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那麼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公司 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間人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賣方以下簡稱丙方採購氧化鐵紅居間合同,並甲方委託乙方協助甲方完成商務談判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與丙方就建立購銷合作相關事項提供商務談判及相關服務。甲方授權乙方為與丙方建立購銷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並有對本業務的運營狀況享有知情權。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務資訊及其他方面的服務的範圍包括:
1、利用自己的資訊渠道和資訊資源與甲方進行溝通和聯絡,及時瞭解和獲取丙方銷售氧化鐵紅的相關資訊和意向;
2、向甲方介紹丙方的基本情況和相關事宜,並將丙方詳細地供應資訊提供給甲方;
3、參與銷售經營的談判,就購銷合作事項跟各方一起進行價格商談,技術調研和技術分析;
三、乙方負責與丙方就甲方採購氧化鐵紅事宜進行深入的溝通、聯絡和協商,對此甲方認可乙方此前所作的這些工作,並同意將這些工作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資訊服務的一部分。
四、甲方與丙方訂立氧化鐵紅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元人民幣/噸做為佣金,每月每批次按實際供貨噸位計算;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五、甲方同意與丙方建立購銷合同,並同時與乙方建立佣金合同。
六、甲、乙雙方承諾簽約佣金合同確定之後,在重大經營方針和政策、重大事項的決策以及日常經營活動方面應相互支援、相互合作,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雙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丙方達成簽約後並在甲方每次給乙方付款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把經紀人佣金現金轉賬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個人賬戶。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開戶行:
戶 名:
卡 號:
八、甲方承諾如果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之間達不成購銷合作,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者甲方的關聯公司不得單獨與丙方、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另行洽談採購本合同涉及到的氧化鐵紅購銷業務。如果乙方發現甲方、甲方子公司或者甲方的關聯公司單獨與丙方、其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洽談上述購銷之事宜,並達成協議,視為本協議已經完全履行,本協議的目的已經達到,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佣金。
九、雙方同意丙方與甲方協議簽署採購氧化鐵紅協議,即視為乙方向甲方提供資訊服務和其他服務的義務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協議規定的佣金。
十、違約責任,甲方若不按合同第七條執行,逾期一天應支付乙方滯納金,滯納金係數為總佣金的5‰/天;甲方同意凡乙方所提供資訊服務的合作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業務,甲方都將按本合同的第四條條款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按受合同成交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續簽後的佣金可隨市場和交易價格變動而雙方協定。對本次業務保密協定不以任何理由越過乙方操作,如越過乙方操作即認為自願違約並支付交易額的30%作為罰款。
十一、本協議簽訂之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對簽約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協議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十二、本協議一經簽署,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擅自變更協議的條款。 十三、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過程中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和連續性,影印件與原件相一致。並願意就各自因提供虛假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四、雙方承諾在本協議談判過程中及本協議簽署後5年內,雙方對本協議相關的資訊、資料具有保密的義務。除參與本協議談判和制定的雙方行政和管理人員、聘用律師和其他相關人員有權知曉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協議另一方有關本協議的相關資訊、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十五、本協議附件若與本協議的條款不一致,應以本協議的條款為準。
十六、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請守約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程式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協商,制定書面補充條款加以約定,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相關人員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協議附件包含甲方資質,甲方和丙方簽定的正式合同影印件一份,及補充條款若干。
甲方印章: 乙方:
經辦人:
日 期: 日期:
範文二
甲方委託方/買方:
乙方居間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委託:
1、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
1.1根據《中華人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如實報告訂約機會與條件或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賣方 以下簡稱丙方達成煤炭購銷合同的成立,並履行居間人的義務,協助監督促使該煤炭購銷合同的有效執行;
1.2甲方與丙方訂立煤炭購銷合同且達成交易,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3甲方無論有沒有在當次洽談中訂立合同,但只要在簽訂居間協議後與丙方訂立合同且達成交易的仍應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1.4乙方在居間期限內促成的甲、丙雙方達成的購銷關係長久存在時,甲、乙雙方的居間協議也隨之長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主合同執行情況向乙方繼續支付居間費用,直至甲、丙雙方的購銷關係終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購銷合同是指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該合同的名稱不限於“煤炭購銷合同”字樣;
2. 居間內容:
委託採購商品名稱: 煤炭;
商品質量指標: 大卡電煤,詳見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
商品數量: 噸,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商品價格: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交貨時間: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運輸方式: 甲丙雙方共同約定的鐵路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 以甲丙雙方的購銷合同為準。
3.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3.1 居間費用的計算及支付:甲方根據其與丙方在本居間期限內成立的煤炭購銷合同稅後實際應支付給乙方居間費用RMB 元/噸,總額為RMB 元,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3.2甲方須在與丙方簽訂了甲丙雙方的煤炭購銷合同當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間費用稅後RMB 元/噸,支付計算數量以甲丙雙方簽訂的煤炭購銷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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