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的權利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報關員,是一個職稱,是文職,從事商業進口出口等報關,受僱於企業,或報關代理人公司。報關員在職人數最多是中國大陸,約有8萬人[來源請求]。香港是免稅港,所以報關員不是專業職位,出***報關通常由中層白領兼任。
報關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知識水平和實際業務能力,必須熟悉與貨物進出口業務有關的法律和對外貿易知識,必須精通海關法規、規章並具備辦理海關手續的技能。為此,我國《海關法》第十一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從事報關員工作的資格制度。
權利
1.對海關對其作出的處理決定享有陳述、申辯、申訴的權利;
2.以所在報關單位名義執業,辦理報關業務;
3.參加執業培訓;
4.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向海關查詢其辦理的報關業務情況;
6.拒絕海關工作人員的不合法要求;
7.合法權益因海關違法行為受到損害的,依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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