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探討論文
會計委派制度是西方公司治理結構中所有者約束和監督經營者行為的一種制度,在西方國家公司的內部管理中應用普遍,是資本所有者保護自身利益的一種有效方式。在中國的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引入這一制度是1998年的事。它是指政府機關或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其下屬的分支機構或公司委派會計人員,並授權委派會計人員監督所派單位會計行為和其它經營活動的一種制度。以下是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事業單位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探討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
事業單位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探討全文如下:
會計委派制是政府部門或企業產權所有者以所有者身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或企業產權所有者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制度。會計委派制是對會計管理體制所進行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在公共單位特別是在財政撥款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實施會計委派制,能夠規範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保證單位會計核算的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提高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會計委派的通行做法是設立會計核算中心或向單位委派會計,而對於未納入範疇的單位則疏於管理。有鑑於此,景德鎮市提出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模式,並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事業單位推行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的基本做法
自2004年9月以來,景德鎮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先後對衛生、教育、文化、農業、林業、城建等六個系統的60多家二級事業單位開展了會計委派間接監管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具體的監管辦法如下:
一成立會計委派間接監管小組
成立會計委派間接監管小組,每個小組由2到3人組成,負責一個系統下屬事業單位的會計間接監管工作。
二充分調動主管部門加強下屬單位財務管理的積極性
在會計委派間接監管工作過程中,充分發揮主管單位管理下屬單位財務的職能作用,並借鑑、利用主管單位管理下屬單位財務的一些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使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的阻力更小,針對性更強,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建立了一套系統、完整的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管理辦法並嚴格遵照執行
這套管理辦法主要包括:
1、要求單位定期上報財務會計報告;
2、嚴格銀行賬戶管理,間接監管單位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存款戶,對其他銀行存款戶,單位必須拿出開戶的充分理由並出示財政、人行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3、加強單位賬簿管理,各間接監管單位在新賬簿啟用前必須將賬簿的設立種類、數量以書面形式向主管單位財務科、會計委派管理中心報告,由主管單位財務科、會計委派管理中心登記人冊後並蓋章確認;
4、嚴格單位收入管理,單位的所有收入都必須在一套賬簿中反映,嚴禁設立賬外賬,間接監管小組定期對單位收費專案、罰沒款批文及票據進行核查;
5、規範單位財務支出,通過重大支出事前提前告知、事中有效參與、事後追蹤問效、定期進行核查等方式保證單位重大開支必須合法、合理,手續完備、金額準確;
6、加強單位工程建設稽核工作,單位進行重大工程專案,必須事先將工程建設合同、預算,事後將工程建設決算交給會計中心,由會計中心委派專業人員或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工程合同、預決算進行稽核,並按稽核確定的金額作為付款依據;
7、幫助單位進行制度建設,幫助單位規範會計、出納、實物保管等不相容職務的崗位設定,在保證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儘可能地做到各個工作崗位的互相監督、互相牽制,並有計劃地輪崗,從制度上防止和遏止腐敗的產生。
為了保證有關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景德鎮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採取了定期檢查、勒令限期整改、發文通報、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工作聯絡等多種手段和方式。一年多的工作實踐證明,這60多家二級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的規範性和會計資訊的準確性得到明顯提升,資金使用效率也得到改善。
二、事業單位推行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的啟示
一有利於客觀反映單位財務收支活動,在源頭上堵塞漏洞、預防腐敗
規範被監管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既可以促進單位收費專案的合法性,杜絕亂收費等現象的產生,從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也可以促進單位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保證所有收入及時、足額入庫,防止隱瞞、截留、挪作他用,甚至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等現象的發生。嚴格貫徹專款專用的原則,每一項重大開支都必須經過會計委派管理中心的嚴格稽核,從而保證財務支出的合法、合理,從而保證提供真實可靠和正確完整的會計資訊。
二有利於會計人員嚴格執行會計制度,提高自身素質
會計委派間接監管小組的介入,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以往單位會計人員“看單位領導臉色,聽單位領導吩咐”做賬的局面,有利於會計人員遵照財經紀律、財會制度辦事。通過間接監管,一方面保證單位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提高單位會計人員工作積極性和工作地位;另一方面,作為間接監管部門,會計中心可經常對單位會計人員進行業務指導、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專業能力,使其盡心盡職的做好本職工作。
三有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通過間接監管,幫助單位建立健全各項財產管理制度。同時,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規定,定期、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保證賬實相符;促進單位建立和完善採購招投標制度,推進政府採購制度的貫徹實施;參與單位重大工程專案的跟蹤管理,加強對大額工程支出的管理和監督,防止貪汙、浪費等腐敗現象的產生,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四能夠強化財政部門對預算資金的管理監督
景德鎮進行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的單位包括醫療衛生、教育、農業、林業、城建等系統的60多家二級事業單位。實行會計委派改革後,財政監督變事後檢查為事前預防,變跟蹤管理為全程監督,預算資金的流向、流速和流量得到了及時有效的掌握,資金執行效率和使用效益顯著提高。通過間接監管,可提高單位預決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以真實、準確的資料編制預算和決算報表,保證財政分配的合理性,進一步強化財政的調控職能,併為財政職能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五能夠提高對事業單位的監管效率
由於間接監管制避免了對單位經營管理的直接參與,減少了其直接性的干預,從而使單位領導認為其權利沒有受到干預,因此,間接監管方式更容易被單位所接受且得到有力的配合。
三、完善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建議
一加強事業單位預算管理間接監管人員應努力提高單位對預算管理的認識,在單位推行全面預算管理,積極參與單位本年度年終決算和下年度預算的編制,提高單位預決算的真實性、可比性,同時,在一些基礎較好的地方試行月度用款計劃的編制,從而促進單位管理水平的提高,為全面推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改革打下紮實基礎。
二完善財務巡查制度
建立財務巡查制度,明確巡查工作的內容和權責,由專門人員對被監督單位和專案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指導被監管單位的會計工作,對檢查的情況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中心彙報。會計管理中心應定期檢查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制度有效執行、落到實處。在實踐和檢查過程中,針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不斷調整和完善各項制度,制定新的管理辦法和措施。通過定期檢查監督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促使會計人員自覺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業務工作水平,遵紀守法,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使會計管理中心及時掌握監管單位的經濟動態,有效地制約監管單位資金使用。
三強化教育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一,會計人員上崗之前都要經過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專門培訓,並經過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第二,對已在崗的會計人員也要根據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第三,應對會計人員規定服務時間,這是保障會計人員能夠行使監督與管理職能的關鍵。第四,加強會計電算化人才培養。
四建立財務資訊報送、反饋和公開制度
被納人間接監管的單位應按要求定期向會計委派管理中心報送財務會計報告,以便會計中心及時瞭解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會計資訊,進行有針對性地巡查,有助於及時發現被監管單位的財務問題。會計中心和被監管單位之間建立起完備的議事反饋制度。即:重大事項一事一反饋,日常事項一月一反饋,做小結一季一反饋,年度報告一年一反饋,議事反饋制度必須定時、集中。採用資訊公開或公示,加強社會輿論的監督,對公開或公示的內容、層次、範圍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經試點後可逐步、穩妥的進行推廣。
五參與對單位財務人員的考核工作
對會計人員的考核實行雙重考核的原則,以財政部門、會計中心考核為主,被監管單位考核為輔,對其任職期間的工作業績進行綜合評定以確定其考核等級。對會計人員進行嚴格工作業績考核,將會計人員是否履行會計監督職責,以及服務單位一定時期的實際業績兩方面納入考核範圍,使會計人員既能夠履行監督職責,又關心單位的經營管理。
六逐步實施會計電算化監管
利用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實現會計電算化,是會計工作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會計改革的重要內容。進行電算化監管必須嚴格系統操作環境的管理與控制,嚴格遵守會計電算化內部控制制度,並引進成熟、穩定的審計軟體。
同時,在有條件的單位,還可實現單位與會計委派管理中心的聯網,保證會計中心隨時對單位的收支規模、賬務處理進行動態監督。
七積極與其他監督部門合作,實現協同監管
我國的經濟監督部門眾多,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稅務監督、社會審計監督共同構成了一個經濟監督體系。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各監督主體之間職責分工還不甚明確,經常出現多頭檢查、重複檢查或監督真空的現象,而且檢查結論不能互相利用,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財力、時間的浪費,沒有形成檢查合力,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經濟監督取得的總體效果不佳。因此,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機構應該與各監督主體形成分工明確、重點不同、互相促進的工作格局。
實行權責發生制政府會計改革的反思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