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的最後一道防線,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有哪些規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一基本要求

  1.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並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2.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3.使用單位沒有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按勞動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勞部發[1994]532號有關條款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4.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5.使用單位應教育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二注意事項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在配備中的注意事項

  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用人單位採購、配備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

  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門應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

  2.從事多種作業的作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勞動防護用品,但使用期限可適當延長。

  3.安全帶使用期限

  安全帶使用兩年後,應按批量購人情況抽檢一次。若合格,該批安全帶可繼續使用。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後才能繼續使用。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換成新繩。帶子的使用期為3~5年。

  4.防靜電鞋和防靜電工作服注意事項

  1GB 12014—89《防靜電工作服》中規定:穿用防靜電服時必須與GB 4385中規定的防靜電鞋配套穿用。

  2由於多次洗滌,防靜電工作服的防靜電效能會有所降低,所以環境溫度高、勞動強度大、洗滌次數頻繁的企業制定的使用期限應適當短一些。

  3防靜電鞋的穿用過程中,一般不超過200小時應進行電阻測試一次,如不合格,不可繼續使用。

  5.制定電絕緣鞋、絕緣手套的使用期限注意事項

  電絕緣鞋包括:電絕緣皮鞋、布面膠鞋、膠面膠鞋、塑料鞋四大類。各個單位可根據勞動強度、作業環境不同,合理制定使用期限。但要注意以下幾條:一是貯存,自出廠日超過18個月,須逐只進行電效能預防性檢驗;二是凡幫底有腐蝕破損之處,不能再作電絕緣鞋穿用;三是使用中每6個月至少進行一次電效能測試,如不合格不可繼續使用。

  絕緣手套的使用期限,各單位可根據使用頻繁度作出規定,但必須要求每次使用之前進行吹氣自檢,每半年至少做一次電效能測試,如不合格不可繼續使用。

  6.護聽器配備時注意事項

  護聽器包括防噪聲耳塞、防噪聲耳罩、防噪聲頭盔。一般來說,防噪聲頭盔防噪聲效果最好,不但能隔阻氣傳導噪聲,還能減輕骨傳導噪聲對耳內的損傷,應使用於強噪聲環境,耳罩的防噪聲效能次之,而耳塞的防噪聲效果最差,在1000~2000Hz頻段一般聲衰減值只有10~20dB。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範要求

  一、安全帽

  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後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後將帽內彈性帶繫牢。緩衝襯墊的鬆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於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衝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衝,平時也有利於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後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於衝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並繫牢,鬆緊要適度。這樣不致於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於頭的前後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於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線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衝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於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製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晒。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衝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塗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為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救命帶"。可是有少數人覺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幹完了”。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繫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採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採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髮生時的實際衝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髮生時,實際衝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衝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鉤子要掛在連線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後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衝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後,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製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鹼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溼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後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三、防護服

  施工現場上的作業人員應穿著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為白色,其他工種的工作服沒有顏色的限制。防護服有以下幾類:1全身防護型工作服;2防毒工作服;3耐酸工作服;4耐火工作服;5隔熱工作服;6通氣冷卻工作服;7通水冷卻工作服;8防射線工作服;9勞動防護雨衣;10普通工作服。

  施工現場上對作業人員防護服的穿著要求是: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著工作服;

  2操作轉動機械時,袖口必須紮緊;

  3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特殊作業防護服;

  4焊工工作服應是白色帆布製作的。

  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屑、火花和熱流、耀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在時就必須根據防護物件的不同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防打擊的護目眼鏡有三種:

  ①硬質玻璃片護目鏡;②膠質粘合玻琉護目鏡受衝擊、擊打破碎時呈龜裂狀,不飛濺;③鋼絲網護目鏡。它們能防止金屬碎片或屑、砂塵、石屑、混凝土屑等飛濺物對眼部的打擊。金屬切削作業、混凝土鑿毛作業、手提砂輪機作業等適合於佩戴這種平光護目鏡。

  2防紫外線和強光用的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輻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輻射線面罩應由不導電材料製作,觀察窗、濾光片、保護片尺寸吻合,無縫隙。護目鏡的顏色是混合色,以藍、綠、灰色的為好。

  3防有害液體的護目鏡簡易主要用於防止酸、鹼等液體及其他危險注入體與化學藥品所引起對眼的傷害。一般鏡片用普通玻璃製作,鏡架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製成。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屬鉛面製成的鉛製玻璃片的護目鏡,主要是為了防止X射線對眼部的傷害。

  5防灰塵、煙霧及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刺激性較弱的有毒氣體的防護鏡必須密封、遮邊無通風孔,與面部接觸嚴密,鏡架要耐酸、耐鹼。

  五、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比較多,如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鹼皮鞋、耐酸鹼膠靴、耐酸鹼塑料模壓靴、高溫防護鞋、防刺穿鞋、焊接防護鞋等。應根據作業場所和內容的不同選擇使用。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常用的有絕緣靴鞋、焊接防護鞋、耐酸鹼橡膠靴及皮安全鞋等。

  對絕緣鞋的要求有: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範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膠料部分無破損,且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3在浸水、油、酸、鹼等條件上不得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裝置及作業情況分析之後,選擇適當材料製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於需要精細調節的作業。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於操作,尤其對於使用鑽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

  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鹼手套。主要用於接觸酸和鹼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於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濟作業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用原則及使用方法

  1.選用原則

  1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選用。

  2根據生產作業環境、勞動強度以及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效能進行選用。

  3穿戴要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

  2.對用人單位發放的要求

  1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國家經貿委2000年頒佈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中規定的國家工種分類目錄中的典型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護品必須具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購買的護品須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按照護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3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護品,並進行監督檢查。

  4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護品。

  5建立、健全護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並切實貫徹執行和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3.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1使用前首先做外觀檢查,以認定用品對有害因素防護效能的程度,外觀有無缺陷或損壞,各部件組裝是否嚴密,啟動是否靈活等;

  2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在效能範圍內使用防護用品,不得超極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經國家指定、未經監測部門認可或經檢測達不到標準要求的產品;不能隨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勞動保障監察若干規定
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式規定
相關知識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最新版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通知
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知識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新實施細則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實施細則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