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轉讓合同
我國是漁業大國,也是捕撈大國,漁船數量眾多,結構複雜。如何簽訂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定,甲方將 粵英德貨 船轉讓乙方。船長 54.8米, 船寬11.38米,總噸 593,淨噸 332, 主機功率220幹瓦,以及船舶登記證書、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檢驗證書和有關檔案資料、附屬裝置等 。 商議船價為人民幣 貳佰貳拾捌萬捌仟元整 2288000.00元 。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付購船款 壹佰貳拾捌萬捌仟元整1288000.00元。餘欠款壹佰萬元,乙方將船舶抵押銀行貸款後付清。並於 年 月 日在 碼頭進行交接儀式,入戶手續由乙方辦理。
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船務公司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並同時生效。
甲方簽名: 身證號碼: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現有一艘漁船:
船號:魯濰漁3186
船長:32.85米,深2.6米,寬8米
主機功率:110KW
噸位:80噸,淨噸:42噸
船舶種類:拖網漁船
材質:鋼製漁船
船籍:濰坊港
船籍登記號碼:YD020L100025
造船廠:山東乳山造船廠
建成日期:2002年8月30日
雙方協商定價為人民幣2600000元整大寫:貳佰陸拾萬元整。
二、交款方法:自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交船地點:羊口港
三、甲方將現有船舶證書、產權證交給乙方放船。若以後乙方需要船的證書情況下,甲方應轉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該船無任何債權債務,如有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該船應按合同簽訂時的現船狀態交給乙方。
六、交船前的各種風險由甲方負責,交船後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合同雙反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範文篇三
甲方:射陽縣海運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經公開轉讓,甲方同意將“振陽輪”、“騰陽輪”船舶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號分別為**、**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轉讓事項協議如下:
一、轉讓價格。經公開轉讓,乙方願意支付 元人民幣購買甲方船舶。
二、支付時間。乙方必須在簽訂協議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購船款繳到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公告上註明的銀行帳號上。逾期作毀約論處,乙方競價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在收到《產權交割通知書》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現有過戶資料,但不負責船舶過戶手續的辦理。如發證機關要求,可以派人協助辦理船舶過戶手續。
2、乙方責任。轉讓船舶的基本狀況乙方已熟知,相關證件資料情況均已知曉,成交後,乙方不得因船舶質量、證件資料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異議,並限在合同簽訂後原則上兩週內不包括船舶需要維修及補辦有關證照所需的合理時間辦妥船舶過戶手續具體過戶時間要求按國家海事部門的要求規定執行,過戶期間,雙方不得藉故拖延過戶期限,須延期過戶由雙方協商解決。
3、船舶過戶過程中,因年檢、補辦證書所發生的費用及繳納的滯納金、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4、船舶按現狀予以出售,船舶過戶費用、產權交易費、公證費、手續辦理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國家稅收按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5、甲、乙雙方過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須自行協調解決或向射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協助調解、解決瑕疵爭議等義務和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國資辦、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船舶過戶手續辦妥後自然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射陽縣港口管理局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射陽縣產權交易所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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