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徵管現狀及加強管理的措施
(一)各級領導重視,稅收逐年大幅增長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房地產開發行業越發火暴,作為調節房地產過度投機行為的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越來越引起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我局深刻理解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的意義,嚴格執行土地增值稅的稅收政策,認真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局土地增值稅管理辦法,強化對土地增值稅的徵管工作,完善土地增值稅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查詢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與漏洞,深入挖掘增收的潛力,不斷提高徵管質量和精細化管理水平。因此,我市土地增值稅收入逐年大幅度增長:2005年入庫484萬元,比2004年增長320.87%,2006年入庫3020萬元,比2005年增長 523.97%,2007年入庫9490萬元,同比增長214.2%,是1994—2004年11年945萬元的10倍。
(二)嚴格落實執行政策,預徵工作基本到位
目前我市土地增值稅的預徵率為市區(包括開發區、管理區和縣級市)住房1%,縣0.5%,別墅、商用房2%.2007年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不動產945700萬元,土地增值稅稅負為1.003%.
1.從全市看,22個有土地增值稅的單位,超過全市平均進度有14個,增長幅度居前五位的分別是:開平2362.5%,南堡1044.12%,遷安375.45%,海港364.29%,豐南335%.
2.稅額增長最大的前五位分別是:遷安1239萬元,豐潤672萬元,路北568萬元,開平567萬元,豐南536萬元,合計3582萬元,佔全市總增長額6470萬元的55.36%.
3.稅收收入佔前五位的分別是遷安1569萬元,路北1088萬元,豐潤977萬元,遵化949萬元,豐南696萬元,合計5279萬元,佔全市9490萬元的55.63%.
(三)落實總局要求,清算工作初見成效
按照國家局和省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我局各級領導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落實並取得初步成效。
1.成立了以主管局長薛明兵為組長,分管處室各位同志為成員的清算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市指導和組織清算工作。市局統一制定《唐山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及直屬各單位成立清算小組,在市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組織清算。
2.按照市局要求,各縣(市)區局在2007年3月底前上報符合清算條件專案的登記情況。全市共上報房地產企業35戶。
3.2007年共清算完畢17戶,其中6戶沒有稅,11戶有稅,共清出算稅款3906774.06元,已入庫稅款2830299.6元。
(四)加強部門配合,強化稅源動態監控
各級稅務部門加強與房產、國土、城市規劃等部門的配合,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開發專案底數,全面掌握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工程進展情況,通過建立房地產業分戶臺帳,對房地產企業徵地、開發、銷售和納稅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切實強化土地增值稅源的監控。
(五)加大清欠力度,確保收入及時入庫
清理陳欠1208萬元,佔入庫金額的18.29%.其中:唐海233萬元,遷安337萬元,灤南133萬元,遵化59萬元,樂亭39萬元,遷西109萬元、一分局99萬元、灤縣34、豐南84萬元、開平42萬元、海港39萬元、灤縣34萬元十二單位。
二、土地增值稅徵管現存問題及成因分析
2007年,我市土地增值稅雖增幅不小,但排在石家莊、秦皇島、廊坊之後,居第四位,這與唐山的經濟水平和稅收總量是不相稱的。箇中原因主要:
(一)個別徵收單位對此稅種徵管不夠重視,或因徵收成本高,增值額計算難度高,部門配合難度大,因而徵管失於粗放。或由於近幾年經濟增長速度較快,稅收增長速度也隨之加快,單位完成稅收任務比較寬鬆,以致放鬆對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
(二)當前大的房地產開發商為個人企業,納稅意識薄弱,少數開發商設兩套帳,一套對外以應付稅務部門,實施偷漏稅。一套內用,給稅務檢查造成諸多困難,影響實際稅收。
(三)房地產開發時間長,邊開發邊銷售,各種費用分攤不均衡,不合理,造成土地增值稅計算上的困難,制約了資料的真實性。
(四)我市的土地增值稅的預徵率與省內其他兄弟市相比明顯偏低,如果按石家莊的預徵率(市區包括縣級市1.5%,縣1%,各類別墅、商用房 2.5%)測算,2007年我市最低能達到13097.7萬元,在全省位於石家莊之後,排位第二。如果加上以上三項因素,稅源能達到15551.55萬元。
(五)少數單位組織收入不到位。按2007年份銷售不動產情況,尚有9個單位有應徵數差,稅款差額合計為346.2萬元。按2006年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不動產情況,尚有15個單位有應徵數差,稅款差額合計1651萬元,兩項合計1997.2萬元。
三、進一步加強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的措施
應該說,土地增值稅稅源尚有潛力可挖,專項徵收管理工作尚需大力強化,主要是:
(一)各級領導要進一步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的重視,深入理解此稅種徵收管理的意義。嚴格把握土地增值稅的稅收政策,加強土地增值稅的徵管工作。認真查詢管理中的薄弱環節與漏洞,完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徵管質量和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日常檢查和納稅申報稽核工作,幫助和輔導納稅人如實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對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偷稅行為應及時交稽查部門處理,不搞以補代罰,以罰代刑。
(三)加大稅務稽查打擊力度,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在一定的範圍和時間內開展土地增值稅的專項檢查,統一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稅收,公平稅負,平等競爭,對偷稅行為從重處理,不斷規範房地產市場稅收秩序。
(四)加強部門配合,強化稅源動態監控。各級稅務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稅重點稅源的管理,建立納稅評估機制(因土地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相近,可以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相結合對土地增值稅進行納稅評估)。加強與房產、國土、城市規劃等部門的配合,掌握開發專案底數,全面掌握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狀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建立房地產業分戶臺帳,對房地產企業徵地、開發、銷售和納稅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五)加強土地增值稅的稅收政策的宣傳。鑑於土地增值稅的地方徵管相對薄弱,納稅人對相關政策瞭解不深不透,稅務人員應深入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認真的講解、輔導,送政策上門,規範房地產企業涉稅行為,提高企業的申報質量和納稅自覺性。
(六)提高房地產開發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按照《河北省土地增值稅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範圍,結合唐山市實際,我市土地增值稅預徵率應為,住房(別墅除外)市區(含縣級市、開發區、管理區)預徵率為1.5%,縣為1%.各類別墅、寫字樓、商用房等市區預徵率為2.5%,縣為2%比較合理。
(七)確保土地增值稅的徵收入庫金額必須與房地產銷售額相匹配,稅負不能低於預徵率。
(八)認真清理以前年度的欠稅,不得用土地增值稅調控收入。
(九)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河北省土地增值稅管理辦法》的要求和清算條件進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各單位對此項工作應引起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組織業務精的人員對符合清算條件的單位認真進行清算,清算出的稅款及時組織入庫。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的稅收徵管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