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感想心得體會範文
法治首先是憲法之治。依法治國的“法”,指的是以憲法為核心由各種法律規範組成的完整法律體系。接下來,小編跟你分享。
篇【1】
憲法修正案充分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關注和保護。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14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第三、充分認識了憲法的重要地位和這次修憲的重大意義。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國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法律保障。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對1982年憲法進行的第四次修改聲是我國憲政史上又一個里程碑,意義重大,影響深遠。這次修憲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堅持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與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與講法制的統一,反映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使憲法更加完善,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建立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夠發揮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後的憲法對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省,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篇【2】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國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斷深化,以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和依法行政的觀念逐步增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提高,在推進依法行政的實踐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
一是行政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款規定得過於原則化,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彈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規對一些政府機關的職責範圍界定不清,管理職權劃分模糊,有時產生多頭管理,重複執法的問題。
二是人治現象還較嚴重。由於受中國幾千年封建統治思想以及計劃經濟時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響,有的人個人意志、長官意志、特權思想比較重,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權力的自覺性還不高,甚至仍存在著“權大於法、權重於法”的觀念,自覺不自覺地出現“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的行為。加之部分群眾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不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千方百計地拉關係、托熟人、找門路、找領導,客觀上助長了一些幹部的長官意志、特權思想。
三是法治觀念淡薄。一些機關幹部片面認為,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執法機關,一般的政府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所謂依法行政問題,對自己要求不嚴,從而導致行政行為的盲目性、隨意性,甚至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罰代法等現象。
四是實用主義較為普遍。不少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採取實用主義的做法,對單位和個人有利的事情當仁不讓,沒有好處的事情拱手相讓,以致出現互相推諉、行政執法不作為的現象,嚴重地損害了行政機關的形象。
五是執法環境不寬鬆。由於社會關係網干擾較多,來自社會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縱橫交錯的關係網,無時無處不在嚴重地干擾著依法行政。致使許多本來並不複雜的事情,相關法律、法規條文也很明晰,但處理起來卻很棘手,導致久拖不決,決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執法監督不夠有力。在行政執法實踐中,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仍很不完善,監督制約乏力,存在監督真空、盲區,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還未真正達到全方位的監督。
上述問題有的屬於國家管理體制的問題,有的屬於行政執法運作機制的問題,有的屬於個人素質的問題。歸根到底,我認為主要是憲法和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對於國家體制、管理機制以及法律、法規不完善問題,我們要有一種信念,即堅信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有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向前推進,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現存的一些問題和難點一定會得到解決。而對我們每一位行政機關幹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為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務必從強化自身的憲法和法律意識入手,從維護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著眼,嚴格按照憲法的要求履行職責,自覺以憲法為準繩,把自己的從政行為納入憲法和法律的軌道,依法行政,從嚴治政,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實踐和具體的行為,為依憲治國、依法行政做出積極貢獻。
篇【3】
一、我們要把學習新憲法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結合起來,同認真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結合起來,促進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
二、要大力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全院教職工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要在全院教職工中大力宣傳憲法知識,使全院教職工瞭解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增強全體教職工對社會主義祖國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途徑和形式,參與學院的管理,真正做到依法治院、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努力把學院各項工作做好。
三、充分認識了憲法的重要地位和這次修憲的重大意義。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國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法律保障。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對1982年憲法進行的第四次修改聲是我國憲政史上又一個里程碑,意義重大,影響深遠。這次修憲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堅持中央提出的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與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與講法制的統一,反映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使憲法更加完善,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建立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夠發揮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後的憲法對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省,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四、學習貫徹實施憲法,要把握和深刻領會憲法的精神實質。我們學習憲法,要全面掌握憲法的基本內容,領會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我們國家舉什麼旗、走什麼路的根本問題,準確把握我國的國體、政體和基本社會制度,準確把握國家的根本任務,準確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應盡的基本義務,準確把握國家機構設定及其組織與原則等,並將憲法各項規定作為互相聯絡的有機整體,深刻認識憲法是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是從根本上保證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屬性,是從根本上保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基本主張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基礎,從而增強貫徹實施憲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確立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有利於鞏固和發展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把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寫入憲法,為堅持科學的發展觀提供了憲法保障。
五、要認真組織開展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憲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體,是一切法律法規的基礎和依據。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我們要以這次修改憲法為契機,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學習和宣傳活動,要把學習憲法同幹部培訓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專題講座、討論座談、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有聲勢、有深度的宣傳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憲法、宣傳憲法,提高民主決策、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