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加班費管理規定
高校大力提倡加強工作的計劃性,為了使加班管理更為有序,制定了加班費的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高校加班費管理條例
一、加班補助發放標準
1、考試加班補助
1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進行的考試監考和閱卷及成績統計補助:20元/天。
2競賽外出帶隊補助15元/天。
2、節假日值班補助15元/天。
3、臨時性代課補助
在正常工作日由學校安排的臨時代課,代課教師 發放代課補助,補助為3元/節。不再參加質量獎和績效工資的計算
4、誤餐補助
學校教職工因公外出去濰城、奎文、高新區以外的地方耽誤正常就餐時,發誤餐補助:10元/餐不再安排工作餐。有關教職工對誤餐原因要詳細說明,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加班補助的統計及發放
1、各處室安排專人做好以上各種加班的記錄和統計工作。每月月底前由分管中小學的校長核對完畢並簽字後,經學校辦公室認定後發放。
2、統計、核對及發放由教導處負責。
3、統計發放的表格要規範,由教導處和發放部門存檔和記賬。
三、加班審批辦法
1、計劃性加班
1學校安排的加班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安排並做記錄。
2各處室計劃安排的大型活動或特殊工作,由處室負責人列出加班計劃包括時間、事由、加班人數,報校長審批。各處室按審批意見安排加班,如有變動及時到教導處更改。
2、臨時性加班
工作急需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必須安排臨時性加班的,有關處室負責人先填寫加班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安排加班,特殊情況必須在加班兩日內補辦手續。
四、說明
1、平常舉行的各類集體活動不再給予加班補助。
2、未盡事宜,由學校辦公會研究決定。
節假日加班有關規定
一、加班申報
1、雙休日及其它節假日各部室因工作需要申報加班,應提前一日填寫《加班申報表》報辦公室無特殊情況不得補報,辦公室統籌安排後報校長稽核。
2、辦公室依照校長簽署意見,通知各部室落實加班未接通知則不加班。
二、人員核定
1、補課期間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加班人員。課程部負責人1名/天,幹事1名。學生 部負責人1名/天,幹事2名/天,校醫1名/天。食堂負責人1名。
2、其他部室負責人及幹事加班依據工作需要酌情而定。
3、職工加班人員由主管部室依據實際情況確定與部室人員一併申報。
三、加班要求
1、各部室應嚴格按照校長簽署意見落實加班,中途不得增減人員。
2、各部室要對所屬加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中途不得離崗、脫崗,要切實完成加班任務。
3、辦公室對加班進行總協調和督導檢查,月底,依據實際加班情況核發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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