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勞動合同
超級市場,常簡稱超市,是指以顧客自選方式經營食品、家庭日用品、食物為主的大型綜合性零售商場,又稱自選商場,是許多國家特別是經濟發達國家的主要商業零售組織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公司名稱,以下稱“甲方”
營業場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勞動合同關係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
簡稱合同期限。
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個月。
三、甲、乙雙方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條件,在甲方的 部門擔任 崗位的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
二、甲乙雙方已經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業務發展和經營管
理的需要以及乙方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表現,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或在甲方所屬的不同部門或不同的分支機構之間調動。
三、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以主動、熱情、勤勉的工作態度,
按時、保質、保量、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和甲方確定的工作職責、指派的工作任務。乙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工作條件和業務機會為本人或第三人工作或服務,也不得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為本人或第三人辦理事務或提供服務,更不得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業務活動和利益相沖突的事項或業務。
第三條 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有機會和條件瞭解、掌握和使用甲方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等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生產配方、工藝流程、技術訣竅、設計圖紙等技術資訊,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戶資訊、貨源情報、採購資料、定價政策等經營資訊,以及在任何情況下,用於甲方業務的資訊、使甲方在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的資訊及甲方的內部機密資訊,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因履行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者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工作場所、人力資源等任何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各類資訊和資料,均屬於甲方的技術成果,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有權自由利用上述技術成果,但乙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自行使用、允許第三人使用或向第三人轉讓該職務成果。在甲方進行職務成果的申請、註冊、登記的過程中,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甲方所需的資訊和協助,以使甲方取得和行使相應的權利。
三、在合同期限內,為從事甲方規定或者指派的工作任務,乙方可使用上述技術成果和商業祕密,不得將其公開或洩露給任何第三人,也無權許可他人使用或公開。在乙方離職後,乙方不得自行使用上述技術成果和商業祕密,不得將其公開或洩露給任何第三人,也無權許可他人使用或公開,直至上述技術成果或商業祕密並非因乙方洩露而為公眾所知,或上述技術成果或商業祕密已為公眾所知。
四、在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時,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將涉及商業祕密和技術成果的物品和資料以及在合同期限內領取的所有物品和資料,包括但並不限於各類檔案、行動式電腦、電腦軟體、以及其他各類物品、資料、資訊載體等全部交回給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的期限和程式辦妥工作交接和款項結算等所有相關手續。若乙方在其個人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個人電腦、筆記本中存有任何商業祕密和技術成果,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商業祕密和技術成果的複製件,並將該商業祕密和技術成果從乙方的個人財產中永久刪除。若本款提及的複製或刪除因任何原因而無法實現,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轉移該個人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等於轉移時該個人財產實際市場價值的款項。在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簽署並交付給甲方一份書面證明,證明其已履行本款項下的義務。
五、在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後,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成果和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的安排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和地方立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乙方從事的崗位,在甲方向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並得到相應審批後,乙方同意執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工時制。
二、甲方為商業零售企業,因經營管理的需要,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安排,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三、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雙方約定的、甲方規定的和臨時指派的全部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和批覆手續。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條件。
二、甲方根據乙方不同崗位和工種的實際情況,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裝臵,並採取有效預防職業病危害的防護措施。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全勤獎 元,本勞動合同所涉及工資報酬金額均為人民幣。
二、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並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辦妥相關加班審批手續的,甲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按照上述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如遇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則應當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的規定,並全面地履行甲、乙雙方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乙方違反上述各項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甲方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的相關規定和雙方約定做出相應的處理。
三、甲方鼓勵乙方在履行其工作職責的過程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對乙方提出的並經甲方採納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可以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上述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均為甲方的技術成果,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規章制度和雙方有關約定的,包括但不限於:在合同期限內,被發現使用虛假學歷證明、身份證明和其他證明材料的;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包括乙方在內的全體勞動者或者工會說明情況、聽取勞動者或者工會的意見,並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後,可以裁減人員: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本合同期屆滿,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或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1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 乙方在試用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的;
5 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6 甲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致使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或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除前述第七、第八項約定的情形外,在本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必須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交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檔案,之後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結算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不支付離職結算的工資及相關待遇,並且甲方還有權通過必要途徑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十、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出資或安排乙方參加各類專項培訓的,或者乙方為管理人員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雙方另行簽訂專項協議,對雙方之間的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作出約定。如乙方未按照該
協議履行有關服務年限、競業禁止、違約賠償以及其他義務,即違反本合同或有關專項協議,應依照本合同或專項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如甲、乙雙方之間發生勞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雙方簽署的有關雙方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其它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名
授權代表: 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名稱 聯絡電話 地 址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聯絡電話 戶口所在地 簽訂日期
鑑於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型別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的 店
內從事營業員工作,工作崗位為 ,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說明的權利。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特殊情形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1、工作時間為全天制:7:00—19:00。
2、乙方按照上述所選擇的營業時間工作在商場,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必要貨物的整理、擺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3、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勞動報酬由甲方依法確定並分配,乙方的工資方式為:“基本工資+提成”構成。
2、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基本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提成以每月 日至次月 日期間銷售總額為基數,並按照相應的提成比例進行考核。
3、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他績效部分依照上條。
4、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期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勞動紀律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條款:
1、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未經請假善自離開崗位的,按照曠工處理。
2、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對甲方所屬分類檔案及財務的交接。
3、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名譽和利益。
4、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 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2日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並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未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另有約定的以雙方約定為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相的,按照有關規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 方:
簽字日期: 方: 乙簽字日期:
範文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地址: 戶籍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議,自願達成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全部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作。
第三條 甲方在保證身體健康的狀況下,安排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直至營業結束。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標準。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按門店的經營效益與個人表現來核定。
第六條 轉正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 元,次月15日為發放日。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範;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的財產。
第八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勞動條件的。
第十二條 其它:乙方必須遵守公司內部規定、標準規章等,若因乙方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因根據責任大小給予相應賠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吉泰時代購物中心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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