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共衛生狀況調查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農村公共衛生對於農業生產、農民生活以及農村的可持續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農村公共衛生產品供給之我見

  [摘 要] 改善農村公共衛生產品供給,需樹立科學發展觀和城鄉平等觀念;同時,為提高供給效率,要逐步實現直接供給和間接供給相結合。此外,政府也應在稅收方面提供更多的優惠措施。

  [關鍵詞] 公共衛生產品 科學發展觀 稅收優惠

  改善農村公共衛生狀況是構建和諧農村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而近年來,頻發的農村公共衛生事件暴露了我國農村公共衛生產品供給中存在的諸多不足。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社會觀念、公共衛生產品供給體制、相關政策等方面多管齊下。

  一、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從短期來看,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可能要以犧牲一部分經濟增長為代價;但是從長期來看,兩者並不矛盾,因為經濟增長最終要靠人來推動,如果在發展的同時忽視了人自身的發展,那麼持續穩定的經濟增長將無從談起;另一方面,人是自然的改造者,而改造的最終目的是更好的生存,經濟增長作為人類改造自然最重要的目標之一,其最終目的也必然是促進人自身的發展。

  農村公共衛生的惡化是追求經濟增長的片面發展觀的沉重教訓,在以後的發展中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我國現在迫切的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的、全面地發展觀,在追求經濟增長的同時,推動科教文衛等同步發展。

  二、樹立公共衛生產品面前人人平等、城鄉平等的觀念

  改革開放前,我國城鄉之間一直未能建立起均衡增長和良性迴圈的關係,導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凝固化。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機制的引入,城鄉聯絡顯著增強。但是,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體制尚未從根本上改變,城鄉經濟仍未步入良性迴圈的軌道。目前,城鄉關係不順突出表現為城鄉差距過分懸殊,這不僅表現在人均可支配收入這些數字指標上,而且還表現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產品供給等領域。農村經濟和城市經濟是相互聯絡、相互依賴、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在我國經濟發展的現階段,如果不全面統籌考慮城鄉經濟社會的發展,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體制,不僅會對國民經濟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形成制約,而且對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也會帶來負面影響。

  人自身的發展才是社會發展最主要的方面,所以,解決城鄉差距不能僅僅發展農村經濟,還要縮小受教育水平差距,消除城鄉居民享受公共衛生服務水平的差距,樹立公共衛生產品面前人人平等、城鄉平等的觀念。

  三、直接供給與間接供給方式相結合

  我國政府向農村提供公共衛生產品幾乎全部採用直接供給方式。以疾病預防為例,政府把資金撥給提供疾病預防的防疫站,公共衛生產品的需求者到公共衛生機構購買這兩種公共衛生產品或服務,當然在這兩種公共衛生產品或者服務的購買價格中,政府已經提供了補貼,消費者可以以較低的價格獲得公共衛生產品。然而,這種直接供給方式的弊端有三,其一,政府必須在廣大農村設立很多公共衛生機構,並且多數公共衛生機構只提供公共衛生產品或服務,這樣的一種供給方式導致規模不經濟,即公共衛生機構的資源沒有被充分利用;其二,公共衛生產品的最終消費者無法選擇公共衛生產品的質量,同時他們也必須接受特定的價格,從而對公共產品的消費者來說這是一種效率損失;其三,在直接供給方式下,基層政府必須花費很大的成本對公共衛生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因為如果缺少監督,公共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質量可能就會大打折扣。

  根據直接供給和間接供給的不同特點和公共衛生產品的基本屬性,我們可以得出:疾病與健康監測、營養干預與食品衛生監督、重大傳染病的控制與預防、公共衛生課題的科學研究和非傳染性疾病的科研以及地方病的防治等應該由政府直接提供;而對於預防接種、婦幼保健、精神衛生維護和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的防治則可以由政府間接提供。例如,政府可以付費向社群衛生服務站購買健康教育、勞動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產品;政府也可以給予鄉鎮企業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鄉鎮企業開展勞動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調整相關稅收政策

  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所提供的大都屬於私人衛生產品,而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提供的則大多屬於公共衛生產品。所以,國家應該對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和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採取不同的稅收政策,給予提供公共衛生產品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更優惠的稅收政策。然而,從我國目前的稅收政策來看,對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卻給予了更大優惠。例如,為了支援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享受3年稅收優惠待遇,對其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但是,對於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卻沒有給予這樣的稅收優惠。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服務取得的收入,獲得的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對外投資收入等應按規定徵收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從這一點上來講,國家給予營利性的醫療機構的扶持力度更大。所以,為了加強公共衛生產品供給,我國迫切的需要調整不同醫療機構間的稅收政策,給予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更大的稅收優惠政策。此外,可以增加對鄉鎮企業的稅收優惠,使鄉鎮企業取得的經營收入中直接用於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防治的部分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鼓勵鄉鎮企業這樣的私人部門積極參與我國農村公共衛生產品供給。

  參考文獻:

  [1]韓 俊: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戰略[N].人民日報,2003~2~20第九版

  [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與醫療機構有關的稅收政策.HTML.

  範文二:論齊齊哈爾新農村公共衛生建設問題與對策

  [論文關鍵詞]新農村;公共衛生;建設

  [論文摘要]當前,農村公共衛生髮展普遍滯後,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極不適應,由此而出現的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從一定程度上遲滯了新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富裕程度的提高。因此,如何重建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已成為當前加強公共衛生建設、深化公共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農村公共衛生涵蓋農村醫療、防疫、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當前,農村公共衛生髮展普遍滯後,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極不適應,由此而出現的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從一定程度上遲滯了新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富裕程度的提高。因此,如何重建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已成為當前加強公共衛生建設、深化公共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一、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問題分析

  農村的公共衛生體系所面臨的嚴峻形勢是歷史形成的。由於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衛生投入一直集中在城市,社會醫療和救助制度建設的重點也在城市,城市人口享受著衛生服務的優先權。而在20世紀90年代末佔全國總人口70%以上的農民,卻只享受了政府對衛生事業總投入的20%。“重城市輕農村”、“重醫療輕預防”、“重效益輕人才”的思想,使農村公共衛生體系缺乏可動員的資源。主要反映在農村公共衛生投入嚴重不足、農村基層公共衛生設施落後以及農村基層公共衛生隊伍素質低下等方面。另外,農村在面臨著急性傳染性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雙重威脅的同時,還面臨著地方病、寄生蟲病等疾病的威脅,再加上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的破損,農村流動人口的增加,更進一步加大了傳染性疾病控制的難度。

  齊齊哈爾作為農業大市、農村經濟欠發達地區,新農村建設的各項任務十分繁重,尤其在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上更為突出。目前,全市縣級綜合醫院30所、縣級疾病控制中心13個、縣級婦幼保健機構11個、鄉鎮衛生院146個,縣、鄉總床位數4779張,共有醫療技術人員7562人;村衛生所2529個,從業鄉村醫生4011人。這樣一組數字從表面上並不能看出什麼樣的問題,但深入調查就能夠發現,農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受到了極大削弱,這主要是由於改革開放以來農村醫療衛生領域逐步走向市場化,鄉鎮衛生院所獲財政補助相對減少,農村醫療人員也不再吃“皇糧”,村級衛生所無基礎醫療設施,要麼承包給了個人,要麼名存實亡。另外,很重要的一點還是缺少專業衛生人才,醫療服務質量差。大多數鄉鎮衛生院裡,中專畢業生佔多數,無學歷的衛生人員也不少,由於沒有一個合理的人才機制,現在不少鄉鎮衛生院,存在後繼乏人的現象。這就使得一些沒有行醫資格,不具備行醫條件的人受利益驅動,無照無證行醫,擾亂了正常的醫療市場秩序,損害了人民的身體健康,也阻礙著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當前,最突出的一個表現就是醫療費用的迅速攀升,超過了農民實際平均收入的增長幅度。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從1990年到1999年,農民平均純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2210.34元,增長2.2倍;同期醫療費用由人均484.2元增長到了2970元,增長了6.2倍,齊齊哈爾市的增長比例也大體如此。醫療費用的大幅度上漲,給原本貧困的農民造成了更加沉重的經濟負擔。農民陷入了不敢生病、不能生病但又往往多病的困境。他們迫切需要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障,以保證最基本的衛生健康。

  二、新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發展定位

  有關專家認為,下一步我國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應著力解決好兩個問題:一是轉變管理模式,深化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改革,處理好預防與醫療的關係;二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時,完善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服務效率。這方面,近年來不少地方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其中有三種模式我認為很值得研究和借鑑。

  “宿遷模式”:實行醫防分離,建立獨立的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其主要做法是:醫療機構,管辦分開。鄉鎮衛生,醫防分設,醫衛分離;公共衛生,重點加強;衛生監督,綜合執法。即:改變鄉鎮醫防合一體制,建立“一鄉兩院”鄉鎮衛生院和鄉鎮醫院新格局;鼓勵民資進入醫療領域,建立社會辦醫新機制;進行衛生監督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衛生行業依法管理職能重點是將衛生系統內原屬於醫政、防疫、婦幼保健等部門的監督執法職能集中起來,實行綜合執法;加大投入,加快公共衛生服務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主要是實施“521”工程,即建成市級五大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治中心、公共醫療衛生救護中心、婦幼保健中心、血液採供中心和市、縣、鄉、村配套網路,完善兩大監督體系醫療衛生和藥品監督體系和一個醫療保障體系城市職工醫療保險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

  “洛川模式”:通過籌資和支付機制創新,實行基本衛生服務統籌,打捆提供農村公共衛生和“小病”治療服務。基本衛生服務統籌簡稱小統籌,以區別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大病為主的大統籌,其目的一是探索幫助農民解決預防保健和小病醫療問題的有效辦法,並與大統籌互補;二是試圖通過促進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和建立更加靈活的農村衛生機構執行機制,對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組織結構和治理結構進行重組。主要做法是:建立村、片、鎮三級農民醫療合作社;建立社群衛生服務站和服務中心;以鄉鎮社群為統籌單位,組織農民以戶為單位自願繳費建立統籌基金每年每人10元。

  “贛榆模式”:又稱“滾動籌資”的合作醫療新型收費模式。概念是:農民在報銷醫藥費用時,本著知情自願的原則,用報銷所得的費用向所在鎮合管辦預先繳納該戶次年參合資金的制度。也就是“先受益,後續保”,通過實現大病大受益、小病小受益、無病也受益,增加農民的信任度。該模式的成功,被歸功於鎮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即鎮村融為一體,衛生院院長成為村衛生室的實際法人,實行行政、人員、財務、藥品統一管理。這樣,把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這一對潛在對手變成合作夥伴,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基層衛生工作的深入開展。

  我們通過逆向分析也能夠看到,各模式的運作都有其前提條件,比方說農村醫療衛生資源的全面調整,政府從醫療領域全面退出轉而投入公共衛生領域,普遍實施有較大難度;小統籌試點缺乏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基礎等等。但就其發展定位上來講是極具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

  三、重建農村公共衛生體系的幾點想法

  綜合各地的實踐和經驗,重建農村公共衛生體系應重點考慮自身發展的實際。從齊齊哈爾的現實來看,採取設立相對獨立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同時讓醫療機構承擔相應的預防職能,所需經費由政府籌資保障也就是“宿遷模式”較為合適,即:公共衛生服務由政府提供,而包括大小病在內的醫療服務通過完善醫療保障制度來提供,但醫療保障制度的補償辦法要鼓勵農民和醫療機構充分開展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活動。   1.改革和完善農村公共衛生資金的投入機制。農村公共衛生改革應該改變以往對服務提供方的不按績效補貼的方式,改變財政養機構或人員的方法,制定公共政策補貼需求方的可操作性政策。一方面,建議改革農村公共衛生資金投入方式,對部分政府能夠承擔群眾受益明顯的純公共品,實行免費服務,以發放“公共衛生服務券”的形式,對承擔機構實行定向補助。“公共衛生服務券”是政府對符合一定資格的人群發放的衛生憑券,持憑券可到公立或私立的衛生機構預防保健就醫,費用由政府支付;農村居民可以拿公共衛生服務券去消費,政府為公共衛生服務券籌資,並通過非營利性的機構來管理,將資金直接補到需方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引入非政府組織資本解決農村公共衛生建設資金缺乏問題。改變公立醫療機構單一公有制的產權結構,採用多種靈活方式吸引社會和民間資本進入農村公共衛生建設領域。既可以以合資入股方式進行產權制度改革,也可以以裝置租賃收入分成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這樣既解決了公立衛生機構的發展資金問題,又可以解決公立衛生機構效率低下、成本虛高等弊端,有利於提高其市場競爭力,充分發揮其相對於民辦醫療機構在人員素質和醫療水平上的比較優勢。

  2.逐步確立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前一階段試點工作的實踐充分表明,農村合作醫療為基層農民群眾提供了良好的醫療衛生服務,發揮了積極作用,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是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有效形式。現階段,當務之急一個是要保持實施辦法及相關政策的穩定性,保持公平公正公開,防止因政策因素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流產;另一個是要加大監督力度,完善籌資、管理、報銷、審計等環節的監督機制,要讓農民對政策放心,對管理人員放心,對自己享受政策放心。同時,要借鑑“贛榆模式”,積極穩妥地探索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有效經營形式和增值途徑,通過探索入股、信託等方式,使資金增值,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快速發展。此外,目前合作醫療制度能夠承擔的醫療費用還比較低,今後應逐漸建立以縣級或更大區域範圍的“大病統籌”為主的合作醫療保障形式並逐步將商業醫療保險引入農村,充分分散農民的健康風險,並大力促進衛生醫療的市場化改革,加強有序競爭,降低醫療價格,爭取更加徹底的解決農民的醫療保健問題。

  3.有針對性地加強衛生扶貧工作。政府應加強對藥品的進貨和銷售環節的管理,減少藥品銷售環節,暢通藥品銷售渠道,儘量避免藥品過多的銷售環節而導致藥價過高的現象發生。對於醫療器械的購買也要加強監管,避免為撈取回扣而使其價格上漲。政府部門要確保農民用藥安全和藥品價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標採購,統一向醫療機構配送,並免收代理費,逐步形成藥品供銷的一條龍,淨化農村藥品市場,使農民吃上放心藥。此外,在新農村建設程序中,我們必須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結合起來,首先解決貧困農村的衛生設施建設與缺醫少藥的問題,並在國家扶貧專款及有關扶持資金中劃出一部分,專門解決貧困農村的醫療扶貧問題。

  4.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衛生服務中的職責。衛生事業的改革和發展離不開政府各個部門的參與和整個社會的支援。現階段,我們著眼於建立農村公共衛生事業投入的長效機制,應積極構築“四大平臺”。一是領導支援的平臺。把衛生工作真正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把衛生事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盤子通盤考慮,確保經常性財政投入;把衛生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目標考核。做到配套資金、建設標準、專案管理三到位。二是投入支援的平臺。提高公共財政對公共衛生的支援力度,除確保對衛生事業給予合理的、逐年增長的資金投入外,還要在引進人才和培訓人員、培養骨幹上形成常態的、可持續性的人力投入機制。三是政策支援的平臺。建立對公共衛生違法行為的有獎舉報制度,形成公眾參與機制。加強執法相對人的法制教育,強化對有關衛生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制約機制。加大公共衛生監督執法力度,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推動公共衛生依法治理。四是醫療救助的平臺。通過政府投入一部分、社會籌集一部分、醫院承擔一部分的方式,把無法享受到醫療保險的民工、失業人員、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的求助者等困難群體全部吸納到平臺之中,真正使公共衛生體系惠及廣大農村群眾。

  [參考文獻]

  〔1〕張亮,劉運國.重慶市黔江區農村衛生政策及管理改革案例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7.

  〔2〕王紅漫.農村衛生樞紐與農民的選擇〔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6.

  〔3〕韓俊.中國農村衛生調查〔M〕.上海:上海遠東出版社,2007.

  〔4〕課題組.農村衛生政策應用研究課題系列叢書——山西農村公共衛生髮展研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

  〔5〕課題組.新農村衛生服務〔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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