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實施方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9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10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關於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雲政辦發〔XX〕89號)(以下簡稱《通知》)檔案精神,為認真落實和加強我市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執行,全面推進**電力建設,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是國家的經濟命脈。電力資源是我市重要的經濟基礎,電力安全直接關係到我市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確保電力安全,有利於全面推進**水電、火電產業建設,有利於“雲電外送”和“西電東送”,有利於國家西部大開發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要戰略的實現。電力設施是保證電力生產安全執行和正常供電的必要條件,一旦遭受盜竊破壞,造成事故,將會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的損失。保護電力設施,就是保障電力企業的生產安全和保護電網的執行安全,也就是保衛國民經濟的命脈。近幾年來全市加強了警電協作,不斷加大打擊涉電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電力系統治安形勢總體良好。但也必須看到,當前我市正處於開展大規模電力建設的時期,由於電力設施點多、線長、面廣,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驅動,針對電力設施的犯罪活動仍然十分猖獗,不僅給國家財產造成巨大損失,而且給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維護經濟建設大局和國家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到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工作主動性,提高服從和服務經濟發展的意識,把保護電力設施的工作持之以恆地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確保我市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電力設施保護日常工作機構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長何剛任組長的**市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經委、公安、發改、建設、林業、國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門負責人和**供電局黨政領導組成(具體人員名單附後)。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委。各縣、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及時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職責分工,統籌研究電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資源,依法行政,聯合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效率,構建政府統一領導、企業依法保護、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大力支援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格局。
三、加強協調配合,明確任務分工,切實履行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職責
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和明確任務分工,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行使行政管理職權,依法對違反電力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協調相關行政機關,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審批單位或個人在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內作業或開展可能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活動,並認真督促業主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實施。
(二)公安機關,負責對電力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護電力設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眾護線組織。負責維護電力企業重點工程建設施工秩序和電力企業正常生產秩序。負責查處和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裝置以及非法收購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土地管理使用的稽核、審批把關工作,任何單位或個人用地申請的範圍不得超越有關重點電力工程規劃範圍和已經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範圍。
(四)建設規劃管理部門,負責制止違章施工、違法亂建等損壞電力設施、危及電網安全執行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負責將電力設施的新建、改建或擴建規劃及其依法劃定的保護區域納入城鄉建設規劃,並將專項規劃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
(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因新建架空電力線路穿越林區安全通道進行的砍伐,並協助有關建設單位執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廢舊金屬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頓物資回收、廢舊收購站點,依法整頓和查處超範圍收購行為,堵塞銷贓渠道。負責對非法收購電力專用器材和物資的場所,堅決吊銷工商營業執照。
(七)政府法制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和組織培訓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法規、規章。負責擬定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牽頭組織電力設施保護的執法檢查和法制保障。
(八)電力企業,負責制定本單位電力
設施保護規劃,負責制定和落實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負責落實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日常工作經費。
(九)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在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職責範圍內,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保護電力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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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電力工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是國家的經濟命脈。電力資源是我市重要的經濟基礎,電力安全直接關係到我市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確保電力安全,有利於全面推進**水電、火電產業建設,有利於“雲電外送”和“西電東送”,有利於國家西部大開發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要戰略的實現。電力設施是保證電力生產安全執行和正常供電的必要條件,一旦遭受盜竊破壞,造成事故,將會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的損失。保護電力設施,就是保障電力企業的生產安全和保護電網的執行安全,也就是保衛國民經濟的命脈。近幾年來全市加強了警電協作,不斷加大打擊涉電違法犯罪活動的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電力系統治安形勢總體良好。但也必須看到,當前我市正處於開展大規模電力建設的時期,由於電力設施點多、線長、面廣,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驅動,針對電力設施的犯罪活動仍然十分猖獗,不僅給國家財產造成巨大損失,而且給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維護經濟建設大局和國家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到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工作主動性,提高服從和服務經濟發展的意識,把保護電力設施的工作持之以恆地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確保我市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長何剛任組長的**市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經委、公安、發改、建設、林業、國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門負責人和**供電局黨政領導組成(具體人員名單附後)。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委。各縣、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及時協調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落實職責分工,統籌研究電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資源,依法行政,聯合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效率,構建政府統一領導、企業依法保護、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大力支援的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格局。
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和明確任務分工,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行使行政管理職權,依法對違反電力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協調相關行政機關,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審批單位或個人在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內作業或開展可能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活動,並認真督促業主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實施。
(二)公安機關,負責對電力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護電力設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眾護線組織。負責維護電力企業重點工程建設施工秩序和電力企業正常生產秩序。負責查處和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裝置以及非法收購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土地管理使用的稽核、審批把關工作,任何單位或個人用地申請的範圍不得超越有關重點電力工程規劃範圍和已經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範圍。
(四)建設規劃管理部門,負責制止違章施工、違法亂建等損壞電力設施、危及電網安全執行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或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負責將電力設施的新建、改建或擴建規劃及其依法劃定的保護區域納入城鄉建設規劃,並將專項規劃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
(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因新建架空電力線路穿越林區安全通道進行的砍伐,並協助有關建設單位執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廢舊金屬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頓物資回收、廢舊收購站點,依法整頓和查處超範圍收購行為,堵塞銷贓渠道。負責對非法收購電力專用器材和物資的場所,堅決吊銷工商營業執照。
(七)政府法制部門,負責收集整理和組織培訓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法規、規章。負責擬定電力設施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牽頭組織電力設施保護的執法檢查和法制保障。
(八)電力企業,負責制定本單位電力
設施保護規劃,負責制定和落實保護電力設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負責落實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日常工作經費。
(九)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在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職責範圍內,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保護電力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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