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式人才培養意向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煙臺南山學院
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是我校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為企業“量身定做”而培養服務、生產、管理所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從而實現企業用人與畢業生就業的零距離,學校人才培養與企業人才需求的和諧統一。
根據甲方公司發展規劃和乙方學校人才培養計劃,依據國家教育部《關於高職高專面向市場培養人才》的有關檔案精神,經雙方協商,乙方為甲方培養適合企業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達成如下培養意向:
一、培養型別
1、“冠名班”:即以企業名稱命名的班級,企業參入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冠名班”有兩種形式。一是學校與企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學生與企業簽訂教育與就業的協議,企業為“冠名班”學生提供相應的獎學金。二是學校與企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學校與學生簽訂教育與“定向培養”協議。
2、“訂單”培養班:學校與企業協商,學校針對企業發展需要,為企業“訂單”培養適合企業需要的不同學習形式不同專業的畢業生。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供企業簡介、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
2、根據企業對人才的要求,參入乙方教學計劃的制定和人才培養過程。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甲方可以派人進行必要的專業指導和有關課程的講授。
4、學生就業實習期間,甲方提供相應的場所裝置並負責就業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
5、學生就業實習期限為 個月。就業實習工資(或補貼)為 元/月。實習期滿,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正式錄用實習表現合格的畢業生,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工資為 元/月,繳納 金。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招生、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教學管理、學籍管理考核及發證等工作。
2、實施完成雙方協商制定的教育教學計劃。
3、學生學習期滿,對學生進行綜合考評,配合甲方從完成學業的學生中選拔符合企業要求的人才。
學生實習合作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