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中黨徽佩戴要求的是什麼
共產黨員的黨徽雖說是小小的一枚,但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誌,更是能提醒始終不忘黨員身份,因此是有佩戴要求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黨章中黨徽佩戴要求,希望大家喜歡!
黨章中黨徽佩戴要求
1、黨徽是黨的象徵,是黨員身份的標誌,每位共產黨員必須佩戴。
2、在職黨員工作時間必須佩戴黨徽,平常生活中提倡佩戴黨徽,無職黨員提倡佩戴黨徽。
3、在大型集體活動、重要節假日期間號召黨員集體佩戴黨徽;黨內重大活動期間如黨員志願者服務、黨員集體宣誓、黨員冬訓等、黨內重要會議期間如黨員代表大會、黨內工作表彰大會、黨性教育大會及支部黨員大會等,黨員必須佩戴黨徽。
4、經審批後的預備黨員應按要求佩戴黨徽。
5、黨員要衣著整潔、形象健康,黨徽應佩戴在外衣左上胸正中醒目位置。
6、黨員要時刻牢記自己的黨員身份,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帶頭髮揮先鋒模範作用。尤其是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當黨和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和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要敢於挺身而出,堅決抵制邪惡,弘揚社會正氣。
黨章中黨徽佩戴考核
1、各級黨組織對黨員佩戴黨徽情況進行嚴格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紀檢和組織部門要不定期開展黨員黨徽佩戴情況督查,併發出督查通報。
2、將黨徽佩戴情況與黨員民主評議、處置不合格黨員緊密結合起來。黨員第一次違反黨徽佩戴要求的,在支部內進行通報批評,本年度內不能評議為優秀黨員;第二次違反要求的,黨員本人必須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做出書面檢查;三次及以上違反黨徽佩戴要求的,正式黨員本年度評議為不合格黨員,情節嚴重的給予黨內警告以上處分,預備黨員預備期延長半年或取消預備資格。
3、各級黨組織必須認真做好黨徽佩戴督查工作,凡經督查核實全年不佩戴黨徽人數超過按要求應佩戴黨徽的黨員人數20%的,取消該黨組織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不能評議為優秀。情節嚴重的由組織找黨組織負責人誡免談話,或免除其黨組織負責人職務。
4、群眾舉報監督制度。凡正式黨員身份不按照要求佩戴黨徽和佩戴黨徽違反《八項規定》和從事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人民群眾和知情者都可以向紀檢部門舉報,紀檢和組織部門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黨徽佩戴的條例規定
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的尊嚴,使黨旗黨徽的製作、使用規範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的黨旗黨徽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誌。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應當尊重和愛護黨旗黨徽。
第三條 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第四條 黨旗的通用規格有下列五種:
一長288釐米,寬192釐米;
二長240釐米,寬160釐米;
三長192釐米,寬128釐米;
四長144釐米,寬96釐米;
五長96釐米,寬64釐米。
在特定場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規格黨旗的,報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准。用於懸掛的黨徽的具體尺寸,由使用黨徽的黨組織提出並報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批准。
第五條 黨旗和用於懸掛的黨徽,由中央組織部從生產國旗國徽的企業中指定企業,按照本規定所附的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法說明製作。
第六條 黨旗的使用範圍:
一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二黨內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
三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
按照國旗法規定應升掛國旗的場所,一般不同時懸掛黨旗。
第七條 黨徽的使用範圍:
一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組的印章印模中間應當刻有黨徽圖案;
二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會議,應當懸掛黨徽,並在黨徽兩側各布五面紅旗;
三黨的各級組織頒發的獎狀、證書和其他榮譽性文書、證件上,可以印黨徽圖案;
四黨內出版物上可以印黨徽圖案。
除上述情況外,使用黨徽及其圖案需經縣級和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准。
第八條 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
第九條 不得使用破損、汙損、褪色或不符合製作規定的黨旗黨徽。
第十條 黨旗黨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第十一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
本規定的黨組織和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當事人黨的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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