伺服器採購合同
簽訂採購合同的程式根據不同的採購方式而有所不同,這裡主要談採購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式。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篇一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所約定的伺服器,乙方向甲方銷售本合同所約定的裝置,並且提供伺服器作業系統的基本安裝、技術支援。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第二條 裝置價款
1、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9600.00元大寫:人民幣玖仟陸佰元整,明細價格表詳見上表。除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價款。
2、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稅費。
第三條 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按照下述方式支付合同價款:貨物到達當日開箱檢查無誤並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當日付全款現金。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開箱檢驗
1、本合同裝置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代表共同進行。如開箱檢驗中發現合同裝置有缺貨、損傷、破損或與裝箱單不符的現象,則應由甲方和乙方的代表當場作出確認。如證實上述的缺貨、損傷是由乙方包括乙方所委託的承運人原因所致,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補足、更換短缺或受損部件
2、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在貨到交付地點或買方倉儲地點後未能在3日內開箱,甲方將妥善保管貨物。在具備開箱檢驗條件的情況下,如因乙方原因未於甲方通知檢驗的3日內進行檢驗,而且雙方未就另行確定開箱檢驗日期達成一致,則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合同裝置存在任何短缺、缺陷和損壞,並且上述短缺、缺陷或損壞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則乙方應在開箱後15日內免費替換或補足。
第五條 安裝和驗收
1、裝置安裝
1合同裝置的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指派相關技術人員予以在本市協助作業系統的安裝。
2安裝工作開始前,甲方應準備好安裝環境和條件。乙方在甲方協助下進行作業系統的安裝,其他相關應用軟體由甲方自行安裝。
第六條 質量保證與保修
1、乙方應保證其交付的裝置為全新的,並符合本合同所述規格、質量和技術特性。裝置保修期按DELL廠商標準執行,為三年有限現場保修。
2、保修期內如果裝置出現問題,由戴爾廠商提供服務,為3年5*124小時上門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約定,違約方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濟南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於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在本合同上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範文篇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與上海華映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購伺服器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購貨物數量及價格價格單位:元人民幣
第二條 交貨日期與交貨方式
2.1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定購之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即 ,並指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同進行部署,安裝和除錯,交貨日期以乙方簽收為準;
2.2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三條 驗收和服務標準
3.1 驗收標準:交貨後 3.2 如果驗收合格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在該期限內,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更換或退貨處理。 3.3 服務標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的 5 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劃賬方式支付總貨款的 30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驗收合格後的 5 個工作日內支付 60 %的餘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從裝置簽收單簽收之日起6個月之內支付剩餘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
附公司賬戶: 公司名稱: 帳 號: 開戶銀行:
第六條 貨物故障處理
6.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的貨物的產品說明、合格證、保修單,並在交貨時向甲方解釋相關的保修條款。
6.2 在相關保修期內的貨物若出現質量問題,若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更換。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貨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以外的故障,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因締約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反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從應付款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貨,每遲延一日,按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對方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日曆日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拒絕對方建議。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署後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指定聯絡人: 簽訂日期:
乙方需方: 地址: 電話: 指定聯絡人: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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