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駕照考試規定
2016年,考駕照新規定再一次修改,並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6駕考制度改革怎麼改?2016考駕照新規定有哪些內容?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駕照考試新規定。歡迎閱讀!
駕照考試新規定
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並直接申請考試。
自學駕駛所用自備車輛,不得用於經營性的駕駛學習活動。自學人員上道路學習駕駛前應到公安機關免費領取學車專用標識和學習駕駛證明。自學人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隨車指導人員依法承擔責任。
按照嚴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實施用於自學駕駛的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以及訓練路線時間劃定、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保險理賠等管理制度。
據瞭解,2016 年上半年,部署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工作,明確各項任務推進步驟,啟動重大改革事項試點;2017年,總結試點經驗,深入推進改革實施;到 2018 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
也就是說,如果你所在的地區被選為試點省市,2017 年就有望享受到這些福利政策。對於全國大多數民眾而言,2018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見》中提出的這些改革舉措了。
以下是媒體總結的新規十大看點,看懂駕照新規:
看點 1:駕照可以自學直考了,用自己的車就能開練
新政出臺後,學車不必非得去駕校,你還可以自學直考。《意見》明確,在有條件的地方,將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可以用私家車自學嗎?答案是肯定的。同時,為了學車過程中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見》也做出了限制性規定: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向公安機關領取學車專用標識和駕駛證明後,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並直接申請考試。
看點 2:任何國家機關不得舉辦或者參與駕駛培訓機構
《意見》劃下了紅線: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一律不得舉辦或者參與駕駛培訓機構。公安、交通部門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經營或參與經營駕駛培訓機構。
《意見》同時明確,依法實施駕駛培訓機構准入許可制度,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交通運管機構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設額外條件。
看點 3:駕駛人發生嚴重事故,倒查考試發證過程
《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凡是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後三年內發生死亡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的,要倒查考試發證過程,發現考試員有參與偽造考試成績、降低考試標準等違規問題的,取消其考試員資格,終身不得參與駕駛考試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試舞弊教練有時充當掮客,教得不好也與教練有關。《意見》還為教練言行戴上金箍:組織或參與考試舞弊、以各種名目向學員索取財物的,依法從重處罰並不得再聘為教練員。對學員投訴多的、培訓質量差的教練員也將嚴格考核和退出機制。
看點 4:駕校不再一次性預收全部費用,將計時培訓計時收費
駕駛機構將實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學員學車不僅可以先培訓後付費,還能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自主選擇繳費方式。
看點 5:考試不用總排隊,將建設更多社會考場
國家將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社會考場,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使用社會考場。通過民間與政府的合力,徹底解決學車場地不夠用這一老大難問題。
看點 6:約考不再依賴駕校,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場
《意見》規定,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提供網際網路、電話、視窗等多種報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訓後,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
另外,考試費的收取也有所變化。現在,自主約考確定後才會收取考試費,你可以選擇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繳納考試費,最重要的是,支援網上支付。
看點 7:不用擔心不熟悉考試場地,考前可免費看
自學直考的考生對場地不熟悉怎麼辦?《意見》明確指出,允許考生考前免費進入考場熟悉環境。同時,還會提前公佈考試場地設施佈局、考試流程和路線。
另外,考試過程也得公開。《意見》明確,當場公佈考試成績,在考場、辦事大廳等場所直播考試視訊,如果有考生質疑考試評判結果,是有權查詢自己考試視訊資料的。
看點 8:場考、路考、理論可連續考,考生不再跑斷腿
未來,我國將逐步推行場地駕駛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一次性預約、連續
續考試、減少考生往返次數。調整小型汽車夜間考試方式,可在日間採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所有科目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後,應當在當日向考生髮放機動車駕駛證。
看點 9:駕駛證丟了也不怕,告別來回折騰全國均可補換
從現在起,丟了駕駛證要補辦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異地補換駕駛證、參加駕駛證審驗、提交體檢證明。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異地申領限制也放開了,考生可在戶籍地或居住地學習培訓、報名考試、領取駕駛證,滿足流動人口申領駕駛證需求。
看點 10:駕照被登出後重新申請,可以不經學習直接考試
《意見》指出,對駕駛證被登出等有駕駛經歷的人員,年齡、身體條件等符合重新申請駕駛證法定條件的,可以不經學習直接申請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駕駛證。但是,有一點必須提醒大家,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除外。
在詳細瞭解了關於2016年駕照考試新規定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對駕考有了進一步的把握,祝大家順利通過。
解讀2016駕照考試新規政策
一、駕考制度改革之“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
2016駕考新政策之“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政策原文
1、《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關於“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的政策原文如下:
“優化考試程式。逐步推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減少考生往返次數。調整小型汽車夜間考試方式,可在日間採用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形式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考生要求當天參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的,應當予以安排。所有科目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後,應當在當日向考生髮放機動車駕駛證。推行考試過程檔案電子化,提高考試工作效率。”
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6駕考新規定***關於“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六十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考試預約系統,採用網際網路、電話、服務視窗等方式供申請人預約考試。”
車輪考駕照政策解讀——“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
1、考駕照往返次數由4次減至最低2次
在駕考環節,與以前需要進行四次考試不同,此次駕考改革逐步推行場地駕駛和道路駕駛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改革後考生最少只需要往返2次***科目一1次,科目二、科目三兩項1次完成***。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時約考,最短當日可拿駕照
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可以同時預約,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所有科目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履行必要的手續後,應當在當日向考生髮放機動車駕駛證。
3、推進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學駕報考更加方便快捷
為落實“自主約考”、“一次性預約連續考試”政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推進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調整考試工作組織,做到網上報考快捷高效,考試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網上預約和網下受理工作順暢銜接。今後考駕照可採取自選駕校學車、自己預約各科目考試的方式進行,隨著“網際網路+”駕考行業的興起,車輪考駕照等網上學車平臺將成為不錯的學駕選擇。
車輪考駕照通過連結當地最好的駕校資源,推出線上報名學車功能,方便學員快捷報名學車,學員可根據自己特殊的需求選擇駕校和教練,還可享受“不過包賠”服務,一旦考試未過,將賠付補考費用,免去學員後顧之憂。
二、2016駕考制度改革之“強力推進自主約考”
2016駕考新政策之“強力推進自主約考”政策原文
1、《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關於“強力推進自主約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實行自主報考。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提供網際網路、電話、視窗等多種報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訓後可按規定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改變完全由駕駛培訓機構包辦報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選擇權。公安機關按照報考或約考時間先後順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試。考試費在約考確定後收取,提供網上支付、銀行代收等多種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繳納考試費。”
2、《關於做好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關於“強力推進自主約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快推進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的推廣應用工作,公安部確定的28個試點地市,要在2016年3月1日前啟用網上自主報考功能,其他地方要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開展自主報考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推動,加快搭建網際網路平臺,組建網際網路約考服務團隊,布建充足的使用者註冊網點,協調財政、銀行等相關部門,提供網上支付、銀行代收等多種支付方式,開通12123全國統一服務電話,落實簡訊實時推送服務。要調整考試工作組織,做到網上報考快捷高效,資訊推送及時準確,考試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網上預約和網下受理工作順暢銜接。”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6駕考新規定***關於“強力推進自主約考”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六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可以預約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六十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考試預約系統,採用網際網路、電話、服務視窗等方式供申請人預約考試。”
車輪考駕照政策解讀——“強力推進自主約考”
1、2016年年底全面開通駕照自主約考平臺
提供網際網路、電話、視窗等多種報考約考渠道,改變駕校集中包辦約考,取消考試名額分配製,保障學員知情權、選擇權。強力推進自主約考,切實做到考試資源公平分配、考試機會公正獲取。28個城市試點全國統一的約考平臺於3月底前全部推廣到位,其他地方將於2016年年底前全部開通。
2、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時約考,連續考試
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均合格後,申請人可以當日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3、開通12123全國統一服務電話,學駕報考更加方便快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快推進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的推廣應用工作,開通12123全國統一服務電話,落實簡訊實時推送服務。調整考試工作組織,做到網上報考快捷高效,資訊推送及時準確,考試安排方便有序,保障網上預約和網下受理工作順暢銜接。今後考駕照可採取自選駕校學車、自己預約各科目考試的方式進行,隨著“網際網路+”駕考行業的興起,車輪考駕照等網上學車平臺將成為不錯的學駕選擇。
三、駕考制度改革之“便利群眾學駕領證”
去年底,《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釋出,出臺了一系列便利群眾學駕領證措施,對於想要參加駕照考試的朋友來說,關於駕考的相關政策資訊是非常重要的,2016駕照考試新規定中有哪些便利群眾學駕領證政策,下面車輪考駕照一一盤點,供大家參考。
1、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16個城市4月1日起正式實行
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並直接申請考試。據《關於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試點的公告》,首批自學直考試點於2016年4月1日起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等16個市***州***進行。
2、學員合法權益受保護,遏制駕照培訓考試亂收費
推行駕駛培訓服務標準化合同文字,明確學員和駕駛培訓機構雙方權利義務,保護學員合法權益。駕駛培訓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駕駛培訓機構應在服務場所、網際網路等公開費用專案和標準,不得額外收取培訓資訊卡費、結業證書費等其他費用。公安機關應按規定收取駕駛許可考試費,嚴格執行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考試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嚴禁增加收費專案,嚴禁提高收費標準,嚴禁附加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實施駕駛證異地申領和審驗,異地考駕照取消限制
放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異地申領限制,考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學習培訓、報名考試、領取駕駛證,滿足流動人口申領駕駛證需求。允許在全國範圍內異地補換領駕駛證、參加駕駛證審驗、提交體檢證明。
4、允許重新申領駕駛證直接考試,駕駛證被吊銷或被撤銷的除外
駕駛證被登出等有駕駛經歷的人員,年齡、身體條件等符合重新申領駕駛證法定條件的,可以不經學習直接申請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後予以核發駕駛證,但駕駛證被吊銷或被撤銷的除外。
5、逐步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部分視力問題及肢體殘疾人可考駕照
研究制定單眼視力障礙人員駕車視力檢測標準、上肢殘疾人駕車加裝輔助裝置等規定,適時放寬單眼視力障礙群體、上肢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條件。制定殘疾人駕駛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鼓勵有條件的駕駛培訓機構開展殘疾人駕駛培訓。
四、駕考制度改革之“加強駕校培訓管理”
2016駕考新政策之“加強駕校培訓管理”政策原文
《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強駕校培訓管理”的政策原文如下:
“4.進一步開放駕駛培訓市場。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駕駛培訓機構准入許可制度。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設任何額外條件。定期釋出駕駛培訓市場供求資訊,引導社會資金理性進入,推動市場良性發展。
5.強化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責任。駕駛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配備教練車、教練員和教學設施,嚴格按照培訓大綱規定的學時和內容進行培訓,確保培訓質量。培訓結業的,駕駛培訓機構應當向學員頒發結業證書。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督管理,加強檢查,規範市場秩序,保證駕駛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服務活動。
6.著力提升駕駛培訓專業化水平。完善駕駛培訓考試內容和標準,強化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訓,編制統一的機動車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規範,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駕駛規則體系。改進理論知識培訓內容,採取遠端網路教學、多媒體教學、交通事故案例教學、交通安全體驗等多種方式,促進理論知識培訓與實際操作訓練交叉融合,提高駕駛培訓專業化、系統化水平。
7.建立健全駕駛培訓行業誠信體系。健全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質量考核機制,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和違法違規資訊披露制度。推進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監管資訊共享和公開。向社會公佈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質量情況以及考試合格率、學員投訴率、學員取得駕駛證後三年內的交通違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資訊,引導學員選擇質量高、服務好的駕駛培訓機構進行學習。推動駕駛培訓機構專業化、品牌化發展,不斷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質量。
8.加強教練員隊伍管理。駕駛培訓機構應當選用駕駛和教學經驗豐富、安全文明駕駛素質高的駕駛人擔任教練員;不得聘用有交通違法記分滿分記錄、發生交通死亡責任事故、組織或參與考試舞弊、收受或索取學員財物的人員擔任教練員。嚴格教學活動監督管理,對學員投訴多、培訓質量和職業道德差的教練員,嚴格考核和退出機制。試點開展教練員職業教育,完善教練員繼續教育制度,提高教練員隊伍素質和教學水平。”
車輪考駕照政策解讀——“加強駕校培訓管理”
車輪考駕照推“預約試練功能” 促駕校提升服務水平
一直以來,教練都是駕考過程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一個合適的教練能提升學員信心,幫助學員更快更輕鬆地拿到駕照。針對這個痛點,車輪考駕照首推“預約試練功能”,進一步為學員提供更優質的駕考服務。學車前可預約試練能提前熟悉練車環境、接觸教練,更有利於進行駕考學習。
目前,“預約試練功能”已在天津、武漢兩個城市推出,在報名前學員可以通過車輪考駕照APP直接填寫預約資訊、呼叫學車顧問等多種方式預約時間,學車顧問將上門接送學員,為其提供帶看駕校環境、學車試練等服務,讓學員能根據自主需求選擇駕校和教練,提高駕考體驗。
“預約試練”充分展現了車輪考駕照的人性化服務,更是駕考新規背景下,車輪考駕照進行的又一次大膽創新。自2015年7月推出國內首個網際網路學車平臺,進軍駕考O2O以來,車輪考駕照始終領跑網際網路駕校行業,通過網際網路思維整合線上線下資源,連線學員、駕校、教練三個利益相關方,促進傳統駕考行業轉型升級。
五、2016駕考制度改革之“杜絕“速成”駕照”
2016駕考新政策之“杜絕“速成”駕照”政策原文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6駕考新規定***關於“杜絕“速成”駕照”的政策原文如下:
“第三十四條 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申請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機動車駕駛證的,還應當考試科目三。
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車輪考駕照政策解讀——“杜絕“速成”駕照”
車輪考駕照詳解“速成”駕照的來龍去脈
去年,媒體曾就“中國人扎堆赴韓國濟州島考駕照”這一熱點話題進行了報道。為遏制這一亂象,公安部有關方面明確表態嚴查從境外取得的“速成駕照”。新修訂的《機動車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將從立法層面徹底解決境外駕駛證換領“速成駕照”的問題。
2013年起執行的公安部123號令規定: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試科目一。外國駕照換領中國駕照只通過科目一即可的過寬准入條件,讓一部分人鑽了空子促成了虛火過旺的“速成駕照”現象的形成。
當前我國法律法規不斷完善,自學直考、先學後付等一系列駕考新制度相繼落地。今年4月起將實施的公安部139號令明確指出: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也就是說,新部令嚴格規範了持境外駕駛證換證制度,再回國換領我國駕駛證時不是隻需通過科目一理論考試了,還有科目二、科目三考試。
“考駕照”的初衷:要駕照,更要安全
不能說所有境外駕照都有水分,但確實存在不少不合格的“速成駕照”,究其原因主要是對國內考駕照的恐懼和個人的偷懶心理作怪。其實隨著各項駕考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學駕方式的增多,考駕照的方式多種多樣,自由性、自主性越來越強,一些網上學車平臺也開始提供學駕服務,如車輪考駕照學車平臺,學員可以通過車輪考駕照學車平臺進行網上報名考駕照,自主選擇駕校和教練,自主安排練車培訓時間,自主安排考試時間,而且還可享受“不過包賠”服務,學車無壓力、更輕鬆。
回到“考駕照”的初衷,大多數人不都是為了能開車上路,方便出行嗎?可是從國外考了“速成駕照”,通過科目一理論考試就能有國內駕照,開車上路了,這看似高效簡單的換領制度後面卻是安全漏洞。
現實中,每個國家駕培駕考規則的制定考量標準不同,都是基於本國交通路況需求而設計。我國道路交通環境複雜,混合交通特徵明顯,駕駛人需具備較強的安全文明駕駛意識和適合我國道路交通實際的駕駛技能。這大概與南橘北枳的道理相似,因地制宜才能更好地保障大家的交通安全。
六、駕考制度改革之“提高重點駕駛人整體素質”
201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出臺了一系列關於推進駕駛人培訓考試改革、提高重點駕駛人整體素質的新舉措,國內首個最大的網際網路學車平臺《車輪考駕照》為大家總結盤點如下:
1、推行大型客貨車專業化、集中式培訓,小型汽車駕駛人可加學內容
實行駕駛人分類教育培訓。推行大型客貨車專業化駕駛培訓,試點開展大型客貨車駕駛人職業教育,將先進的駕駛理念和駕駛技能納入教育培訓內容,加強守法文明駕駛意識培養,提升大型客貨車駕駛人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引導建立大型客貨車駕駛人培訓基地,開展集中式教育培訓。優化小型汽車駕駛人培訓方式,在完成規定培訓學時要求的基礎上,學員可根據自身情況增加培訓學時和內容,滿足個性化、差異化培訓需求。
2、理論知識培訓與實際操作訓練融合,駕駛培訓專業化、系統化
著力提升駕駛培訓專業化水平。完善駕駛培訓考試內容和標準,強化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訓,編制統一的機動車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規範,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駕駛規則體系。改進理論知識培訓內容,採取遠端網路教學、多媒體教學、交通事故案例教學、交通安全體驗等多種方式,促進理論知識培訓與實際操作訓練交叉融合,提高駕駛培訓專業化、系統化水平。
3、大貨車駕駛人職業培訓納入職業教育,駕駛人年齡不得低於20週歲
推行大型客貨車職業化教育培訓,利用大專院校優質教育資源,提升重點駕駛人文化素質和職能素養。2014年,交通運輸部牽頭,聯合公安部等五部門部署開展大客車駕駛人職業教育試點工作,此次改革,將大貨車駕駛人職業培訓一併納入。在試點基礎上,總結形成科學、實用的理論基礎教材和實操訓練教程,建立完善健全的駕駛培訓職業教育體系。根據新部令,接受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取得小型汽車駕駛證一年後,可以申請大型客車或者牽引車駕駛證,申請時年齡不得低於20週歲。
八項規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