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法制手抄報內容資料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營造文明守紀和諧校園,校園應該多普及法律知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小學法制手抄報圖片及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小學法制手抄報圖片欣賞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1:青少年法律案例
2004年1月10日的上午,福建省南平市一中學14歲的初二學生曉化來到南平的塔前街上玩,在科任老師的女兒小琪的邀請下來到了老師家玩。可沒想到的是一個小時之後,就在這裡,一起命案發生了。
經過警方勘查得知,曉化是趁小琪的父母到臥室打電話的時候,將小琪殘忍殺害的,之後曉化還搶走了手機一部、玉手鐲一個和三百多元的現金等物。於是民警們隨即對曉化進行抓捕,下午3點就將其抓捕歸案。
據瞭解,曉化是一個農村孩子,平日裡非常老實,對於他搶劫殺人的事實,很多人都感到無法相信。
村民們說,曉化是家裡最小的一個孩子,由於家庭經濟非常困難,曉化在小學畢業時,父母就已經供不起他讀書了。
可是曉化的老師認為這個孩子很聰明,而且學習也挺用功。在老師的爭取下,曉化上了初中,成了南平市塔前中學的寄宿生。記者發現,就在案發前一段時間裡,曉化在學校裡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了。由於他表現不好,被老師撤去了副班長的職務。而曉化家的鄰居們也想起了不久前在曉化家發生的一起盜竊事件。
命案發生後,介入調查的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人員也得知了一些情況。這個被告家庭條件不好,卻經常借錢消費,向店鋪賒賬。曉化殺了小琪以後,將拿到的現金、手鐲、半導體收音機還給店鋪平賬。
2004年5月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開庭。法院依法認定曉化搶劫罪成立,並當庭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財產2000元。
對於自己所做的一切,曉化後悔不已。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曉化說:“我想跟他們講對不起,我知道現在說對不起已經沒用了,也不指望他們能原諒我……”
2: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
2、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3、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4、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6、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7、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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