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備考廣東省公務員的考生要多多練習行測法律常識模擬題,爭取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以下就由小編為你提供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幫助你練習提分。

  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一***

  1、公司犯下下列哪些罪時,實行雙罰,即單位處罰金,同時要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 ***

  A、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B、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C、挪用公款罪

  D、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2、***不定項選擇***以下行政處罰方式中, 屬於限制人身自由的是*** ***。

  A、收容教育

  B、強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3、甲市工商局和稅務局為整頓市場秩序進行聯合執法,對個體戶高某給予***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高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請複議,市政府維持行政處罰決定,後來經過調查,發現對高某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不清,程式違法,應當予以撤銷。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市工商局和稅務局是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B、甲市政府是賠償義務機關

  C、高某隻能選擇甲市工商局或稅務局中的一個予以賠償,一旦選擇,另一個局都無責任

  D、甲市工商局,稅務局和市政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4、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年齡時限為*** ***

  A、從出生時起到18歲時止

  B、從14歲時起到死亡時止

  C、從18歲時起到死亡時止

  D、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

  5、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失的,如果險情是由於人的原因引起的,則*** ***。

  A、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B、由緊急避險人承擔民事責任

  C、由緊急避險人和引起險情發生的人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D、由受有損失的人自己承擔民事責任

  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B

  解析:

  刑法分則中實行雙罰制的罪分別是虛報註冊資本罪,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故正確答案為B。

  2、答案: D

  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

  2、***。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分類如下:

  一、人身自由罰:行政拘留。

  二、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三、財產罰:主要形式有***、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四、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

  因此在四個選項中,只有D項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方式。故正確答案為D。

  3、答案: A

  解析: 《國家賠償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4、答案: D

  解析: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條,公民從出生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只要是公民就具有權利能力,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是18週歲。因此本題選D。

  5、答案: A

  解析:

  《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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