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留學生政策
留學生回國必讀!福利政策、學歷學位認證、就業報到證!!!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歸國留學生——購買免稅車政策
1、以學習和進修為目的,無論公派或自費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科研機構求學,攻讀學位、進修業務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一學年以上;
2、完成學業或進修結束後二年內回國定居工作;
3、畢業或進修結束後首次入境未超過一年;
4、有免稅指標學習期間連續在外180天計一個免稅指標,中途回國停留時間不超過1個月可連續計算;
5、免徵進口零部件關稅。這是汽免稅車生產企業在進口零部件時上繳的關稅,對留學回國人員免徵這部分關稅後,企業可到海關辦理退稅;
6、留學生回國購買免稅車,具體是指能夠免除所購汽車零部件中的進口關稅和車輛購置稅約佔整車價格的11.7%一般情況下,兩者加起來合約佔整車價格的15%;由於涉及到進出口零部件的退稅和購置附加稅的免徵,所以購買免稅國產汽車要辦理:汽車生產地海關有關手續,到工廠直接購買並辦理運輸手續, 使用地車輛提取手續,使用地發票工商驗證及免徵購置附加稅手續,驗車、上牌照手續。異地奔波,辦事程式繁瑣會給購車者帶來很多不便。申請者可以與免稅車中介代理商取得聯絡,委託代辦好相關事宜,直至提取免稅車,代辦手續費因機構和車型而不同
7、根據不同車型費用不用,總體的優惠費用在0.71—15.21萬元間;
8、車型不同,需要等待的購買時間也不同,一般車型為2—3個月,快者為一個半月左右,而緊俏車型如邁騰、CC等則須等待3—6個月時間。
申請材料:
1.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回國前到中國使館教育處開具;
2. 畢業證書或學習證明;
3. 護照;
4. 戶口簿;身份證;
5.《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在戶口所在地海關,供職單位蓋章
6. 在職證明供職單位開具。
留學生回國落戶政策
我國公派或者自費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辦理留學人員引進,辦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區的戶口:
1、在國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2、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
3、出國留學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4、申請在北京落戶的需要在國外取得碩士或者以上學位,並且學業結束回國兩年內,按要求把所有申請材料遞交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受理
5、申請到其他省會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戶的需要大學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學歷.
歸國留學生——政府就業創業獎金資助政策
如果你是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北京就業創業,經過北京海外學人中心組織的認定評估的,入選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那麼政府會給予你個人一百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果你是創業,你的企業還會得到政府的資金資助。“北京海外學人中心”負責這方面的評審,網站上有申報方法和流程。
歸國留學生——學術研究方面的政策
如果你想到大學、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機構做學術工作,你大致可以得到以下優惠:
1 在職稱上,很多人的職稱都比在國外時高了一個或者幾個檔次。很多人在國外是助理教授,一回國就在名牌大學作正教授或者副教授。很多人的科研啟動資金在1、 2百萬以上。但是,不是每個博士後一回國就是正教授或者副教授的,要看各個人的學術背景、科研成果、專業、所去大學的競爭激烈程度、城市位置等因素。評職稱時,海歸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而可以申報。
2 其他補貼:中科院有百人計劃,科研經費大概是兩百萬,還有幾十萬的住房補貼等。一些大學不僅提供幾萬至幾十萬元的安家費,也提供房屋補貼等。很多大學自己建房,譬如說清華大學,可以提供住房。
3很多大學或者研究所對回國人員家屬的工作也做出安排。
歸國留學生——創業方面的優惠政策
如果你在北京創業,那麼可以到中關村科技園區內註冊企業。中關村科技園內有很多留學生創業園,如果你的企業註冊資金達到五十萬人民幣並且你在海外拿到碩士及以上學位,那麼你的企業可以享受到以下優惠:
1最高十萬元的無償資助,人人都有份的,大部分人拿到十萬元,少部分人拿到八萬或者六萬元。
2一些留學生創業園提供第一年40平米免費辦公室,第二年按實際租金的60%收費,第三年按實際租金的80%收費。每個留學生創業園的具體優惠有些不同,可以多打電話問各個留學生創業園。
3註冊企業的整個過程,可以讓代理公司作,這個代理費在一千元左右,有的留學生創業園可以替你報銷這個代理費的。主要是驗資及刻公章,你要花1千多元。
4你可以申請科技部、北京市的一些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一般有二十萬 –四十五萬元,不是每個企業都能申請的到。
5如果你是高階人才,你可以申請“中關村高階領軍人才”,入選後,給你個人一百萬人民幣,也可能再給你公司一百萬。你也可以申請“千人計劃”,有一些創業的人入選“千人計劃”,個人可以拿到一百萬補助及其它優惠。
6在稅收、貸款等方面還有一些優惠,你可以自己到中關村科技園的網站上去看。
歸國留學生——子女入學優惠政策
有些地區對於子女入學有優惠政策,通常由教育部門統一安排,擇校入學;在國外生活5年以上,在語言文字適應期內入學,給予加分優惠,區內設有教授外語的學校供留學生自由選擇。
歸國留學生——常見問題
學歷學位認證常見問題解答
1.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用途是什麼?
目前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是國內唯一一家從事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專業性機構。我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經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 成為回國留學生升學、就業和移民的有效證明。
2.外籍人士持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可以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嗎?
外籍人士如果要在國內升學或就業,可以到我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包括護照、學位證書與成績單、學位證書與成績單的翻譯件、論文摘要及目錄、1張照片等。
3.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是否為強制性要求?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是自願行為,不具強制性。
4.不在北京的留學生如何進行學歷學位認證申請?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設有學歷學位認證申請驗證點,不在北京的留學生可以到離自己最近的驗證點辦理申請手續。各驗證點的聯絡方式可以在申請指南中查詢。
5.有些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沒有在中國留學網上公佈是否意味著該國學歷學位不能進行認證?
目前在中國留學網上已經推薦了21個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陸續還會繼續推薦其他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暫時沒有被推薦的某些國家的高等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也可以進行學歷學位認證申請。
6.整個學歷學位認證過程需要多長時間?
整個學歷學位認證過程需要15-20個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日從我中心收到齊全的申請材料的第二天算起,至認證結果發出之日結束
7.有必要回國就立即進行學歷學位認證申請嗎?
由於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已經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回國留學生在升學、就業時,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成為用人單位和相關院校要求必須出具的材料之一,並且整個學歷學位認證過程需要15-20個工作日,週期較長,因此,建議廣大留學生回國立即就做學歷學位認證申請,以免相關單位要求出具該認證書時,再匆忙補辦認證申請,而影響自己升學或就業。
8.學歷學位認證書丟失後能補辦嗎?
可以,只需帶上原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影印件到我中心遞交一份補辦申請即可,費用為50元一份。
9.若學歷學位申請者本人不能親自辦理認證申請,可否由人代為辦理?
由代辦人出具委託書,並帶齊辦理學歷學位認證所需材料,可以代為辦理認證申請。
留學人員辦理就業報到證和落戶手續問題解答
1. 什麼情況需要辦理就業報到證和落戶手續?
凡是從未辦理過就業報到手續的學生,或已辦理了辭職、離職等解除公職手續的人員,留學回國後需要辦理就業報到證,從而獲得幹部身份。落戶手續是指為留學回國人員在工作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如果留學人員回原戶籍所在地工作,則無需辦理落戶手續。
2.辦理就業及落戶的基本步驟是什麼?
首先辦理國外學歷學位認證並確定工作單位,然後登入中國留學網點選“派遣落戶”欄,按照網上要求,將所需材料報送回國處稽核,並在網上填寫個人資訊。
3.學歷認證和就業落戶手續能否同時辦理?
不可以,必須先拿到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才能申請辦理就業落戶手續。國內博士赴國外進修、做博士後的除外。
4.未曾出國,通過遠端教育或中外辦學專案取得了國外學位,能否申請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目前國家沒有對此類問題的相關政策,所以還不能辦理。
5.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時,其父母和子女能否隨遷?
我處只辦理留學回國人員的落戶手續,子女以及父母戶口隨遷不屬我中心的業務範圍,請在本人辦完戶口遷移手續後再自行到落戶地派出所諮詢辦理子女及父母的戶口遷移手續。
6.哪些單位不需要辦理“單位立戶”手續?
國家機關、國家級科研院所、公辦高校等無需立戶。在京外商獨資企業也不用立戶,但必須由六家外事服務機構其中的一家出具“單位接收函”。北京以外各省市的單位均不用辦理立戶手續。
7.留學回國後到軍隊、公安系統工作,能否申請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根據有關規定,就職於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機關的留學回國人員包括部隊聘用的非軍籍人員,相關手續的辦理不由我中心負責,請直接與總政、公安部等主管單位聯絡辦理。
8. 檔案在自己手中,如何出具檔案保管證明?
先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325房間辦理存檔手續檔案材料需符合我中心檔案室要求,具體要求見“留學存檔”網頁,然後影印加蓋有“檔案已到”的存檔合同即可。如果接收單位可以存檔,也可以將檔案直接交給單位,然後由單位出具檔案保管證明。
9.到全國各地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的落戶都在此處辦理嗎?
到上海和深圳就職的留學人員落戶手續直接找當地人事局引智辦辦理,赴港澳臺工作不存在落戶問題,赴其它城市的落戶均可向我中心申請辦理。
10.本人無法前來,能否委託他人代辦?
可以。只要將需要的材料準備齊全,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11.工作單位不在北京,是否必須來京辦理手續?
在京外就業的留學人員可以通過我中心設在全國各地的分支機構代辦,也可以自己郵寄辦理。具體方法見網上“郵寄辦理”相關內容。
12.出國多年,檔案和戶口都不知道在哪裡,如何辦理?
檔案一般存放在出國前最後就學或就職的單位,或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上述單位出具檔案保管證明。出國時間較長的,戶口有可能在畢業學校或原籍派出所登出,請直接到該派出所辦理“戶口登出證明”。
13.就業報到證和落戶介紹信是否有有效期?
有效期都是40天。
14.已經辦理過就業報到證,又更換了工作單位,是否需要重辦?
不能重辦。就業手續辦完後就已經具備了幹部身份,更換單位只需在單位間辦理調動手續即可。
15.已加入外國國籍,能否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已經加入外籍的華人不能辦理中國戶口或就業報到證,除非先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手續。
16.如何辦理“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
該業務由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具體業務請登入官網檢視
17.落戶地址有幾種選擇?
如果自己在落戶城市有自己的房產或直系親屬直系親屬的定義以公安機關的要求為準,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將戶口落在對應的地點;如果就職單位或者對應的人才服務中心有集體戶口,也可以落戶單位;已在我中心辦理完派遣落戶北京的留學人員,如果不具備以上條件,可以將戶口落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集體戶口上。
18. 能否將戶口落在其他親戚朋友家?
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請諮詢當地公安機關。
19.如果出國前是農業戶口,回國後能否直接辦理跨省市落戶?
不可以,必須在原籍辦理農轉非手續後戶口才可以遷移。我國某些省市戶口已取消二元制,不再分農業與非農業戶口,該類省市居民就不適用此款規定。
20.出國前由國內畢業院校辦理的“戶口遷移證”仍在自己手中,回國後能否直接辦理落戶手續?
不可以,必須先回原籍落上戶口後再持原籍戶口本辦理就業落戶手續。如果出國前畢業於北京的高校,畢業時間已超過兩年且學生集體戶口仍保留在學校者,必須先將戶口遷回原籍,然後再辦理派遣落戶手續。
21.哪些情況需要先將檔案調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檔案室?
第一,需要將戶口落在留學服務中心者;第二,接收單位為北京外企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FESCO者,公司要求員工檔案必須經我中心轉遞;第三,原檔案所在機構不能出具合格的檔案保管證明者;第四,接收單位無權跨省市調檔者;第五,其他需要調檔的情況。
22.赴港、澳、臺地區學習者,能否辦理相關手續?
赴香港、澳門攻讀學位或進修者目前可參照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理派遣落戶手續,赴臺灣地區學習者不屬於留學人員,故不能在我處辦理相關手續。
23.回國後已經通過國家人事部或地方人事局引智辦辦理了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分配和落戶手續,是否還需要來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不需要重複辦理。
24.什麼條件可以辦理配偶隨遷?
我處只辦理留學回國人員的落戶手續,配偶隨遷問題請諮詢接受單位人事部門或當地公安機關。
25.留學回國人員是否屬於應屆畢業生?能否籤三方協議?
留學回國人員不分應屆和往屆,一律沒有三方協議。
26.各階段學位均在國外獲得,辦理派遣落戶手續時是否需要認證所有學位?
只需要認證最高學位,之前各階段提供學位影印件即可。
27.回國後到非戶籍所在地工作,能否只辦理派遣報到手續不辦理落戶手續,或者先辦理派遣報到手續後辦理落戶手續?
必須同時辦理。如果不符合落戶條件,就不能單獨辦理派遣報到手續。
28. 在國內保留學籍期間出國留學,回國後能否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派遣落戶手續?
此類情況的留學人員須回國後由國內畢業院校辦理派遣落戶手續。
國家現行留學人員歸國政策指南
●《關於在外留學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1992年8月12日釋出,主要內容如下:
一、歡迎所有留學人員回國工作。
二、對要求將因公普通護照換為因私普通護照的,可給予辦理注:1993年底前出國持因公護照的留學人員也可按此原則辦理;已取得外國國籍的人員應提出退出中國國籍,按外籍華人對待。
三、申請辦理護照延期、換髮新護照,以及退出中國國籍手續時,應予辦理。如與原派出部門或單位有經濟及其他未了事宜,應與這些部門或單位協商解決,不影響上述手續的辦理。
四、短期回國後,只要持有我國有效護照和外國再入境簽證,無須再履行審批手續,即可隨時再出境。
五、回國後,按“雙向選擇”的原則,可回原單位工作或自行聯絡工作,也可以進入“三資”企業工作或自行開辦企業等。要鼓勵促進國際交流和合作,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在國外兼職。
六、家屬申請出國探望留學人員,應當允許,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審批。
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實具體措施,方便在外留學人員回國,簡化入出境手續,妥善解決留學回國人員工作、生活上的具體問題。
八、在留學回國人員較集中的地方,可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或社會團體根據需要建立留學服務機構。
九、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國家管理留學事務,應保護我留學人員的合法權益,對他們的學習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給予幫助,為他們排憂解難,並及時向他們介紹我國內情況。
●《關於鼓勵海外留學人員以多種形式為國服務的若干意見》2001年5月,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聯合釋出,主要內容如下:
一、為國服務形式
1、在國內受聘兼任專業技術職務、顧問或名譽職務。
2、利用先進科學技術、裝置和資金等條件,與國內進行合作研究。研究工作可以在國外,也可長期或短期回國內進行。
3、接受國內委託的科研專案,在國外開展研究、開發活動;也可委託國內有關研究單位、團體,開展接受國外科研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
4、以專利、專有技術、科研成果等在國內進行轉化、入股,創辦企業;或以專有知識、技能、資訊開辦專業性諮詢公司;可以自有資金或引進資金在國內投資。
5、依託海外的科研、教育、培訓機構等條件,與國內合作或接受委託,幫助培養人才。
6、到西部地區從事技術引進、科技考察、諮詢服務,開展各種學術技術交流活動,國家按有關規定予以資金支援。
7、為國內引進外資、技術、專案、學術技術交流等提供中介服務。
除上述方式外,鼓勵留學人員在服務實踐中創造更多的方式為國服務。
二、政策保障
l、國家在各學科和技術領域為留學人員為國服務提供方便。對在某些學科和專業處於世界領先水平,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合作研究開發專案,可按國家現行規定渠道獲得經費支援。
2、按照國際慣例,海外留學人員為國服務的合作單位要給付合理報酬。
3、各地區、各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人才需要和財力可能,適當撥出專款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援。
4、保護海外留學人員的智慧財產權。
5、到國內各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留學人員創業園進行科技開發和科研成果轉化,享受優惠政策。在國內創辦企業的,各有關部門給予必要支援,簡化手續,減少環節。
6、對在華任職的外籍高科技、高層次管理人才可以提供入出境便利。
澳洲留學租房的注意事項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