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治理管理制度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3日

  為了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

  篇一

  我校現有在校學生800多名,學生在校的安全,牽動著幾千戶家庭的心。本調查,旨在瞭解校園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研究對策,進行積極預防。

  我校要進一步完善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加強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全面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自防自救整體素質。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活動相結合原則,重視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教育資料及課本中的安全知識,利用學校的各種宣傳場所和裝置,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從當前全面發生的學生樓道擁擠傷亡、飲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遊戲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沖走、服毒自殺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訓,認真研究、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我校要嚴格落實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涉及學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認真進行檢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情況。發現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屬學校能自行解決的,要立即解決;學校自行解決不了的按分級管理的歸屬,立即上報當地黨委、政府爭取其及時研究,儘快解決;在尚未解決之前,應先採取力所能及的防範措施,防止各種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一,要加強安全制度檢查。對涉及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要進行一次認真地清理檢查。凡沒有建章立制的,要責成其迅速制定;凡規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儘快補充完善;凡對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的,要下決心調整有關責任人。要認真落實安全工作資訊報送、大型活動請示報告、危險品管理以及值班、防火、防毒、防盜等規章制度,使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執章必嚴,違章必糾。

  第二,要加強消防安全檢查。要對校內教學、生活設施等人員集中場所的火災隱患進行檢查,特別要注意學生宿舍各項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堅持杜絕學生違章使用電器現象要重點檢查教學、科研、住宿用房防火安全情況,防止因電線老化、線頭裸露和化學用品等引發火災或觸電事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配置消防裝置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三,要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檢查。要進一步加強學校衛生防病防毒工作,加強對學校學生教學與生活環境、飲食、飲水衛生的監督檢查。學校不得向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進食品,不容許過期、變質的“三無”食品進入學校,對學校周邊無證經營和嚴重“髒、亂、差”的小食店要報請工商、衛生、城管等部門進行清理整頓,防止出現食物中毒事件。對衛生條件差,管理不善、承包給個人以盈利為目的食堂、攤點和飲料加工點堅決予以取締。對炊事人員要進行嚴格體檢,對患有傳染病者,堅決辭退或調崗。

  第四,要加強交通的安全檢查。要規範設定校門前“禁停、禁鳴、限速”等警示牌和設施,要落實一名校領導主管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各學校要教育學生不能乘坐不具備客運資格的車輛上學,不能攀爬車輛,不能在車輛未停穩時就下車,對騎自行車上學的學生,要教育學生緩慢右行,經常檢查車況,對車況不好的要及時修理,對沒有及時修理的要禁止騎車回家。嚴禁學校組織學生集體乘車外出遊玩,確保交通安全。

  第五,要加強危房改造檢查。對加固、維修能夠繼續使用且無安全隱患的損壞房,要立即加固、維修;對經建築質監部門鑑定為危房的,要立即停使用,並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或教育局及時處理;新建、擴建的校舍必須經質監部門檢查批准才能投入使用。對查出的D級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寄宿制小學或教學點的學生宿舍一律以低層平房為主;今後,任何學校再建房子,一律不準鑲貼瓷磚。目前一些學校尤其是農村中小學學校廁所、食堂、飲用水設施與條件簡陋,易導致傳染病涉及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各地要在危房改造的同時注意加強學校食堂、飲用水、廁所等設施的建設。

  第六,要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要建立內部自保制度。按照省人大新頒發實施的《內保條例》,認真貫徹“兩誰”原則和“三自”方針,落實保衛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保衛機構人員,落實安全防範制度措施,落實護校隊,建立群防群治組織,全面提高學校自防自保能力,確保內部不出或少出問題。要注意加強對青少年學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和品德修養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安全意識和文明習慣,增強抵禦黃、賭、毒等不良行為的免疫力,通過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娛體育活動,將學生的情趣引導到正確的軌道上來。

  篇二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製氧廠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三、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裝置、特種裝置等的執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定情況;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裝置是否合格;

  四、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厂部部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厂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專案經理,由專案經理負責協調解決;專案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廳局或政府報告。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厂部領導要切實 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篇三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 對於一般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排除。

  第三條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聯絡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區域性、全部停車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並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四條 事故隱患的範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裝置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洩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並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汙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裝置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五條 安全科每週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第六條 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科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並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七條 對難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採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 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定警戒標誌,暫時停止使用或停車,對難以停止使用或停車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裝置,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 對於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科、總公司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條 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 各部門和相關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並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凡當班組能整改地不準推向車間,凡車間能整改地不準推向公司主管部門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二條 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並於規定的時限內,向公司安全科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 整改工作結束後,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

  第十四條 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裝置的執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執行。

  第十六條 安全科每月應對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交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五條 處罰

  1、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500元***。

  2、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門主要責任人處500元***。

  3、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治理,擅自生產作業的部門主要責任人處500元***。

  4、對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處安全科主要負責人500元***。

看過的人還會看:

商場商戶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車輛出入庫管理制度範文
相關知識
加油站管理規章制度範文4篇
居委會管理規章制度範文參考
檔案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店鋪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超市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車間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黨建工作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機關單位節水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外包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咖啡廳衛生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Have any Question?

Let us answer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