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農場土地承包合同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篇一
依據黑龍江省XX農場檔案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大隊號地耕地面積公頃承包給乙方。詳情後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黑龍江省XX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500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 黑龍江省XX農場
發包責任人簽字: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範文篇二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土地位於上海市 區縣 鄉鎮村 組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 2011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
三、土地的用途該土地以 租賃 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具體專案為: 糧食種植 ,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用途或用於非農建設。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2011 年 10 月 31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五、流轉價款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3 種方式確定。
1.流轉單價為每年每畝 \ 元,合計 \ 元。
2.第一年流轉單價為每畝 \ 元,以後每年遞增比例為 \ %,合計 \ 元。
3.每年流轉單價按每畝 525 斤稻穀的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進行計算。
4.其他 \ 。
六、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於 \ 年 \ 月 \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2.分期支付:乙方應在 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下年度流轉價款。
3.其它 \ 。
七、定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 日內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定金在合同終止時返還。乙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6.乙方不得損害農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再一次流轉。
8.合同期滿後,乙方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雙方協商通過折價方式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歸甲方所有;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 日內拆除,恢復原狀,甲方不作補償。
9.流轉土地交還時,雙方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的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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