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車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怎麼劃分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發生三車追尾責任認定,是由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後,並結合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後得出的。下面是網站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車輛追尾是種常見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為車主跟車距離近,判斷能力差造成的。有資料統計,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車追尾事故約佔70%以上,在高峰時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發生多車追尾造成重大傷亡的事故,而有些死傷惡性交通事故,最開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

  眾所周知,汽車追尾事故責任劃分是根據當事人雙方的應付責任來劃分規定的。其實,追尾事故的責任認定並不簡單,追尾了後車就一定是全責嗎?很多駕駛員都有這樣的疑問。在此以幾起追尾事故為例探討其中的責任劃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否為同車道行駛是確定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最重要的是應該弄清楚被追尾車輛在事發時車身是否己併入線內以及其車輛是否有強行並道等情形。如被追尾車並無違反交通法規的情形,且其車輛確已並道,則應由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但如果被追尾車並道存在過錯,則由雙方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來承擔事故責任。

  酒駕低速行駛高速公路被追尾

  對於酒駕追尾,那又該如何判定呢?在高速公路上由於前方車輛進入高速後的速度太低,低於每小時50公里,所以後方車輛按照原有速度撞向了前方車輛。而在這起事發中前車司機屬於酒後駕車。對於這起追尾事故,又該如何認定責任呢?

  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員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前車司機酒後駕駛,很明視訊記憶體在過錯。並且《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50公里。”所以,前車司機應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當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也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所以,後方車輛也是有責任。故而應按照兩輛車各自過錯的大小來確定承擔責任的比例。

  三車距離太近導致三車追尾

  有時候在高峰時段,由於車與車距離很近,如果一不小心就會導致多車追尾的事故發生。三車追尾的現象在交通事故中很常見,那麼當遇到這樣的追尾事故時,我們又該如何認定責任呢?

  發生三車追尾責任認定是由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後,並結合其他情況進行綜合判斷後得出的。如果是第三輛撞擊第二輛,致使第二輛撞擊第一輛,那麼第三輛車全責。多數情況下,多車追尾事故無法當場判定責任,需要提交事故科進行科學分析,車子拖進停車場主要是檢驗車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跡還是二次痕跡,這一點和責任劃分有很大的關係。

  併線前車剎車遭後車追尾

  我們在行駛過程中,常常會併線超車,如果我們在併線超車,並且車身已經基本完全駛入旁邊車道時,前方車輛突然急剎車,致使我們踩下了剎車,導致車被後面的一輛車追尾了,這一責任我們該如何認定呢?

  總之,無論追尾事故是如何發生的,按照規定追尾交通事故的責任應該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認定。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定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高速公路追尾責任詳解

  一、高速路上車輛追尾誰負主要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由交警劃分,如果你的車正常行駛,並措施得當,而前邊的車突然剎車,又不屬不可抗力,那麼前面的車應負全責或主要責任。具體由交警劃分責任。

  一般是追尾者全責,兩車的維修費用都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被追尾者只有一個交強險的無責賠嘗。這無責的賠償是由追尾者所承保的保險公司代賠。座位險只是賠車輛座位上的人員傷亡的。

  二、交通法規中如何規定車輛追尾追尾車付多少責任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法規規定,追尾,無論前車是因為什麼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後車全責。後車只能報保險,然後由保險公司給前車拍照並定損,然後按照定損價格付給前車修車費用,然後一般來說,後車也要給前車一定的補償金。這個補償金保險公司是不給報銷的。 然後,後車也要去修車,保險公司再給後車定損,然後給後車報銷修車的費用。

  可以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三車的駕照、行駛證、交強險的影印件,向保險公司索賠。

  雙方在交通隊進行登記備案,前車無責任,拿著修車的發票與後車車主一起在交通隊進行結案。而後車車主這些日子不能開車,因為駕駛證在交通隊扣留。等結完案後,才能拿到駕駛證。

  三、高速公路事故怎麼處理

  1、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應首先確保自身的安全,並按有關規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和過往車輛的安全,避免發生連鎖事故。

  2、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有關自行撤離現場規定的,可以自行撤離現場,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3、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門處理的,應立即報警,並在交警到達現場後出示本人駕駛證、所駕車輛行駛證及保險證。

  4、駕駛人在發生廣州違章事故後,應儘快向投保保險公司報案。

  5、交警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把事故劃分為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兩種程式進行處理,並按有關時效規定對交通事故作出認定。

  6、當事人在收到認定書後,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7、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誰追尾撞車誰負責任,這是很多駕駛員都知道的,但楊定平在高速公路上修車,車被追尾,交警部門卻認定他也要負責任。

  換輪胎被追尾

  萬寧的個體司機楊定平駕駛的一輛大貨車在東線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因右後輪胎爆胎,停靠在東線高速公路21.6公里處的緊急停車道內換胎。正在此時,邱天坤駕駛的另一輛大貨車從瓊海駛往海口方向。由於邱天坤疲勞駕駛,且違章在緊急停車道內行駛,並與前車未保持有效安全距離,隨著“嘭”的一聲巨響,慘劇發生了。邱天坤駕駛的大貨車追尾撞上了楊定平車的尾部,邱天坤當場死亡、車上另一人受重傷,兩輛車均嚴重受損。

  交警各打五十大板

  事故發生後,海口市交警支隊於2003年12月16日作出了第284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楊定平駕駛的大貨車發生故障時,未按規定設定故障車警告標誌,其行為違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由於交通事故當事人邱天坤和楊定平的違章行為與事故發生具有因果關係,邱天坤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大,楊定平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較小,故認定邱天坤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楊定平負次要責任。

  想不通告交警

  被追尾了還要負責,楊定平想不通,今年3月2日,他向海口龍華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楊定平認為,他已經在行駛方向的後方一百米處設定了故障警告標誌,而邱天坤的大貨車違反規定,在緊急停車帶內行車,且疲勞駕駛,以至於他在取回警告標誌,啟動車輛準備起步時,被追尾撞上了。對此事故,邱天坤應承擔全部責任。而交警支隊所作的責任認定對他嚴重不公。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楊定平沒有證據證明他在高速路上停車修理時在其行駛方向後方一百米處設定故障警示標誌,且作為一個駕駛員,在換胎完畢後應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後方可上車,以確保行車安全,而楊定平的安全意識淡薄,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判決維持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第284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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