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習憲法的心得體會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5日

  憲法是關於人權的根本法,以人權為切入點來研究憲法,更能抓住憲法的本質。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習憲法的心得體會,供你參考!

  學習憲法的心得體會篇1

  認真學習憲法,增強憲政意識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

  現行憲法是新的歷史時期黨領導全國人民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5年來,先後制定了四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從形式上看,這部憲法是對一九七八年憲法的修改,實際上則不然,它不是以一九七八年憲法為基礎的,而是以一九五四年憲法為基礎,重新制定的新憲法。二十多年來,先後四次對部分內容作了修改,通過了四個憲法修正案,共31條。總的來看,現行憲法既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又反映了全黨全國人民對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這個根本問題認識的深化,從而使憲法更加完善,成為體現時代特徵、符合國情、與時俱進的憲法,對於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程序,發揮了並將繼續發揮巨大作用。

  一四項基本原則是立國之本立國基石,也是現行憲法體現的原則性。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既是我們黨的主張,又是全國人民的共同意願,也是現行憲法包括四個憲法修正案能夠立得好、站得住的四根支柱。四項基本原則是全黨全國人民團結前進的共同的政治基礎,又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特別是通過第三次和第四次對憲法部分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先後確定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實現國家指導思想的兩次與時俱進,對於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四項基本原則怎樣寫入憲法?當年在起草現行憲法的過程中,曾經有過兩個方案:一是直接寫入憲法條文,二是在憲法序言中闡述。經過反覆研究,認為寫入憲法條文存在一定的困難。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和堅持社會主義道路這兩項基本原則,當然應該寫入憲法條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違反。但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兩項基本原則,則主要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要求,而不能要求非黨的組織和個人都要信仰馬克思主義,都要服從各級黨組織的決議,並依靠國家強制力予以保證。因此,比較來比較去,最後確定還是把四項基本原則寫入序言為好,認為在序言中用敘述歷史事實的辦法對四項基本原則加以闡述較為順理成章。憲法序言回顧了一百多年來中國革命的歷史,指出二十世紀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偉大歷史變革,其中有四件最重大的歷史事件。除了一九一一年的辛亥革命是孫中山先生領導的以外,其他三件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的。這三件大事是: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了幾千年的剝削制度,建立起社會主義制度;經濟建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基本形成了獨立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工業體系。從這些偉大的歷史變革中,中國人民得出的最基本的結論是: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四項基本原則既反映了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發展規律,又是本稿件版權屬517878祕書網中國億萬人民在長期鬥爭中作出的決定性選擇。憲法由序言開篇,最根本的就是要表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歷史的結論和人民的選擇。因此,無論對憲法如何修改,憲法序言是決不能刪去的。如果刪去憲法序言,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四項基本原則,動搖了國家的根基。

  四項基本原則在憲法條文中又是怎樣體現的呢?憲法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就是我們的國體,它確定了國家的性質。四項基本原則在這一條中明確規定了兩項,即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同時,規定我們國家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實際也就肯定了工人階級通過它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實行領導。至於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憲法序言已經肯定了其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同時,憲法第二十四條中又明確規定,“國家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按照這一條的規定,用馬克思主義佔領思想陣地,對人民來說是個教育問題,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則是法定義務。除此之外,憲法關於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許多條款,實際上同時包含著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內容,其中對公民義務的規定是具有法律強制性的,比如:要求公民提高自己作為主人翁對國家、社會和其他公民的責任感,自覺地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包括維護社會主義制度的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遵守憲法、法律、紀律和公共秩序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的義務,等等。提高全體公民履行這些法定義務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按照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原則來處理公民個人同國家和社會的關係、同其他公民的關係,建立同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相適應的權利義務觀念和組織紀律觀念,養成社會主義的公民意識和社會公德,正是在全社會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

  四項基本原則作為現行憲法體現的原則性,當然並不限於在序言中的表述和在第一條、第二十四條和其他有關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規定中的體現,而是貫穿憲法始終,是憲法的靈魂。在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方面,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帶全域性性、長期性、根本性的問題上,憲法的每一條規定可以說都是有利於鞏固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的,都是有利於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的,都是中國共產黨的主張,都是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中國國情得出的結論。

  二改革開放是強國之路,現行憲法體現改革精神,為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鋪設了明確的軌道。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同堅持改革開放是統一的。開放也是改革。改革是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與發展。改革是我們黨的主張,又是在我們黨領導下進行的。改革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本質特徵,正如同志指出的:“馬克思主義具有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

  憲法序言在明確規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同時,又明確規定了“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現行憲法在當年制定時就已根據我國國家機構實行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建國以來政權建設的基本經驗,在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的同時,體現改革精神,對國家機構作了許多重要的新規定,主要是:1加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直接選舉擴大到縣級;實行差額選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設會;全國人大設立專門委員會;擴大全國人大會的權力,如與全國人大共同享有立法權等。2恢復設立國家主席、副主席。3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4行政機關實行首長負責制。5縣級以上各級政府設立審計機關。6廢除國家最高領導職務事實上的終身制。7改變農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體制,設立鄉級人大和鄉級政府。8實行基層群眾自治。此外,根據鄧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國兩制”方針,著眼祖國統一大業,憲法還對設立特別行政區作了特別規定。現行憲法實施以後,與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積極穩妥地推進,後三個憲法修正案肯定了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主要是:1確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2確定了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發展戰略。

  3明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4肯定了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新的社會階層在愛國統一戰線中的地位。5完善了應對包括戒嚴在內的各種緊急狀態的制度。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現行憲法正確地反映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在我國已經確立起來並正在發展壯大的事實,肯定了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同時,又為全面、深入地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確定了原則。現行憲法實施以後,經濟體制改革從廣度上和深度上加快推進,舊的經濟體制不斷突破,新的經濟體制逐步建立。我們黨總結成功的改革實踐經驗,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制定並不斷完善了一系列方針、政策。在這個基礎上,四個憲法修正案肯定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主要是規定了:1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3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並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4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5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6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關於對外開放。憲法規定: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這一條規定是一九五四年憲法、一九七五年憲法、一九七八年憲法所沒有的,也是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所少見的。

  學習憲法的心得體會篇2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我們黨高度重視法治建設。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取得歷史性成就。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體制不斷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按照辦黨組統一安排,我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檔案,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有關法治建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謹記按照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開展財政監管工作;時刻保持謙虛謹慎、勤奮刻苦的工作作風,立足本職,創先爭優,切實做到思想與行動高度統一。

  《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再一次詮釋了《憲法》的精神,並在《決定》檔案中充分說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性。由此可見,四中全會是新中國法治建設史上的里程碑,對新的歷史條件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歷史經驗進行了深刻總結,為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目標指明瞭具體方向,提出了重大任務,做出了新論斷、新部署,深刻回答了在當今中國建設什麼樣的法治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當今中國,巨集偉的法治藍圖已經展開,正在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歷史性跨越。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務必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上來。要在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厲行法治,勵精圖治,為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法治基礎,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為建設法治中國而不懈奮鬥。

  我認真學習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重要講話,反覆進行研讀,並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領會其精神實質。通過學習,我更堅定了財稅工作的信心。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表示,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習的講話使我深切地認識到,作為專員辦幹部,依法履行財政執法職責,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在今後的財政監管工作中,我將全面對照四中全會《決定》中關於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只有通過深入學習,準確把握四中全會《決定》精神,才能不斷提高自身各項素質,為財政監管工作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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