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法律常識判斷主要測查浙江公務員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試題練習能夠幫助考生積累知識,以下就由小編為你提供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幫助你提分。

  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一

  1、法官甲在審理民事案件時,下列哪一項情形可以不予迴避?*** ***

  A、甲是案件當事人

  B、甲是當事人的表哥

  C、當事人是甲的妻子

  D、當事人是甲的同學

  2、判例作為正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的有*** ***。

  A、羅馬法系

  B、社會主義法系

  C、羅馬法系和普通法系

  D、普通法系

  3、我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正式頒佈的時間是*** ***。

  A、1985年9月20日

  B、1987年8月16日

  C、1991年9月10日

  D、1993年8月14日

  4、下列屬於旁系血親關係的是*** ***。

  A、祖孫之間的關係

  B、兄弟之間的關係

  C、夫妻之間的關係

  D、父子之間的關係

  5、有一次在飛機起飛過程中乘客羅某的手機鈴聲響了起來,乘務人員和治安人員強行扣押其手機,羅不服,欲提起訴訟,被告方應為*** ***。

  A、治安人員

  B、乘務員

  C、該航空公司

  D、機長

  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D

  解析: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前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故正確答案為D。

  2、答案: D

  解析:

  以判例作為正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的是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羅馬法系,又稱大陸法系,以制定法作為正式意義上的法律淵源。社會主義法系一般屬於大陸法系。據此,答案為D。

  3、答案: D

  解析:

  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要儘快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此後,經過準備和試點,1993年8月《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正式頒佈,並於當年10月1日在全國實施。故本題選D。

  4、答案: B

  解析:

  祖孫、父子之間是直系血親,夫妻之間是姻親關係,兄弟之間是旁系血親。故正確答案為B。

  本題相關知識點: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由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 旁系血親相對直系血親而訂,它指與自己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血親。

  5、答案: C

  解析: 乘務人員和治安人員的行為是履行職務,由此提起的訴訟,被告應是他們的單位,即航空公司。所以選擇C

  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二

  1、甲方鄰居攜帶6歲小孩進入山林中狩獵。兩人在林中失散,甲繼續獨自行獵,既不尋找小孩,也沒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徑自回家。4日後,林中發現被野獸咬傷致死的小孩屍體。甲的行為屬於*** ***。

  A、故意殺人

  B、意外事件

  C、過失致人死亡

  D、不構成犯罪

  2、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A、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B、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3、下列屬於不可以提起復議的行為是*** ***。

  A、國務院某部門的《關於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的通知》

  B、某市政府的《XX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

  C、某鎮政府的《關於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專項整治活動的意見》

  D、某省人大的《××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保護法辦法》

  4、甲、乙婚後購買一套房屋,但是隻登記了甲的名字,後來甲私自將房屋贈送給不知情的表妹丙,並且和丙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據此,下列說法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是*** ***。

  A、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為是無償贈與行為

  B、丙不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為不符合善意取得構成要件

  C、我國法律規定,善意取得只能針對動產,不動產不能善意取得

  D、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為丙是善意取得

  5、通常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 ***。

  A、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B、提前30日以口頭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C、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D、提前60日以口頭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浙江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14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題中,甲明知6歲的小孩在山林中丟失會有生命危險而放任這種結果發生,他的行為屬於故意犯罪,故正確答案為A。

  2、答案: C

  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故本題選C。

  3、答案: D

  解析:

  本題要求選出屬於“不可以”提起復議行為的一項。《行政複議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複議時,可以一併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一*** 國務院部門的規定;***二***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三*** 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前款所列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輸。

  某省人大的《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保護法〉辦法》屬於地方性法規。故正確答案為D。

  4、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

  我國《物權法》規定:善意取得必須要滿足以下要件:***1***處分財產的人是無權處分人; ***2***第三人必須是善意,即客觀的不知情;***3***第三人必須出了合理價格;***4***動產已經交付,不動產已經辦理登記。本題題幹所述不滿足善意取得第三個要件,丙沒有出價,贈與行為不適用於善意取得,因此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排除A、D兩項,B選項正確。C選項的錯誤在於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適用善意取得。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

  5、答案: A

  解析: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此本題選擇A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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