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的碩士研究論文
醫療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一環,對社會的長治久安、人民的生活幸福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大學生醫療保險現狀
[摘要] 對於高校大學生這個特殊群體,儘管保險行業已經認識到了他們的保險需求,但無論從社會認識態度,政府關心程度還是國家政策,都沒有達到一個成熟階段,需要努力構建新型大學生醫療保險體系,從而為高校學生的成才創造出良好的環境,使之成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鍵詞]高校學生 醫療保險 保險模式
醫療保險是當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費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我國20世紀50年代初建立了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並相繼頒佈了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目前針對高校大學生的醫療保險政策單薄,在這種環境中,高校醫療保險現狀複雜多樣,本文試圖在分析我國高校學生醫療保險現狀的基礎上,提出完善高校學生醫療保險體系的構建與設想。
一、高等學校醫療照顧政策及學生概況
1.我國有將近2000所普通高等學校,其中民辦機制包括民辦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約佔四分之一,大部分公辦高校都享有公費醫療政策,民辦高校很少有公費醫療待遇,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公費醫療體制越來越受到限制,很多高校選擇了同社會醫療保險公司合作,簽訂適合自己辦學特點的醫療保險合同。近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以及衛生部聯合召開相關會議,就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範圍作出安排。新政策下,大學生醫保雖不再是“被遺忘的角落”,但部分地區將政策強行照搬和高校不瞭解醫療保險行業,所以從體制、程式、照顧政策等諸多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
此外,高等學校應該在校內設有校醫室,對於辦學層次高的院校來說他們的學校設施都很完善,有單獨的校醫院大樓,幾乎可以和社群門診相比。但也有為數不少的高校和大多數民辦高校校醫院的普遍情況是裝置簡陋,醫務人員業務水平較差,藥品價位高,醫療質量難以保證,甚至不設校醫院,學生一旦生病就會投向校外醫院。
2.大學生經濟狀況。
大學生在校的生活費用支出同所在省份城市的平均消費水平息息相關。就目前而言,絕大部分大學生的月生活費支出在800元以下,其中,學生月生活費在300元以下的也屢見不鮮。另外,大學生生活費主要來源於父母或親戚,家庭收入水平對他們的保險意願及選取保險的種類也有很大的影響。
3.大學生健康狀況。
超過90%的大學生身體狀況很好,很少生病,這是大學生不同於其他人群的一個顯著特點。與此相對應,他們去校醫院就診和去校外醫院就診意外傷害和疾病住院的比例相近,住院的學生集中在闌尾炎、外傷骨折、肺炎等病因,重大疾病的所佔的比率不大。而目前試點實施的大學生城鎮醫療保險是國家基本保障的一部分,可以理解為大病保險,主要在住院醫療方面,但高校大學生約一半的出險原因是門急診醫療,他們的青春活力決定了以外傷害的經常性。
4.對醫療保險的態度。
目前,一些高校的態度是學生自願參加學校提供的醫療保險,一般入學後大部分學生都參加投保,但投保比率有下降的趨勢。部分學生未參加但認為有必要參加,他們大多是入學前參加了社會商業保險或者是家庭貧困以農村的學生居多;少數學生未參加並認為沒必要參加。由於大學生健康狀況良好,很少生病,所以大部分大學生醫療保險意識比較淡漠。
二、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國際經驗借鑑
縱觀歐美、日本等高等教育發達的國家,幾乎都實行的是全民性醫療保險,在這些國家就不存在公辦、民辦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區分問題,公立、私立大學學生享受均等的醫療保險待遇。即便是印度、巴西等一些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國家,在建立“全民性醫療保險”的理念下,對大學生也都有較為完善的醫療保險制度。
以美國為例,政府在醫療保障方面的主要職能是制定法律法規並監督執行,僅僅負擔特殊人群的醫療保障,他們是65歲以上的老人、低收入者和殘疾人、少數民族等,除此之外的大多數公民都享受不到社會醫療保險,只能參加商業醫療保險。而大學生屬於“特殊人群”,自然能夠享受價格低廉的社會醫療保險。此外,高校學生意外傷害與健康保險的範圍十分廣泛,一般包括:因意外事故導致的傷亡或疾病醫療費、定額給付的住院費、門診醫療費、精神病治療費、生育費等,疾病覆蓋面非常廣泛;保險公司提供一定優惠鼓勵投保人到有協議的醫生診所或醫院就醫,協議醫生診所或醫院向投保人提供費用打折的醫療服務。保險公司在賠付保險金時根據就診醫院規定不同的免賠額和個人自付比例。
歸結美國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特點:1大學生在享受社會醫療保險的同時,還積極參加商業醫療保險;2學生醫療費的支付手續簡便,醫療費由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機構向醫院直接支付;3就醫選擇多樣,保費支付方式靈活,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廣泛。儘管國外在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險方面或多或少地還存在一些問題,但總體而言還是較為成功的,仍有許多地方值得我國學習和借鑑。
三、高校學生醫療保險體系的構建與設想
我認為,大學生醫療保險模式應採取一種政府補貼、商業保險公司運作、學校和學生共同繳費的保險模式。
1.應該堅持“社會保險為主,商業保險為輔”的原則。保險公司有自己經營團體健康險的經驗和優勢,而且大學生在校時間固定,不存在個人積累的問題,交由保險公司作定期經營比較合適。必須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同時大力發展醫療救助制度,通過建立醫療基金等方式,幫助解決學生的重大疾病。
2.儘快出臺貼切適用的社會保險法,能更好地明確政府、高校和大學生在醫療保險方面的權利與義務,規範醫療保險的範圍,確定監督措施和法律責任。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廣大高校學生醫療保險的權利才能充分得到保障。
3.鼓勵非營利醫療機構發展。近些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公民社會興起,公民意識覺醒,中國的公益事業迅猛發展。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02年底,中國共有公益組織在內的社會團體13萬多個,基金1268個,涉及扶貧、教育、法律援助等諸多方面,而真正涉及醫療方面的非營利性機構還非常的少。反觀美國,僅非營利性保險公司就有藍盾、藍十字等數家著名公司,儘管它們提供的多是些低費用的醫療保險服務,但畢竟為解決大學生的醫療保險帶來了方便。試想:如果我國的非營利醫療機構能夠得到較快成長,必將有利於民辦高校學生醫療問題的解決。
4.建立政策保障機制。由於大學生的醫療保險意識不強且抵禦風險的能力弱,如果採取完全自願的方式,那麼承保率會比較低,起不到分散風險的作用,進而會影響保險的價格和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因此,建立完善的政策保障機制,做到大學生人人有保,事事有保,這樣才能真正做好大學生保險工作,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降低家庭負擔,推動醫療事業發展,促進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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