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檢察院一封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7日

  信人人都能寫,但是由於其特殊的紀念意義,信應儘量寫得精練、形象、富有時代感、飽含深情,能給人以啟迪。那麼,要怎麼寫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範文,歡迎閱讀!

  範文一

  尊敬的檢察長:

  您好!打擾您了!我公司於2008年9月4日與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在位於太原市迎澤大街上的山西人大招待所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法人王慧光的租住地簽訂了煤炭買賣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該公司涉嫌詐騙我公司274.2740萬元。

  為了追回這些債務,我已經追討了6年,往返於濟南和太原,辛酸苦的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可是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就是不予立案,以各種理由推脫。迫於無奈,我曾於2013、2014年間寫信給山西省公安廳劉傑廳長、山西省委袁純清書記求助,也曾在網上發帖求助,可還是沒能追回我的血汗錢。我不想說杏花嶺公安分局和王慧光之間有不為人知的交易,可是事實如此。我一個外地人,沒關係沒錢,卻攤上這種不公的事情,我不相信就沒有說理的地方,違法的人就能一直逍遙?執法部門就可以坐視不理嗎?

  之前做煤炭生意的資金都是我找親戚朋友借的,如今為了還錢,我已經變賣了房子等一切財產,身無分文,居無定所,更沒有能力養活一家老小,愛人和孩子只能跟著我受罪,我對不起他們啊。就這樣過著每天被債主逼債,提心吊膽,飽受煎熬的日子,何時是個頭呢?我真是走投無路,人生悲催到了極點!

  12月13日在山西發生了討薪農婦被打死在派出所的事件,這件事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同時也深深的刺痛了我的心。農婦是討薪,最後賠上了性命,我是討債,雖然還活著,卻生不如死。誰能替我做做主,還我公平,追回我的債務?太原市公安局汪凡局長對農婦命喪派出所事件做出道歉,並說道:誰侵害群眾的利益,漠視群眾的疾苦,敗壞我們太原公安的形象,那麼我們市局就摘掉誰的帽子,就砸掉誰的飯碗。王儒林書記也要求從嚴從重處理農婦命喪派出所事件,為什麼就沒有人來管我的事呢?難道非要出了人命,領導們才會關注嗎?共產黨領導下的法制社會,和諧社會就是做表面功夫,走形式?我的6年心酸的討債經歷和我現在落魄的狀況已經向山西省的有關部門反應多次,每次都是石沉大海,沒有音信,難道就真的沒人管嗎?

  尊敬的周茂玉檢察長,您曾在“12.13”案答記者問時這樣說:將“12·13”案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對我所經辦的案件,我終身負責!我深信您一定是一位嚴格執法,公平公正的人,我真誠的懇請您看到此信,可以抽出時間來了解案情,給我主持公道,讓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王慧光還給我錢,把王慧光等一批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附:案情經過

  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經人介紹於2008年9月4日與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在位於太原市迎澤大街上的山西人大招待所王慧光的租住地簽訂了煤炭買賣合同,買受方為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收貨單位為中國鋁業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熱電廠。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前,由於當時煤炭緊俏,應王慧光的要求,分三次給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訂金及計劃費共計人民幣45萬元2008年8月30日從中國農業銀行濟南支行打款 20萬,2008年9月1日及9月3日從中國農業銀行濟南東城支行分別打款15萬及10萬,以上45萬元均從韓曙光個人賬號轉入王慧光個人賬戶做為定金。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於2008年9月16日通過華夏銀行濟南高新支行我公司賬戶匯款至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第一批煤炭貨款人民幣220萬元整,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在2008年10月3日此時已超過合同期限三天,合同執行期是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30日,合同是一月三個列,但只發了這一個列發給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電煤3453噸合計:1450260元。

  10月5日以後,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王慧光謊稱又有兩列車皮計劃已下達,要求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煤款,山東凱至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於2008年10月8日匯款至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賬戶煤炭貨款人民幣400萬元,共計貨款665萬元。經多次追討,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先後退回貨款244萬元,分別於2008年10月29日、11月19日、11月21日退回我公司賬戶貨款60萬、5萬、168萬。2008年12月23日謊說又給我們發了一列煤,結果只到了254噸合計:127000元,之後說鐵路計劃下不來,礦領導調走了為由不再發煤。直至現在還欠我公司貨款本金2742740元,本金加利息合計4191206.72元截止2013年4月份。

  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慧光曾有前科,聲稱被一個叫李彬的騙走他90萬元。王慧光讓我公司與他一起到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經偵隊報案,我公司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到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公安分局經偵隊多次報案,其工作人員推脫說是經濟糾紛遲遲不予立案,我公司請他們多次吃飯後,他們竟然讓我們找黑社會處理,極其不負責。無奈我公司派人於2010年2月10日又找當事人王慧光催了幾次款,哪怕是把餘下的煤按合同給我公司傳送過來也行,王慧光卻說:“我公安和檢察院部門有人,錢我花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有本事你告吧。”期間當著我們的面,竟然多次給一檢察長打電話,非常囂張!

  我於2010年10月份又通過找人找到太原市經偵支隊一個姓張的支隊長,當時請他吃飯送禮花了一萬餘元,第三天經偵支隊回覆我們說是經濟糾紛,不予受理。我們體會到王慧光的確有人,聽王慧光的一個朋友說:他拿著你們的錢和公安天天玩,你們玩不過他,因為你們現在沒錢了,在太原公安辦事,沒有錢是不可能的,有錢就是爹。

  2013年3月份我給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劉傑寫了關於山西華源運通貿易有限公司王慧光詐騙我公司一案的一封信。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於2013年4月份通知我去太原瞭解案情,當時是一個姓王的大隊長通知的,因為那是我已非常困難,答應給我報銷路費。由於個人原因直到2013年12月份我才過去。我認為有了廳長的批示,這次這個案子一定會落實好的,結果杏花嶺公安局和太原經偵支隊互相推諉,都說案子不該他們管,經偵支隊一個女的說:像你這種案子多得是,我們管不過來,我們又不是要債的有錄音。但是我說:為什麼2010年我來報案時你們杏花嶺公安局怎麼管呢,現在為什麼不管。期間我多次來往於太原公安局經偵支隊和杏花嶺公安局之間,直到2013年12月31日得到杏花嶺公安局的通知讓我過去,說案子他們受理了。當我過去的時候發現王慧光已在那裡了,一個叫李凱的警官像調解民事糾紛一樣給我們之間調解,我的心一下就涼了,這哪是在辦案。王慧光期間又說給我2010年打了50萬,我說我怎麼沒收到呢,他說你收不到可提供證據,李警官也說讓我提供證據,我說我公司所有的賬目都帶來了,王慧光退款我公司收據都有,就是沒有他說的50萬你們可以去查,李警官讓我去查,我說我又不是公安怎麼去查,李警官一直在袒護王慧光有錄音。後來李警官說你是不是給劉傑廳長寫信了,我說我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寫的,他說你給再大的官寫信也沒有用,最後還是我們說了算,也叫縣官不如現管,他的這些話讓人可笑。然後他給我單獨做筆錄,做完筆錄簽字時我說有幾個地方需要補充一下,他說你怎麼回事,這紙都是我自己拿錢的。我說實在對不起,剛才我忘了說了。當時我想不管你怎麼凶我只要給我立案就行。做完筆錄後他說從你們提供材料上看,王慧光構不成詐騙。我說你能不能查一下王慧光是不是虛假註冊公司王的一個朋友說他沒有錢註冊公司就是為了和你籤合同騙你的錢,查一下他賬戶資金去向,他為什麼給李彬90多萬,他有多大的利潤。李警官說這些證據需要我提供,我說這些都是你們公安查的,我們老百姓不可能查的,他說他問什麼我回答就行,不問的說了也不記。錄完材料後他說:你回山東吧,有事我通知你。

  春節前夕,王慧光及其律師多次打電話說只要我撤案,年前給我20萬。我和他說只要你有誠意,給我錢後我就撤案,王慧光說:好就和你玩到底,看誰能玩過誰,非常囂張,結果他一點錢都沒給我打。春節過後2014年2月17日我打電話問李警官這是否過去趟,他說讓我帶上我公司和電廠的合同及發票過去,我就去了太原。見面他我公司和電廠的合同及發票後說:我一看這東西就知道王慧光沒騙你,你謊報案子、誣陷他人是負法律責任的。我說:李警官王慧光說給我煤價是640元每噸,但是我給電廠的價格才626元每噸,你認為他說的對嗎,不能光聽他說,公司之間都是憑發票交易的。他後來讓我回賓館等他電話,又等了三天我沒錢了就打電話問他案子的事怎麼樣了,他說你回山東吧,等我電話。我就回山東了。

  2014年3月5日我接到李警官不予立案的電話通知,我問他問什麼不予立案實際上自從他受理案子後我就預感到會有這個結果,他說了幾個不予立案的理由:

  1、王慧光讓我從電廠掙到了錢。

  2、王慧光給李彬的94萬其中50萬李彬做為活動經費及違約金扣下了說是車皮計劃下來我們不要的違約金,天哪,我們天天找他發煤,怎麼會有違約,再說怎麼會有50萬的違約金,一列火車到我們山東才12萬的運費。

  3、王慧光一直在給我們積極退款自2010年後至今一共才給我了不到十萬元,這個理由我認為不合理。

  我問了幾個問題:

  1、是否調查王慧光公司虛假註冊?

  2、王慧光為什麼給李彬94萬,王慧光有那麼多的利潤嗎,他們的利潤是多少?

  3、是否查王慧光的資金去向,是否有挪用轉移資金的行為?

  4、通過杏花嶺公安三個月的調查,王慧光到底還欠我們多少錢?

  5、王慧光提供的費用證據是否有商業賄賂行為?

  6、王慧光是否把我們公司的錢專款專用?

  7、是否查一下王慧光帶我們2009年10月15左右去杏花嶺公安分局報李彬詐騙的材料?

  杏花嶺公安分局李警官和張大隊說以上幾個證據需要我提供,提供不了不用說,說了也沒用。我質問他們:人民公安有你們這樣辦案的嗎,我們老百姓去哪裡查,還讓我們活嗎。他們說你不服可向上級公安複議或向檢察院申訴,可是傻子都能看明白,王慧光都把那些公安早就買通了,我一介平民能奈何,求助無門啊。如果違法行為得不到應有處罰,法理何在?天理何在?讓人情何以堪?檢察長大人處廟堂之高,手握法律利劍,一定會給我一個明確的說法。我願意對上述陳述的事實負法律責任。

  XXX

  年月日

  範文二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法院應支付我70萬元的集資款一直拖著不給,我把情況反映給了漯河市人大,市檢查院,漯河市中級法院和省高院張立勇院長在這樣的情況下,郾城法院說給我10萬,後來變成了5萬元救濟款,前提條件是我必須寫個承諾書,郾城法院何國軍院長,讓我找郾城工信委靳國營主任,靳主任寫好草稿後給何國軍院長打電話念給何聽,靳主任放下電話修改了一下讓我抄寫. 由於我生活困難,又有人找我要賬,迫與無奈,我被迫寫下承諾書,我現在留有靳主任所寫承諾書草稿為證!見靳國營主任的親筆草稿影印件

  漯河市郾城法院兩位院長給我做思想工作:郾城法院王萬鬆院長說過了這村,沒這店,這5萬如不要,以後啥都沒有,你要好好給我們合作郾城法院主管院長何國軍說,省高院張立勇批示讓公平解決,也沒說讓給你多少錢,你告到哪裡,還是我們處理,就是不處理,你能怎麼樣,我要求看破產資金分配表,何國軍不讓看!說有本事你告去吧!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法院,出爾反爾,向漯河市人大彙報說:一定給解決,達到我滿意,在下面威逼我寫承諾書,“不追要集資款,不上訪!”我要求同樣情況,同樣解決,別的幾家集資款都已支付,也應把我的70萬元集資款連本帶息支付與我!

  漯河市郾城區法院低價出讓國有資產,剋扣集資款,疏通法院關係就可以領取集資款,威逼我寫承諾書,我70萬元集資款,給我5萬元救濟,威逼我不能上告,不能上訪,我強烈要求看破產資金分配方案,漯河市郾城區法院副院長何國軍不讓看,這裡面有大疑問!請調查解決!

  第一次巡視組來漯河時,郾城區法院王萬鬆院長,讓我聽他的,不要急!一定給我解決!可是巡視組走後,不解決,不見我!為什麼我們同時集資的手續一樣,別人可以領走,唯獨我的不能領,我的70萬元集資款到底在誰手中!

  XXX

  年月日

  範文三

  尊敬的**縣人民法院各位領導:

  你們好!

  我們是**市**公司的全體員工,在此謹向貴院**庭庭長***及各位法官道一聲辛苦,並表示最誠摯的謝意!感謝***庭長及各位法官在辦案過程中為我們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務,也感謝貴院培養了像***這樣具備良好職業素養的優秀法官!

  20 年 月 日,掛靠我公司經營的一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由於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巨大,責任分解時面臨諸多法理與情理難以調合的實際問題,經多方調解無效後,當事人一方向貴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貴院**庭受理本案後,***庭長及各位法官極為重視,本著“主持公道、維護和諧、高效服務”的原則,無論是立案調查,還是審理調解,在每個程式中都做到了熱情、仔細、公正、高效。幾個月來,***庭長及各位法官不辭辛苦,針對本案中駕駛員掛靠公司經營的特殊情況,做了大量翔實的調查,同時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結合本案實際向當事人各方透徹剖析法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認真負責地做好各方的協調工作。特別讓我們感動的是,***庭長還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如駕駛員的車輛作為標的物在質押期間,每天需支付40元的停車費,***庭長考慮到駕駛員的實際承受能力,先後多次幫助我們做協調工作,有關方面在去年春節前同意我公司先行將車輛取回,僅此一項就減少了當事人的額外損失數千元;在與保險公司協商時,***庭長還通過***縣保險公司的領導層,從側面為我們做了大量的庭外調解工作,排除了各種障礙,為最後順利達成調解奠定了基礎。

  ***庭長以身為範的行為及各位法官秉公道、務實事、求和諧的工作態度,也贏得了當事人各方的尊重,在他們的多次調解下,當事人各方最終達成共識,接受了法庭調解,在短短几個月時間內就高效、圓滿地解決了這個各方分歧大、責任分解難的民事糾紛。尤為難得的是,當事人各方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這一結局充公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理念,也為建設和諧社會樹立了一個優秀的典範。

  通過這個案件,我們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權威與神聖,也深深為貴院這個優秀文明團隊的敬業精神所感動。最後,謹祝***庭長及各位法官身體健康、工作順利,也希望貴院能培養出更多讓老百姓依賴的優秀法官!

  此致

  崇高的敬意!

  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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