服務,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須遵守甲方車場的管理制度、聽從指揮。

  3、甲方負責車場場地及設施的安裝、維護、保養,保證場地的正常使用功能。

  4、乙方有權按協議規定的位置合理使用停車場地停放車輛。甲方要盡到對車輛油和輪胎的保管責任,如因甲方責任造成損失的,須予相應賠償。

  四、甲方擁有該使用場地的合法使用權,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週期內正常使用,場地內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經濟糾紛均與乙

  方無關。同時,非因不可抗力,甲方不能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使用合同約定的場地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五、合同期滿後,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停車場地並繳納約定的場地使用費,乙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六、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即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或物業公司

  乙方因公司的業務增長、車人擴大,增加了運輸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車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出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出租停車用地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車用地為××××平方米,地點:××市××路××號。

  第二條交租方式由銀行辦理轉賬人戶,賬戶為:

  第三條出租金額應按月計算,而每月3日定為交租日期,租金為每月×萬元人民幣,交租期限不得超於每月的12日。

  第四條租借方逾期付款,應按每日l‰的利息計算。

  第五條乙方對其車輛自己行使保管責任。

  第六條乙方除了停放其車隊的車輛外,還有權對外經營車輛保管業務。

  第七條乙方自行辦理消防、公安、工商、稅務等一切相關的法律手續。

  第八條乙方延遲兩個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場地。

  第九條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租借方對該土地僅作停車用地使用,並沒有出售權,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或違約,否則要負責租借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租方 份,租借方 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借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籤於:××市××路××號

  甲方車主或被保管方:

  範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 停車場停放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範圍: 停車場。

  第二條、承租期限:

  第三條、租賃費: 元/年大寫: 。

  第四條、付款方式:

  1、租賃費按半年支付,合同簽訂後10乙方在收到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半年的租賃費。

  2、此後每期租賃費的支付:每半年前10個工作日甲方開具合法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當期租賃費。

  第五條、所屬乙方公司及與其有關聯關係的車輛、乙方公司員工自有車輛以及乙方認可的的其他車輛進入車場時,甲方負有對上述車場車輛的免費保管義務,且不得因此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條、甲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依規定對停車場地的車輛進行管理,乙方予以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車場地內設施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適當賠償。

  2、甲方為乙方提供停車場地的使用管理服務,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須遵守甲方車場的管理制度、聽從指揮。

  3、甲方負責車場場地及設施的安裝、維護、保養,保證場地的正常使用功能,以及車場的清潔衛生工作。

  4、乙方有權按協議的規定合理使用停車場地停放車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對乙方車輛進行管理,甲方要盡到對車輛的保管責任,如因甲方責任造成損失的,須予等價賠償。

  5、乙方車輛分固定、臨時停放,固定停放的車輛應提供車牌號碼向甲方備案,若乙方需變更所停放車輛,乙方應提供車牌號碼到甲方處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6、乙方不得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車。

  7、合同期滿後,乙方仍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停車場地並交納約定的場地使用費,視為本合同期限自動延續,甲、乙雙方繼續享有本合同約定的一切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切義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反,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年租金價款總額20%的違約金。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出具本合同約定的票據,因甲方交付乙方票據導致乙方付款遲延的不視為乙方違約。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2、如因為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經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期間的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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