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注意事項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從事小本生意的人越來越多.小本生意適合我國目前的商情,它有著廣泛的前景,它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1.尋找合作伙伴。我認為這是合夥生意最重要的一個,不是說你隨便找一個朋友來就可以了。首先是你得找一個能夠和你很好相處的朋友,並且兩個人對即將開始的事業要有很多認知上的相同。這些非常重要,可以避免後期因為處事和目標不同造成矛盾。
2.創業前和合作夥伴寫好合同協議。任何生意都是有風險的,不能光想象著美好。跟合夥人先說清楚即將做的事情的風險和利潤,最好是客觀的表述清楚,讓對方去仔細思考其中的利弊。再事先擬好各自的投入和利潤分配,還有分工等細節,一定不要因為是好朋友覺得不好意思寫合同或者協議。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協議,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可預知的麻煩出現。所以在具體開工前,儘可能的多考慮到一些可能會造成合作夥伴中印發矛盾的問題,並且把它放在桌面上來談好。
3.財務的管理。簡單點說,如果2個人合夥,那麼誰來管錢管賬?這個在事先看似可以因為朋友感情而覺得無所謂的問題恰恰是很多合夥生意到最後做不下去的主因之一。個人覺得,無論是誰來管錢,一定要做到賬務清清楚楚,一分錢也不能記錯。並且賬務要兩個人都可以隨時檢視到,管錢的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千萬不能出現“暫時用下”“明天再記賬”等等這樣的小情況。這是我的經驗之談哦。
4.多交流溝通。合夥人之間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總結經驗,並且要學會互相諒解。交流其實是維持合夥人交情的潤滑劑,隨著事業的開始,可能會好也可能會遇上低谷,這種時候齊心合力就尤顯重要了。所以很多時候要互相多交流各自的想法,多商量。
合夥做生意的竅門
1.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 謀定而後動,不做半路出家的和尚。
想創業就要考慮風險,怎樣有效的規避創業初期的風險問題呢?中國商界有句俗語:"做熟不做生",創業者對於自己熟悉行業的運營過程早已深諳不惑,行業風險的巧妙規避應該遊刃有餘,反之,這創業的第一步沒等邁出,就被風險絆倒了。
2.豐富的資源, 資源是一個企業成功的基本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幾個資源分別為人力資源、資金和公共關係。 人力資源:人乃萬物之靈,只要有企業,有商業活動,就必然有人的存在。人力資源是企業發展壯大的決定性因素,優秀的人主要的核心人物完成優秀的工作,一個企業在創業初期,需要優秀的人更多指的是優秀的管理者來"指點江山",而企業在度過創業期之後,從優秀到卓越更需要有優秀的人管理者來完成。 資金:雄厚的資金實力是企業創業、發展、壯大的堅實後盾,其作用如同水、糧食之於人體一樣,毋庸質疑,沒有資金自有、融資等,還是不要衝動的好。
公共關係:中國現有的政治、經濟體系決定了大多數企業如果沒有良好的公共關係就別想把企業做好極個別除外,只要你辦企業,哪怕開個小商店,工商稅務等各種政府職能部門盯著你不放,什麼時候"喝"夠了你的油水,什麼時候算你有好日子過喝得夠嗎?。還有市場競爭不公平、新聞媒體的失實報道等,就是得罪了街頭上的小混混你也別想好。中國的公共關係啊,只能用兩個字表達--複雜。
3.創業者,首先,創業者具備應有的基本商業素質嗎?懂得經營管理嗎?能有效利用好已有的各種資源嗎? 素質在於教育,只要肯學習,每個人都會有很大的提高。而經營管理則是一門"藝術",這門"藝術"中,重要的是經營者是否能玩轉各種資源,當然,重要的是人力資源。優秀的人可以幫助經營者管理企業、制定商業計劃,甚至可以搞融資,可以搞公共關係,經營者只要聽報告、做決策就可以"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了。比如三國時期的劉備,文有諸葛亮出謀劃策,武有關羽、張飛、趙雲等攻城略地,豈能不獨霸一方?再看今日的阿里巴巴創始人、執行長馬雲,其不懂得技術,但尊重專家和技術人員的意見,所以有今日之成就。
合夥做生意的基本原則
一、利潤分配要公平
多數合夥人都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看似合理,其實不然。畢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錢不出力,憑什麼和人家分配得一樣多?利潤分配不公會產生如下問題:
1、付出多的人會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實際掌握管理權的人,一旦他們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權謀私,最終導致合作流產。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監督。由於付出多的人沒有得到什麼回報有時候只是區區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工資,自然氣粗,稍不高興隨時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話,否則自己收不了場。
3、時間長了關係就變質了。在上述兩種心態的左右下,合夥人的關係就會逐漸微妙起來,久而久之合作就難以為繼,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事實上,合夥做生意不光要考慮出資因素,也必須考慮出力因素。根據不同性質的行業以及出資額的多少,管理所佔的比例應有所區別。我建議,總投資100萬以下的專案,管理股在20%~40%間比較合理,1000萬以上的專案,5%比較合理。
例如甲投資50萬,乙30萬,丙20萬,合夥做生意賺了50萬,約定管理股為20%,乙主要管理認定為70%的貢獻,甲參與管理,丙是甩手掌櫃不做事。則其中80%40萬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20%10萬按管理貢獻分配。這樣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萬元,乙分得40×30%+10×70%=19萬元,丙分得40×20%=8萬元。這樣的比例乙覺得還算不錯,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報;丙也不虧,畢竟才投入20萬就生了8萬的利潤。管理貢獻的比例評定有分歧時,原則上應該由主要管理人CEO決定,至於對CEO的制約辦法將在下文談到。
二、設定許可權合理
雖然同為合夥人或者股東,但不能不設定許可權和職責,不能有好處大家搶,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辦法是明確一個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歸他,若需要其他合夥人出力時,由他與該合夥人協商報酬——為自己的企業工作也應該有報酬,只有合理的報酬才能最大限度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所有合夥人都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但絕對不允許干涉正常的經營活動。除非是合夥協議中明確需大家表決的事項,否則CEO應當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因為如果CEO不能決策,則企業效率必定低下。
達到一定人數和股份的合夥人有權無條件重新選舉CEO——畢竟CEO掌握企業資料和資訊,如果再設定限制條件則很可能令合夥人的選舉權形同虛設。
三、監督到位、懲罰有力
由於給予CEO足夠的經濟利益,並授予他足夠的許可權,所以其他合夥人可以名正言順地監督他。
首先,會計和出納應該由不同的合夥人聘請,分別對自己的僱主負責。從經濟上掌握企業的命脈。如果財務人員不稱職,CEO不能直接解僱,只能在合夥人會議上說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請。至於財務公開則更是無需多言,合夥人當然隨時有權查賬。
其次,CEO應當定期提供企業經營狀況彙總表,包括營業額、採購成本、辦公成本、產品庫存等,讓合夥人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以便提出建議或加強監督。
再次,CEO應當將管理模式的細節書面化備案,免得在CEO離職之後企業出現管理真空。這一條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證CEO永遠不能挾持企業。雖然沒有任何一個CEO歡迎這樣的約定,但如果給予的報酬足夠高,接受的人還是不在少數。
最後,應當在合夥協議中載明,如果發現CEO有舞弊或是其它違反約定的行為,應當對造成的損失加多倍賠償例如10倍給其他合夥人。
關於做生意要誠信的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