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銷售合同範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隨著我國通訊裝置有限公司的不斷髮展,裝置銷售工作重要性日益凸顯。簽訂裝置銷售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置銷售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裝置銷售合同範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甲方同意同向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裝置。

  1.2 乙方負責合同裝置的製造、安裝、除錯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裝置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三條 付款條款

  合同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0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0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預付款後合同生效。

  3.2 交貨款:在合同裝置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0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0____元。

  3.3 驗收款:在合同裝置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90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 整 RMB 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後向甲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

  3.4 質保金:裝置交付滿1年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10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壹萬 RMB 。

  第四條 合同裝置的交貨

  4.1 所有合同裝置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6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裝置的週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廠。

  第五條 合同裝置的檢驗及驗收

  5.1 合同裝置的開箱檢驗應在裝置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2____工作日內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 裝置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 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裝置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裝置效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 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裝置。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儘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裝置。

  5.5 裝置驗收:甲方應在裝置交付後60日內組織驗收,驗收標準參照技術引數。驗收結果包括以下二種情況

  1裝置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

  2裝置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甲方將裝置退回乙方。

  第六條 保證與賠償

  6.1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之日起每日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

  6.2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3 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法按期提貨,甲方應向乙方支付0.5%/日的裝置倉儲及管理費用。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 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8.1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雙方當事人同意由供方當地仲裁或法院裁定。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檔案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祕密資訊實行嚴格保密。

  9.2 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祕密資訊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並同意,對方是祕密資訊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祕密資訊的所有權。

  9.3 一方應只在下述情況下,方可使用祕密資訊:

  1出於評佑、論證將承擔工作的需要;

  2出於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論如何,祕密資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祕密資訊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複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資訊編纂、透露給第三方。

  9.4 一方除經按本合同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祕密資訊的全部或部分。祕密資訊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獲悉祕密資訊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員工知悉祕密資訊之前,向其提示祕密資訊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整,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祕密資訊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5 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約定的對雙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祕密資訊的祕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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