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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在我國,學前教育既不屬於義務教育,也不屬於學歷教育,長期被邊緣化。由於人力、物力、財力等諸多條件無法得到保障,學前教育已經成為我國教育格局中最薄弱的環節。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我國學前教育新政策評析》

  【摘 要】 本文在闡述《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十條”出臺背景的基礎上,評析了學前教育新政策的有效性、公益性、公平性和充分性,提出了完善我國學前教育政策的建議:防止出現盲目追求普及的數量指標,忽視幼兒園辦園質量的現象;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則;在加大教師培訓力度的同時擴大培訓覆蓋面。

  【關鍵詞】 學前教育;新政策;背景;評析;完善建議

  一、學前教育新政策出臺的背景

  在我國,學前教育既不屬於義務教育,也不屬於學歷教育,長期被邊緣化。由於人力、物力、財力等諸多條件無法得到保障,學前教育已經成為我國教育格局中最薄弱的環節,突出表現在以下幾點:

  1、學前教育普及率低

  我國目前有1.3億6歲以下的學前兒童。根據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的資料,2009年我國在園幼兒包括學前班 2657.81萬人,全國學前教育毛入學率僅50.86%,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而且也沒有完成《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到2010年實現學前三年兒童受教育率達到55%”的目標。

  2、優質教育資源分配不公

  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幼兒園13.82萬所,其中民辦幼兒園8.9萬所。[1]公辦幼兒園總體數量偏低,民辦幼兒園兩級分化嚴重,高階園所收費昂貴並且大多集中在城市,低端園所規模小,辦園水平和保育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導致“農村差、城市貴,人民群眾意見大”。

  3、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劃撥不合理

  在我國,學前教育經費完全來自地方財政,僅佔總體教育經費的1.3%,[2]而且主要用於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和機關辦的幼兒園,農村及城鎮普通幼兒園長期享受不到政府的經費資助。

  二、學前教育新政策評析

  在十二五期間,政府頒佈了《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這一政策由國務院以政府檔案的形式,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釋出,是介於《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這一總政策和各地方為貫徹“綱要”和“國十條”精神所制定的方面政策之間,屬於公共政策系統當中的基本政策,是各地方依據自身情況制定學前教育政策的根本依據。具有以下特點:

  1、有效性

  “國十條”旨在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解決當前存在的“入園難”問題,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3]自頒佈以來已初見成效。

  首先,2011年7月公佈的《2010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的資料顯示:2010年在園幼兒包括學前班2976.67萬人,比上年增加318.86萬人。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56.6%,比上年提高5.7個百分點。按照這一速度,可以輕鬆達到《規劃綱要》中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目標。

  其次,2008年、2009年全國新增幼兒園分別為0.46萬所和0.45萬所[1],而2010年全國新增幼兒園1.22萬所,增速提高了近3倍。

  2、公益性

  明確政府責任,將學前教育納入社會公共服務系統,強調“學前教育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3]2010年中央財政為學前教育安排經費30億。國家已投入5億啟動了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專案,在中西部61個縣建設鄉村幼兒園。並且明確提出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

  政府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租金、以獎代補等方式,購買民辦幼兒園對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務,來降低這些幼兒園的辦園成本,實現學前教育的社會公共福利性。

  3、公平性

  促進公平已經成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在“國十條”中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促進均衡發展,保障每一位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例如:提出“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城鎮幼兒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專案,重點支援中西部地區;地方各級政府要安排專門資金,重點建設農村幼兒園……人口分散地區舉辦流動幼兒園”[3]等等。

  第二、財政全覆蓋。在“國十條”中,除了從總體上要求各級政府加大投入,還特別指出“各地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中央財政設立專項經費,支援中西部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發展學前教育和學前雙語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點支援邊遠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學前教育。”

  4、充分性

  “國十條”內容涵蓋學前教育領域的各個方面,對教育資源、教育投入、園所管理、教師培訓、教師待遇、保教方法等均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另外,通過各級政府的統籌協調,健全由教育部門主管、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公安、衛生、民政等十餘個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構建齊抓共管的合力優勢,為各項政策的實施保駕護航。

  由此可以看出“國十條”中關於學前教育的各種政策措施是比較到位的。如果這些政策措施能夠如期落地,應該能有效緩解“入園難”“入園貴”等問題,促進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

  三、完善我國學前教育政策的建議

  在貫徹落實學前教育新政策的過程中,我們還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防止出現盲目追求普及的數量指標,忽視幼兒園辦園質量的現象

  “有園入”保證教育起點公平;“入好園”則要求各類幼兒園教育質量達標,是實現“入園”的根本目的。[4]因此,要制定配套、完善的幼兒園辦園質量標準,從設施硬體和師資軟體兩方面對教育質量予以保證。

  2、在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時,一定要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則

  政府應該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框架中考慮和確定學前教育發展的優先目標。[5]使得教育經費的投放,能夠惠及每個家庭和幼兒,避免公共財政經費只向少數公辦幼兒園傾斜的模式。要大力發展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幼兒園。[6]切忌建豪華的、高標準的幼兒園,人為加大幼兒園園際差距,尤其是要著眼於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真正實現教育的公平。

  3、在加大教師培訓力度的同時,擴大培訓覆蓋面

  以“國培計劃”為例,其培訓物件多為各地名優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有“幹部培訓”傾向。從公平和效率的角度,政府應該調整培訓物件,將鄉鎮中心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作為主要培訓物件,使之與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專案配套。各省也應在財政預算留出專項培訓經費,因地制宜,制定切實有效的培訓方案,在加強對將當地農村幼兒教師、中小學轉崗教師和骨幹教師進行系統培訓的同時,兼顧民辦幼兒園教師,使得教師素質能夠整體得到提高,不僅做到“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參考文獻】

  [1] 教育部.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2009-2010.

  [2] 羅崇敏.關於發展中國學前教育的戰略構想[EB/OL].http://.

  [3]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Z].國發[2010]41號,2010-11-21.

  [4] 範明麗,龐麗娟.當前我國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的主要問題、挑戰與改革方向[J].學前教育研究,20136.

  [5] 劉焱.對我國學前教育幾個基本問題的探討―兼談我國學前教育未來發展思路[J].教育發展研究,20098.

  [6] 切實貫徹落實“國十條”加快學前教育發展[J].幼兒教育教育教學,20115.

  【作者簡介】

  王凌鴻,講師,在讀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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