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5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1日

  政府機關的財務管理關係著政府機關單位工作的物質基礎,是機關工作順利開展的保障。財務管理資訊化建設有助於財務分析精確化、公平化、透明化,可以更好地發揮出政府機關的職能,推動財務管理現代化與規範化。資訊化建設對提高政府機關工作管理水平以及推動政府機關財務管理的和諧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僅供參考。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篇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節約型機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安排,綜合管理;

  二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三一月一報,及時結算;

  四保障重點,兼顧一般;

  五勤儉節約,講求實效。

  第三條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體制:由局辦公室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所有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筆審批。

  第四條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並嚴格執行經費收支預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加強國有資產和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對報銷單據要認真稽核,坐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

  第二章預算編制及執行

  第五條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範、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黨團活動經費、老幹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基本支出指用於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遊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條資金管理及審批遵循“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即由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和科室負責人對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除工資、醫保、公積金外,其他所有開支實行事前申報制度,即按規定填寫開支申報表,經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開支。所有開支須兩人以上經辦,重大采購專案應有紀檢、監察人員介入監督。

  第十一條資金審批一般程式和許可權:由經手人負責將票據進行分門別類整理,並填寫經費報銷審批單,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在票據上簽字,會計和辦公室主任稽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超過1000元含報jú長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原始憑證即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具備以下要素:一原始憑證名稱:二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及編號;三填制和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或個人簽章;六報銷原始憑證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七單筆金額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須附憑證附件。對要素不齊全的票據,會計和辦公室有權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根據市財政局規定,凡符合公務員卡消費條件的公務消費必須使用開戶行的公務卡,用現金支付的費用財務有權拒絕報帳。

  第十四條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著熱情、節儉的原則,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接待統一歸口辦公室管理。對口單位來人需接待的,由有關科室填寫接待申請單先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工作的副主任稽核,再按審批許可權報局領導審批,在指定地點消費。菸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接待消費後,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的副主任簽單,一律註明接待單位或開支用途,計入單位經費支出。特殊情況下,經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負責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員簽單,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後補籤。經辦人事後應及時補辦接待申請單。

  三接待標準:縣級來客人平60元/餐,市級來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門及其以上領導的接待標準由jú長確定。縣市來客原則上不安排住宿。上級和外地來客由辦公室安排在協議單位接待。

  四接待費報賬程式:由辦公室結算接待經費,經會計稽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或jú長審批。所有接待開支必須附原始接待申請單,在非指定接待點經費憑接待申請單和原始票據按規定審批程式報賬。

  第十五條出差管理

  一機關幹部職工差旅費開支,嚴格執行婁財行[2010]374號<婁底市市直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會議出差須有檔案或電話通知,並嚴格按通知人數參會。出差期間,因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餐飲、住宿和娛樂開支,均由個人自理。

  三出差須事先定好工作任務、地點、人數和路線,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作為報銷依據。省、市內出差,科以下幹部由分管局領導審批,科室負責人和副處以上領匯出差由jú長審批;出省出差一律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和jú長審批。

  四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如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報分管副jú長和jú長批准。

  五預借差旅費須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和jú長批准,出差回機關一個星期內報賬結清。

  六出差人員憑“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單據,每月25日前報賬,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報銷差旅費。

  第十六條專項工作支出

  一承辦科室根據有關活動方案,編制經費預算,一般應提前報分管領導和jú長審批,如大額支出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專項工作結束後,承辦科室應在5個工作日內彙總相關費用,按程式和規定報賬。

  第十七條借款管理

  一辦公室借備用金限額2萬元以內,於每年12月25日前結清。

  二所有借款須註明事由及時結清,不得跨年清還。

  第十八條對外付款超過1000元的,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員卡結算,原則上不得付現。

  第十九條市內交通費局領導含副處級幹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幹部職工按240元不含司機,憑票按月限額報銷。

  第二十條報賬時限

  一為方便報賬和有利於財務人員整理賬務,實行集中報帳,每週星期五為集中報賬時間。

  二各項開支應在一個月內報賬,除辦公室定點接待外,機關幹部職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節假日,依次往後順延時間必須把一個月內的開支包括差旅費按程式報批;定點接待由辦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統一結算按程式報批。

  三嚴格監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個月財務報表。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築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裝置、音像裝置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裝置計算機、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檔案櫃、貨架、沙發、保險櫃、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於辦公的紙張、筆墨、資料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彙總稽核報分管jú長或jú長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採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採購標準的實行政府採購。未經批准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註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准。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稽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稽核,報jú長審批。

  六物品採購。全域性物品的採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採購員到定點商店採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並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採購報帳。採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准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稽核,報jú長批准。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篇二: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

  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主要包括: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質、會計核算、稽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

  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稽核、把關、簽定目標 責任並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准的收費專案收取並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後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准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餘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採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乾使用”的辦法。

  1、包乾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裝置購置、印刷等費用後的剩餘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乾經費支出的範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裝置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乾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乾經費支出的審批許可權: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於專專案工作;其餘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範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裝置維護費、專用裝置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範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採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後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稽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許可權: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後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專案、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專案實施計劃結轉,待專案完成後結算,結算後有結餘的,其結餘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餘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範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定;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准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稽核,有關領導審批後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階賓館。

  五各種支出範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範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範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稽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範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範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徵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後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採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後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後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餘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餘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後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後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後7天核心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准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後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稽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後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生後,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裝置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篇三:機關財務管理規定]

  為規範經委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機關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的規定,本著“精打細算、統籌安排、量入為出、從嚴控制”的原則,合理、規範使用資金,保障經委各項工作的有效、正常開展。

  二、發揮財務的監督、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費的預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資金收支計劃、年度決算,定期分析經費支出情況,考核資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委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加強辦公經費和專項資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預算和用款計劃,合理安排使用資金。用款部門支用款項時,需提出用款申請,經委主要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按批覆意見予以支付。凡是財政撥入的專項資金,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實行統一核算,不能以撥列支。

  四、委機關經費支出嚴格實行“一支筆”制度。日常經費報銷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後,報經委主要領導籤批後方可報銷。

  五、報銷出差費用,須同時貼上會議通知上級行政會議等有關證明。原則上只報銷住宿費、在外公共交通費不含計程車費、伙食補助費。住宿標準:副局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補助費標準:市外省內每人每天12元,省外國內每人每天15元,特區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編人員不得領取伙食補助。凡是會議統一安排食宿、單據中含餐費和委託旅行社承辦外出活動的,不得領取伙食補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夠到達的城市出差,原則上不準自帶車輛。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活動、餐飲等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七、委機關承辦的大型會議,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報委主要領導批准。各部門承辦的會議,也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提出預算,經分管領導審查後,報委主要領導批准。會議報銷單據應列清會議室租金、伙食費、住宿費等明細;會議表彰獎勵支出須有人事部門的批准檔案。會議不準發放各種禮品、紀念品。

  八、對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的購進和發放從嚴管理。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並列帳,領用或發放需登記簽字。

  九、大額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購置,需報委主要領導批准後,嚴格按照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所確定的採購範圍,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實行政府集中採購。

  十、報銷的各種費用必須出具真實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票據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必備的要素:

  一必須具有稅務部門或財政部門監製字樣的專用章;收據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由兩位經辦人簽字。

  二必須具有出據單位加蓋的行政或財務專用章。

  三必須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費用專案及名稱、相等的大小寫金額、開票人等,票據上的商品名稱必須詳實,內容籠統的單據,不予報銷。

  四原始票據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票據上塗改、挖補。

  五對未按規定取得的原始票據,不予報銷。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支出可用現金結賬,凡是超過1000元的經費支出業務,均應使用支票結算。支出金額較大的會議費、車輛維修費、加油費結算時,需兩人以上同行辦理。報銷會議費時須附有構成會議費的明細清單和到會人員名單;報銷車輛維修費、加油費時須附有每筆業務清單。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各種支出的報銷,要當月開支當月報銷;凡有借款,但未報帳,不得再次借支款項,做到“前賬不清,後賬不借”。避免跨年度報銷。

  十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堅持原則,不得以權謀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憑支有據,並按月填制、報送收支情況表。

  十四、委機關現金報銷日為每週二、週四上午。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篇四: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用制度約束、規範財務運作,確保機關財務執行健康有序、節儉高效,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經研究,決定製定並執行本制度。

  一、機關財務的管理範圍

  鄉黨政機關各部門含事業單位:如計生服務所

  二、機關財務的管理內容

  1、經費開支安排的原則。預算內安排的人員經費,不得用於其它經費;預算外收入安排,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經費,方可安排其他經費。

  2、經費報支渠道。機關經費報支渠道原則上隨工資關係,按照“誰承擔工資,誰報支經費”的原則,預算外單位人員報支經費在其單位列支。

  3、出差實銷制。班子成員因工作需要到縣外開會、學習參觀、招商等用車的,由黨政辦申報鄉長同意後,再由黨政綜合辦統一安排公車或者租車接送。縣內除四個一把手用車外,其餘原則上坐中巴車。縣外出差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4、物品領籤制。機關運轉所需的辦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蠟燭等,每月初到黨政辦進行申報登記,列出清單後報財政副鄉長稽核,由書記安排,經鄉長簽字批准後,由財政所安排專人兩人以上統一購買。報銷票據時必須附具清單,如不附具清單則不予報銷個人私自購買的辦公用品不予報銷。購買的物品由辦公室主任清點驗收後交黨政綜合辦統一保管。物品領用統一實行領籤制,辦公室憑黨政一把手簽字方可發放。

  高檔用品需經黨政主要領導會商同意後方可統一購買,未經批准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預算外單位購買辦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執行,明確專人購買,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5、來客接待制度。①機關來客招待。原則安排在機關食堂就餐,由機關事務線線長申報,辦公室發出就餐通知單,報書記鄉長同意後再送食堂。不報告或者事後報告的一律自負。②招待餐標準。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人,酒水由財政所統一購買,由辦公室主任驗收後保管,並對使用情況予以登記。③接待實行對口陪餐,原則上不發整包香菸,上級多部門來人,能合併接待的應合併接待。

  6、經費支出報銷。①凡報銷憑證,必須真實有效,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三者齊全。②嚴格執行“誰經辦誰履行報批手續”的原則,杜絕飯店業主、計程車駕駛員等持發票到相關簽字人員處審批。③票據報銷實行月報制,當月票據當月結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為審批時間,逾期不予審批,費用自理。該條款作為一條鐵的紀律,將嚴格執行,一視同仁,一抓到底。

  7、財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每月將收支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以便領導掌握財政執行情況。

  8、嚴肅財政紀律,規範財政行為,堅持財務公開,實施陽光操作。加大人大監督、紀檢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堅決杜絕各種亂收、亂支、亂用及坐支現金的違規行為,對違規行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經手誰承擔責任”的原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與直接責任人工資掛鉤,情節嚴重的,在經濟處罰的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範文篇五: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政策、法規、制度,加強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委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國家財經制度、法規要求,委機關各項財務收支活動都應納入財會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並接受監督。各項支出均應嚴格遵守市行政單位經費規定執行。

  2、認真組織會計核算,辦理會計業務;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正確編制會計報表。

  3、委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簽名,按規定審批程式批准後報銷。出差或因公借款須經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報帳手續。自制原始憑證格式由財務部門統一規定。

  4、加強現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強支票管理,出納、會計各司其職,互相制約。

  5、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改革措施,既要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要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

  6、會計人員應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時將各類會計帳、證、表等資料分類裝訂,立卷歸檔。

  7、機關各項支出報銷時間原則上定於每週週一、週三、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為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委機關各項開支必須經主管財務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嚴格履行“一支筆”審批制度。機關財務管理制度。

  一報批制度

  1、委機關各項開支均應實行計劃管理,報委主管財務主任批准,發票回來由財務按計劃稽核後,經委主管財務主任批准後方可予以報銷。開支數額較大的,還應由主任辦公會研究後批准。

  2、購買物品、訂閱報刊、雜誌以及日常修繕等必須憑正式發票稅務局統一監製的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均不予報銷。

  3、千元以上的各項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領用支票必須填寫支票申請單,註明用途及限額,辦理完必須在十日內憑正式發票履行正常報批手續。

  二審批許可權

  1、職工因公外出開會、培訓、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執行。借支差旅費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到何地、辦何事及計劃天數,核定借款金額,返回後一週內按審批程式報銷。機關人員大小借款,應經主管財務的主任批准。

  2、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其探親差旅費按規定予以報銷。

  3、購買各種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及訂閱黨報黨刊雜誌、專業書籍等均應由經辦人或部門提出計劃,然後履行正常報批手續予以報銷。

  4、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辦公室主任彙總,報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年終或每半年結帳一次,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式結算,並附修理費明細表。機動車燃料費實行一次性購買,分期領用。

  三、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管理,應建立健全管理帳卡,對報損、報廢、調出、變賣以及增加或減少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或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許可權報批。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

  2、購進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記入帳工作,保管和採購簽字交接,做到帳物相符。科室領用時,領用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年終彙總對帳。

  四、福利制度

  醫藥費、養老金、公積金、獨生子女費、幹部職工常規檢查醫療醫藥費按統一規定執行。

  五、財產清查制度

  1、各科室每年應形成定期的清查盤點制度,對清查結果進行彙總,並將結果送機關辦公室。

  2、辦公室為確保財產物資在儲備、使用過程中安全無損,要進行經常的、不定期的抽查盤點工作,並對財產物資的清查盤點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做出詳細記錄。

  3、財產物資的清查核對要由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財務人員共同對有關科室財產認真組織盤點,並做好盤點後的對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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