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會員會籍管理規章制度
會員會籍管理是公會管理的重要一部分,因此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是對公會管理的一大幫助。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範本一:
一、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凡是符合《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的入會條件,已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以申請加入工會。
三、申請加入工會的職工,須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中華全國總工會入會申請書》和《工會會員登記表》,經所在工會小組和基層工會稽核批准,即為工會會員。其會籍從工會委員會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的各項活動,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好應盡的義務,及時繳納會費。
五、會員退會自由。會員提出退會書面申請,經由所在工會小組提出,由工會委員會批准。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
六、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為自動退會。退會手續與第五條同。
七、凡嚴重違法犯罪並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經由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開除其會籍。
八、會員組織關係隨勞動關係變動而變動。會員勞動關係發生變化,其會員關係隨同本人的人事關係一起轉移,憑會員證接轉。
九、為及時掌握公司會員會籍情況,各基層工會每月25日前須填寫《基層工會會員報表》上報公司工會辦公室,要求上報及時,數字真實可靠。
十、如因會員管理失當,引發不必要的勞動爭議等,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已經辦理退會手續的職工,又提出申請入會,允許其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十二、會員離休、退休、下崗,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會員保留會籍時,不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除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享受勞保待遇外,不再享受會員的同樣待遇。
十三、本條例從頒佈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在公司工會委員會。
範本二:
1、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會實際,特製本條例。
2、凡本校教職工,承認《中國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國工會組織。
3、要求加入工會的職工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教委工會委員會批准併發給會員 證,其會籍從教育工會批准之日算起。
4、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的各項活動,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好應盡的義務,及時繳納會費。
5、會員退會自由。會員提出退會申請,經由所在工會小組提出,由教育工會批准。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 會費,並收回會員證,並在原會員登記表上予以登出。
6、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繳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活動,經教育拒不改正,應視為自動退會。退會 手續與第五條同。
7、凡嚴重違法犯罪並受到處分的會員,經教育工會討論決定,開除其會籍。
8、工會會員調離本單位,其會員關係隨同一起轉到新單位,憑會員證轉移。調入本會的會員其會員關係亦同。
9、本條例從頒發之日起實施,其解釋權在三中工會委員會。
範本三:
一、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學校在編教職工,承認《中國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中國工會組織。
三、要求加入工會的教職工,經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書,經部門工會討論通過後,校工會委員會批准併發給會員證,其會籍從院工會委員會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會會員應積極參加工會的各項活動,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應盡的義務,及時繳納會費。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繳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視為自動退會。
五、會員退會自由。會員提出退會申請,經由所在部門分工會提出,由校工會委員會批准。從退會之日起停止繳納會費,並收回會員證,並在原會員登記表上予以登出。
六、凡嚴重違法犯罪並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經由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開除其會籍,並報上一級工會備案。
七、工會會員調離學校,其會員關係隨同本人的人事關係一起轉到新單位,調入學校的會員其會員關係亦同上。
八、本條例從頒佈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在校工會委員會。
看過的人還會看:
無形資產管理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