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論與科學迷信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5日

相對論有許多與傳統不同的思維,比如同時性問題、尺縮效應、鐘慢現象、光速不變等等。我想除專業人士之外,絕大多數人不懂這些理論,也不想去研究這些對普通人來講深奧的東西。但是權威容易變成迷信,真理離開了存在的條件就會變成謬誤。相對論的亂用就會把科學變成謬誤,背離科學的基礎。在當今社會科學已經成為迷信,使它成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成為正確的代名詞,不管人們懂不懂,只要是科學就代表正確,而忘記了科學是人們對世界的一種探索方式,它追求真理而不是把自己看做真理的代名詞。任何科學都是建立在經驗的基礎之上的,而經驗是相對主體而存在的,研究科學的問題不能離開主體的影響。我們需要對科學結論進行哲學的思考。

  1、關於同時的相對性問題

  A和B兩個物體在主體C看來是同時出現或同時落地,但在D看來卻是A先於B出現和落地,在E看來是B先於A出現和落地。這表明同時性受觀察者的影響,傳統科學只考慮客觀事物的關係,並不去考慮主體對科學結果的影響。其實同時性的相對性是因主體而產生的,並不是一個深奧的問題。不同的物體的資訊傳播到主體的時間受主體位置的影響,如果主體在兩個物體中間,我會看到兩個物體同時落地,如果這時我這是靠近A物體,而且A、B兩個物體距離非常遠,在同樣的情況之下我會看到A比B先落地,反之我會看到B比A先落地。任何科學知識都是主體的一種認識,任何認識都會受到主體的影響,離開主體來看認識就失去了認識的基礎。

  2、關於鐘慢效應

  相對論認為,快速運動的物體上的時間會變慢,這表明時間是與物體運動的速度聯絡在一起的,是相對的。我們每一個人可能都有這樣的感受:等車是時間過得特別慢,而熱戀時時間卻變得特別短暫。因此時間的相對性只是對人而言。但人們不去考慮相對論的理論對人的關係,受主體的影響,而認為時間的相對性是客觀世界的本來面目。當我們考慮物體與主體的關係時,時間的相對性問題並不神祕。快速運動的物體,如果我們在它的上面,時鐘不會變慢,時鐘變慢只是相對於觀察者而言(科學研究者而言),因為我們是通過光的傳遞來獲得物體的資訊的,我們的感官把物體的資訊變成感覺。A物體以1/2的光速在與我相對執行,兩秒鐘這一時刻,物體距離我30萬公里,這是物體發出的資訊一秒鐘以後才能被我接受到,也就是我在第三秒的時候才能那個看見物體A 在兩秒鐘時發出的資訊、看到物體,如果物體運行了10妙,我在第15秒鐘的時候才能接受到物體在10秒鐘的時候傳出來的資訊,看到物體,因此對觀察者來講,我們永遠觀察到的是物體A的過去,因此在我看來,在高速運動的物體上的時間會變慢。同樣的雙胞胎,一個人看離它高速遠去的物體上的兄弟會感到它比自己年輕,其實這只是相對觀察者而言,對於在高速運動的物體上的人而言並不年輕,因為,我們看到的只是它的過去的資訊,而不是它現在的資訊。所謂雙生子佯謬純粹是對相對論的誤解或是相對論的錯誤。因為鐘慢效應只是對觀察者而言,人的資訊的獲得需要一個時間,在低速運動的物體中,這個時間可以忽略不計,但在高速運動的情況下(微觀與巨集觀)資訊的獲得就必須考慮資訊傳播的時間。假設一個物體在持續不斷的發出資訊,我們與物體以超過光速的運動速度相對執行,我們就決不會把在物體上的人看成越來越大,而是看做越來越年輕,越來越小。因為我們只能獲得物體過去的資訊,我們得不到物體現在的任何資訊。在宇宙中我們能看到幾萬年以前的星球,因為這個星球離我們有幾萬光年的距離。因此,所謂時鐘佯謬或雙生子佯謬,認為乘高速火箭飛行的人多年回來後會比在地球上的兄弟要年輕純粹是無稽之談。

  在觀察者看來,高速執行的物體的時鐘不僅會變慢,也會變快。一個星體距離我們60萬光年,假設這個星體以接近光速向我們飛來,正好在此時,這個星球上出生了一個嬰兒,但是我們現在無論如何是不會看到他的,因為關於這個嬰兒的資訊只有60年以後才傳給我們(因為資訊是通過光來傳播的)。在六十年後我們觀察到了這個嬰兒,但在第61年的時候它來到地球上,我們會看到(如果我們持續不斷的觀察)他已經61歲了,在星球上用來兩年的時間活了地球上61 歲。在這種情況下,時鐘不是變慢了,而是加快了。因此時鐘的快慢只對觀察者有意義,對事物本身沒有意義。

3、關於光速不變

  光速不變理論認為:物體運動的最高速度不能超過光速,即使在同一個點上向相反的方向同時發射兩個光子A和B,每一個光子的執行速度為30萬公里,在光子A上觀測另一個光子B,光子B相對於A的執行速度仍然是30萬公里。也就是說1+1=1。1+1=1是不符合邏輯的,但物理學家通過觀測證實了光速不變理論。這就發生了非常奇怪的現象,兩個光子走的距離等於一個光子走的距離,兩公里等於一公里,於是高速運動的物體距離也就是長度會縮短,這就是尺縮效應。這種物理語言只有少數幾個物理學家能明白。雖然科學家非常偉大,但它創造的理論不應該神祕,更不會讓人讀不懂。我不同意自然界可以不符合邏輯,1+1≠2,我認為相對論理解的1+1=1的觀點是因為未能考慮到主體在認識中的影響,我們在分析物體之間的關係時,應考慮主體是如何獲得這些資訊的,以及主體在獲得這些資訊時受到的資訊傳播的影響,同一個太陽,我們早晨看起來大,中午看起來小,這種“ 兩小兒辯日”的困惑不正是我們理解1+1=1的困惑嗎?因此用觀察獲得的結論不一定是事實,物體在遠處看起來大,在近處看起來小,距離同樣產生尺縮效應,因此不僅僅速度會產生尺縮效應。但這種尺縮只是對觀察者而言。當物體高速執行時,我們觀察物體用的是光,因此必須考慮光在傳播資訊的過程中所消耗的時間,前面我們列舉的例項(兩光子相對運動),當我們從一個光子上觀察另一個光子時,在一秒鐘的時間,光子B距離A60萬公里,光子B只有在兩秒鐘才能將在一秒鐘時的資訊傳到A上,也就是我們如果在光子A上,只能在兩秒鐘的時候才能看到光子B在一秒鐘時的資訊,在一秒鐘時我們只能得到光子B在1/2妙時的資訊,而在1/2妙時光子距離光子A正好是30萬公里。這就是尺縮效應的全部祕密,他只對觀察者是有效的,對客觀事物本身沒有效力。

  4、時空隧道,科學裡的童話。

  我們能否回到過去,當然能,在回憶中,在想象中我們是能做到的。在感覺上,從理論上將來也可以實現,我們能看到物體是因為它發出的資訊。我們假設物體發出的資訊被光攜帶者以光速飛行,張三是我的同學,它的資訊同樣如此,現在我們以超過光速的速度追趕張三的資訊,我們就會不斷趕上張三過去發出的資訊,並接受這些資訊形成感覺,我們就會看到張三越來越年輕,直到它出生。但是我們見到的這是對張三的感覺,而不是對張三本人,張三在我們的眼裡會越來越年輕,但實際的張三會與我一塊變老,不會年輕。這就是時空隧道,一種科學的童話,人類的夢想。現在科學的盲從和迷信讓人分不出真假,迷信好像是人的天性,不再信仰上帝現在迷信科學。這會失掉科學的價值。對科學必須進行哲學思考,讓他不能偏離正確地方向,建立在堅實的基礎之上。同時物理學不能背離邏輯,遠離常識,成為少數人的語言,對普通人成為不可知的東西。科學是為人服務的,他必須講究它的經濟性、明晰性,否則他就會走向脫離大眾的道路被拒絕。   

  5、實在的時空與感覺的時空

  假如A和B是兩個光速的距離,A和B以光速相對執行,A相對於B或B相對於A是兩個光速的距離。一秒鐘後A和B相遇,但在A上的人看來,B並未運動,因為B在出發點的資訊、終點的資訊、整個過程的資訊同時到達A。因此在A中的人看來,B沒有運動,只有A行走了30萬公里。(因為B執行的距離在我無法表達,距離是起點與終點執行的時間,而起點與終點到達我的時間同時的,對我來講就沒有距離)。這就是事實的時空與感覺中的時空的不同。相對論就是用感覺中的時空來描述事實中的時空而產生的矛盾。

  在經典物理學中,只考察物體之間的關係,而不去考察主體這一因素。對於低速巨集觀物體而言,主觀的時空(感覺中的時空)與實在的客觀的時空是一致的,但是在高速運動的領域,感覺的時空與客觀的時空表現為巨大的差距,是不一致的,必須搞清二者的區別。對於這一問題,馬赫的哲學有許多說明,但並沒有被人們充分的理解。任何物理學必須用經驗來描述和驗證,什麼是經驗?就是物體的資訊到達感官時,感官將資訊轉化為人能理解的圖象或符號。在低速運動的物體中,資訊與感覺是統一在一起的,在高速運動的物體而言,資訊與感覺是不能統一在一起的,客觀的時空關係在轉化為主觀的時空關係時就會發生巨大的偏離,1+1≠2的時空在感覺中就會產生,但這隻能是感覺的時空,不能是實在的時空,客觀的時空1+1仍然為2。

  就是在低速運動的物體中,由於距離或速度等原因也會出現感覺的時空與實在的時空不一致。比如太陽現在向我們發出一束光,我們等啊等,等到8分鐘以後我們才接受到這束光,看見太陽。但是我們接受到的是太陽8分鐘之前發出的資訊,因此我們只能見到過去的太陽,如果太陽有一個時鐘,我們這是正好看到,我們就會發現它的指標比地球上的時鐘的時針慢8分鐘,但如果我持續的觀察下去,發現太陽上的時鐘不會越來越慢,只是相差8分鐘。但是如果太陽離我們高速遠去,我再來觀察在太陽上的時鐘,我會發現它走的越來越慢,與我們地球上的時鐘的差距會越來越大,如果太陽飛到距離我們10萬光年的距離時,它的時鐘會比我們的晚十年,但這種時間只對我而言。

  我們使用光來獲得資訊的,由於光的執行速度非常快,我們在低速、近距離的物體上就不會感覺到感覺的時空與客觀的時空的差距。但是如果人失去了光這一傳播資訊的通道,我們傳播資訊的最快速度是聲速,那麼我們就會測得物體的執行速度不會超過聲速,因為我們在一秒鐘只能獲得聲速距離傳來的資訊。

  物體的長度如果用光速來測量,在靜止狀態下,物體的長度就是從這頭都另一頭光行走的時間,如果一個物體光經過1秒鐘才能經過,那麼這個物體是 30萬公里的長度,如果這時我站在物體的這一邊A,從另一邊B發出的一個光子在1秒鐘會到這裡,到達我的眼球,這在一個慣性系中是這樣的。如果光子與物體不在一個慣性系而是相對運動,那麼光子從A到B所經過的時間就不會是1秒鐘,而是低於一秒鐘,這時光速雖然沒有變,但是光子與物體的相對速度卻是高於光速,在統一慣性系光子的速度為30萬公里,但是在不同的慣性系,它的相對速度一定是超過30萬公里,科學不能違背邏輯。物體的速度不能超過30萬公里只是我們錯誤的理解了觀測的資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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