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含答案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7日

  法律知識是山西公選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中的重要考點,需要考生在練習題中複習基礎的法律知識,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山西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供考生備考練習。

  山西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一***

  1.以下使用作品的行為,可以不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且不必支付報酬的有*** ***。

  A.論文中引用別人的觀點並註明

  B.為希望工程捐款舉行義演

  C.歌廳使用唱片

  D.將他人的講義複製後賣給學生學習使用

  2.下列哪一選項的內容符合我國公民著作權產生的情況?*** ***。

  A.作品經審查合格後產生

  B.隨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

  C.作品在有關部門登記後產生

  D.作品出版後產生

  3.陳某死亡時,遺產由其母甲、妻乙和兩個孩子丁、丙繼承,但是乙已經懷孕,為胎兒保留繼承份額2萬元。胎兒出生後死亡,該2萬元應當怎樣處理*** ***。

  A.應由甲繼承 B.應由乙繼承

  C.由丙和丁繼承 D.由甲、乙、丙、丁繼承

  4.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分割遺產中的房屋、生產資料和特定職業所需要的財產時,應當直接依據的原則是*** ***。

  A.先遺囑繼承後法定繼承原則

  B.互諒互讓、協商分割原則

  C.物盡其用原則

  D.保留共有原則

  5.甲於2008年8月1日病逝,8月2日安葬完畢,8月8日繼承人一起確定甲的遺產,8月9日繼承人之間確定繼承的比例,8月10日遺產分割完畢,請問繼承是從哪一天開始的?*** ***

  A.8月1日 B.8月2日

  C.8月8日 D.8月10日

  山西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答案

  1.【答案】A。解析: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宣告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5***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宣告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儲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10***對設定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影;***11***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12***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故本題選A。

  2.【答案】B。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實施條例》第6條: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故本題選B。

  3.【答案】B。解析: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本題中胎兒的繼承人是其母親乙,故本題選B。

  4.【答案】C。解析:遺產的分割原則主要有先遺囑繼承後法定繼承原則、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原則、互諒互讓、協商分割原則、物盡其用的原則。***《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8條指出:“人民法院在分割遺產中的房屋、生產資料和特定職業所需要的財產時,應依據有利於發揮其使用效益和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進行處理。”因此分割遺產時,應堅持物盡其用原則,滿足繼承人的生產、生活需要,充分發揮物的實際效用。故本題選C。

  5.【答案】A。解析: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故本題選A。

  山西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二***

  1.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內容不相容的物權,這屬於物權的*** ***。

  A.優先效力 B.排他效力

  C.追及效力 D.妨害排除效力

  2.乙惡意貶損甲的名譽,甲找乙理論,乙將其眼睛打傷,致左眼失明。在本案中,甲被侵犯的權利不包括*** ***。

  A.名譽權 B.身體權

  C.健康權 D.隱私權

  3.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傷概不負責”“一經結婚即須辭職”的條款無效,是採用了下列何種民法解釋的方法?*** ***

  A.文義解釋 B.目的解釋

  C.體系解釋 D.合憲性解釋

  4.某雜誌社在一篇報道中披露某高官王某年輕時的風流韻事,致使王某備受歧視。王某因無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壓力,精神一度崩潰,且身體出現不明症狀。該報社的行為*** ***。

  A.侵害了王某的隱私權

  B.不構成侵權

  C.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權

  D.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權

  5.下列各項中,可以以此設定證券質權的是*** ***。

  A.商標專用權 B.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C.提單 D.依法不可以轉讓的股票

  山西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精選題答案

  1.【答案】B。解析:物權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內容不相容的物權,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權具有排除在該物上再成立與其內容互不相容的物權的效力。故本題選B。

  2.【答案】D。解析:乙惡意貶損甲的名譽,同時造成甲左眼喪失功能,侵犯了甲的名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但沒有侵犯其隱私權,因為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在安寧與私人資訊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故本題選D。

  3.【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l2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合同文字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字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字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釋。”合同解釋,是指當事人或有權部門對合同內容的理解和探知。文義解釋是指依據合同條款的字面意義確定合同內容的解釋;目的解釋是指按照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所要達到的目的對合同進行的解釋;體系解釋,是指在探求合同爭議內容準確含義時將其和全部合同內容看作一個有機聯絡的整體,從相互聯絡方面解釋合同;合憲性解釋是指依照符合憲法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的解釋。此題中該合同違反了《憲法》中的有關規定。故本題選D。

  4.【答案】A。解析: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祕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受到損害的,構成侵害隱私權。雜誌社的行為並沒有直接針對王某的身體,不構成侵害其生命權或健康權。故本題選A。

  5.【答案】C。解析:《擔保法》第76條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上四個選項中只有C項中的提單符合規定。故本題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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