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法制手抄報圖片大全
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他們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的未來。法律為保護未成年人的成長保駕護航。做法制手抄報讓你更加了解法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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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四年級法制手抄報的資料
一、法制小故事
2002年,XX鄉一所中學的一個文弱的女學生,無情地將同班的一個男同學殺死。手段竟是那樣的殘忍,殺人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女學生孫平是個自尊心很強的姑娘,因從小不慎落下了殘疾後,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別忌諱別人拿她的殘疾取樂。初中二年級,同班的男生楊立還偏愛開玩笑,不是逗這個同學幾句,就是給那個同學起個外號。他不僅經常拿孫平的殘疾取樂,還給孫平起了一個外號,孫平非常氣惱。一天中午放學後,孫平揹著書包準備回家,剛出校門,突然被一群小學生團團圍住。他們拍著手,跳著腳,有節奏的喊著楊立給孫平起的外號。受到侮辱的孫平氣得直掉眼淚。她知道又是楊立搞的鬼。從此,孫平對楊立懷恨在心,開始伺機尋找報復楊立的機會。
這天中午,孫平約楊立到村裡的小樹林裡玩,楊立爽快地答應了。他們一起來到小樹林的深處,剛才還有說有笑的孫平,臉突然往下一沉指著楊說:“你知道我為什麼叫你到這裡來嗎?”楊立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就被早有準備的孫平抱住。隨後,孫平突然又從腰間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楊立腹部狠狠刺去。楊立在慘叫中跪倒在地,鮮血不斷從傷口湧出,楊立用顫抖的聲音指著孫平問:“你為什麼要殺我,……你竟敢殺人,你要殺死我……”孫平咬牙切齒的說:“我今天就是要來教訓你的,讓你再給我起外號……”。說著更用力的朝楊立的身上刺下去。經過一番痛苦的掙扎,楊立流盡了最後一滴血。結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孫平拿一把鐵鍬,挖了一個坑,一邊挖還一邊說:“讓你給我起外號,讓你給我起外號!……”坑挖好了,孫平抬腳狠狠將楊立踢進坑裡。將楊立掩埋後,孫平拍拍身上的土,騎著自行車子回家了。
16歲的少女孫平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
點評:
這是一個不該發生的悲劇,然而它卻真實地發生了。
身體的殘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靈的殘疾。人生路上難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個心靈堅強的人。只有用自尊、自強、自愛的信念來支撐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贏得他人的尊重。如果經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說明自己內心的軟弱。在面對自己的殘疾和他人的嘲笑時,孫平更應該有一顆堅強的心。
而楊立更不應拿他人的身體殘疾開玩笑,這是對他人人格的不尊重。幽默風趣本是個性的魅力,但必須建立在善意的基礎上,否則只是流於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應當學法、守法,在法律的規則內處理相互的關係,懂得依法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還要時時處處遵守文明規則,做一個有道德、講文明的好公民。
二、違法行為、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1違法行為:違反現行法律規定並具有社會危害性的有過錯的行為。
構成:違法主體,違法客體,違法的主觀要件,違法的客觀要件。
違法的分類:刑事違法,民事違法,行政違法,違憲行為。
2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所產生的由相關主體所應承擔的具有法定強制性的不利後果。
與政治責任、道義責任等其他社會責任相比,法律責任有如下特點:第一,法律責任是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而產生的責任。法律上的義務包括法定義務、約定義務以及正確行使權力、權利的義務;第二,法律責任具有國家強制性。該責任或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定職權和程式,以直接強制手段實施;或由當事人協商主動承擔,但以國家強制力作為潛在的保證。
3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是指由專門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應負的法律責任而採取的強制性懲罰措施。法律制裁主要有以下幾種: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違憲制裁。
三、法律名言
1、一個國家的絕對公理,是受著這個國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啟發的。——喬特
2、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託·富勒
3、任何勢力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西塞羅
4、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5、一切法律都是無用的,因為好人用不著它們,而壞人又不會因為它們而變得規矩起來。——謨耶克斯
6、法律有權打破平靜。——馬·格林
7、法律對不夠處罰條件的物件是無能為力的。——託·富勒
8、極端的法規,就是極端的不公。——西塞羅
9、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10、有兩種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禮節。——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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