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承包合同
田地是農民用來耕種的土地,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合同當事人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合同依據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1]: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專案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市 鎮 村 隊
負責人
為發展農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農林資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田地 畝發包給甲方從事農林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付承包押金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因農林生產需要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私人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