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務論文
1994年,增值稅成為我國稅收收入的主體稅種之一,在國民經濟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一
《 建築施工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探討 》
0引言
2011年《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中提出,在交通運輸業及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緊接著2012年1月1日上海正式啟動“營改增”試點;截止到2013年7月底“,營改增”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包括北京地區在內已有8個省市進行了試點;2013年國家頒佈的《在全國幵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進一步將“營改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2013年8月1日,國務院正式宣佈在全國範圍內對交通運輸業及部分現代服務業中推行“營改增”。截至2014年6月1日,共對兩個行業即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電信業及七項現代服務業進行了“營改增”的改革。
營改增的最後三個行業建安房地產、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的營改增方案也將在2015年底推出,其中,建安房地產的增值稅稅率暫定為11%,金融保險、生活服務業為6%。這就意味著,伴隨著營改增政策的持續深化發展,越來越多的建築施工企業將面臨由原來的上交營業稅變為上交增值稅。這對建築施工企業而言是一項重大的變革,它既給建築施工企業帶來的機遇,企業也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1營改增給建築施工企業流轉稅計算帶來的影響
營改增之前,一般情況下建築施工企業是根據營業收入按3%的營業稅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的,無論是營業稅的計算還是在賬務處理上都比較簡單。但是在營改增之後,如果被評定為小規模納稅人,那就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如果建築施工企業被評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那就必須按11%的增值稅稅率用增值稅的銷項與進項抵扣計算繳納增值稅。無論是從應交稅額的計算還是在會計的賬務處理上都較營業稅要複雜的多,這給企業的會計核算帶來巨大的挑戰,它要求企業會計核算要更為細化、具體,同時建築施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也將發生重大變化。以某一般納稅人的一項工程為例,分析“營改增”前後營業稅與增值稅稅負的比較。
根據以上資料可以計算出,企業在營改增之前應繳納的營業稅=10000×3%=300***萬元***營改增之後,建築施工企業應按照11%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11%=990.99***萬元***進項稅額計算:①材料費中的鋼筋、型鋼和水泥,一般向一般納稅人購入,企業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增值稅,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鋼筋、型鋼和水泥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7%=490.53***萬元***②砂石、磚和其他材料有部分是向一般納稅人購入的,有部分是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的。
如果是向一般納稅人購入,那麼其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計算與鋼筋、水泥的進項稅額的計算方法相同;如果是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的,那麼稅改後可以要求供應商到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因此建築施工企業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材料時只能按3%抵扣稅款。假設該工程砂石、磚和其他材料中有50%向一般納稅人購入,50%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則可抵扣的進項稅額=×17%+×3%=160.12***萬元***③企業如果向一般納稅人購入木材,則可以按13%的稅率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果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木材,則可要求供應商到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按3%的徵收率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假設該企業的木材均向一般納稅人購入,則可抵扣的進項稅額=×13%=2.53***萬元***④機械費,按80%租賃,20%自有裝置計算,假設租賃裝置是向一般納稅人租賃的,則可以按照17%的稅率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自有裝置產生的機械費則不能計算進項稅額,所以機械費可抵扣的進項稅額=×17%=87.25***萬元***⑤臨時設施費一般由沙石、水泥、砌體、人工費組成,假設人工費佔20%,其他按小規模納稅人3%的徵收率抵扣,則臨時設施費可抵扣的進項稅額=×3%=1.40***萬元***⑥人工費、其他直接費、現場管理費,這三項成本是不能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
根據以上分析計算,該工程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741.83萬元,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990.99-741.83=249.16***萬元***從以上的分析和計算過程中不難發現,影響建築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高低的主要因素在於發生的成本能否可以取得足夠的增值稅發票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具體包括以下兩方面:①如果工程成本中人工成本、其他直接費、現場管理費所佔比例較高,由於這三項是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所以其比例越高,則會導致企業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就越少。
②材料費、機械費、臨時設施費這三項成本中有一部分是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一部分是無法取得的,即使是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有一部分因是向小規模納稅人購入,只能取得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這部分只能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見,本例中該工程的稅負是下降的,但實際工作中由於建築施工企業的種種原因,無法取得足夠多的進項稅額,則企業的稅負就會上升。企業想要在營改增後保持稅負不上升,甚至於是想要稅負優勢下降,則必須取得足夠多的進項。那麼如何才能取得足夠多的進項呢?企業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通過事先籌劃和安排,儘可能地取得足夠多的進項,可以幫助企業為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
2營改增下施工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策略
對建築施工企業而言,營改增不僅是挑戰,也是機遇,只要企業積極把握機會,推動自身管理模式的優化和更新,從容應對營改增產生的作用影響,便能實現更大的發展。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增值稅的納稅籌劃:①轉變管理模式,嚴格控制不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成本開支專案。建築施工企業應改變管理模式,由原來的粗放式管理,穩步向精細化管理轉變,企業應加大機械化作業,縮減勞務用工,儘可能降低勞務成本。合理縮減企業成本,嚴格控制不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人工成本、其他直接費、現場管理費等成本費用的開支專案。
②對於不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人工成本、其他直接費、現場管理費等成本費用的開支專案,儘量採用勞務外包的方式。一來,企業在管理上可以簡單輕鬆些;二來,建築施工企業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解決不能提供增值稅抵扣憑證的問題。
③建築施工企業應該引入全面預算,優選供應商。儘可能得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合理地控制投標報價,儘可能得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儘可能得做好工程施工成本得投入管控,以縮減稅負壓力。
④進一步規範會計核算的各項工作。在對增值稅進行納稅管理的過程中,由於納稅發生在建築業的全部經濟環節,因此會計核算相關工作的強度及難度也就大大增加。建築施工企業應針對專用增值稅發票的有關重要環節制定管理方案,嚴格管控同增值稅發票密切相關的法律風險。
⑤針對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專職辦稅的工作人員,應強化培訓教育,定期同區域稅收監督管理單位保持實時聯絡溝通,便於更為全面細緻地把握稅收管理規定,提升其業務水平。
3結束語
營改增也成為我國稅收管理政策的必然發展趨勢,更多的建築施工企業也必然會由原來的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面對這一現狀,建築施工企業應全面認識到營改增對其產生的眾多影響,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有效的應對策略,才能保證實際稅負的可靠穩定,推動企業實現持續、穩定的發展。
篇二
《 我國土地增值稅稅負水平探析 》
一、引言
近十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的飛速發展,帶動房地產業成為我國經濟的主導產業。城市化的發展同時推動了房價上漲,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調控政策,其中土地增值稅作為抑制房地產過熱及房價上漲過快的重要稅收政策。房地產企業從買地開發到銷售產品,這一過程中產品的增值及利潤空間巨大,但房地產企業實際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負並沒有跟上產品增值的步伐。2013年12月央視曾經報道“房企欠稅門”,稱自2005~2012年8年間,45家房地產企業欠繳土地增值稅達3.8萬億元,其中萬科、招商等名企赫然在列,此報道一出,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而隨後北京市地稅局公佈的欠稅名單中,房地產企業佔60%,稅種包括土地增值稅、營業稅等。這些欠稅醜聞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房地產企業稅負水平低的現象。土地增值稅從1993年底頒佈實施以來就受到各種的輿論,這一切都源於該稅種從其稅制設定,房地產企業消極稅收行為,到稅務部門的徵收管理過程中都存在著各種問題。
二、我國土地增值稅稅收發展現狀
***一***我國土地增值稅含義及發展。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的增值額所徵收的一種稅,是影響房地開發產企業利潤最大的稅種之一。從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狀況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稅的演變過程。1992年及1993年上半年,我國部分地區出現了房地產市場“持續高溫”的景象,並伴隨著嚴重的泡沫經濟,國家為了扭轉這一局面,於1994年1月正式頒佈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目的在於抑制炒買炒賣地皮、房產等牟取暴利行為,防止國家土地增值收益流失,從此房地產業開啟了土地增值稅時代。1994年之後,房地產行業陷入低迷時期,土地增值稅的徵收一直採用預徵方式,大部分地區是按應徵額的1%~2%的比例來預徵,至此房地產業一直處於土地增值稅的預徵時期。直到2007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為了抑制房價上漲過快,並獲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再分配,釋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將預徵制改為清算制,從此房地產業迎來了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時代,然而這一改變直接觸動了房地產企業的高額利潤空間,對房地產企業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二***2002年以來我國土地增值稅整體稅收情況。
2002年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以及對土地增值稅立法逐步完善,我國土地增值稅稅額快速增長。在2007年以前,土地增值是一直處於預徵狀態,從2002年的20.51億元增長到2006年的231.47億元,期間稅額增長了10倍,每年的環比增長都在64.97%***最低,2006年***以上,這段時期正是我國自1993年調控房地產市場從低迷狀態走向發展的萌芽時期。2007年國家稅務總局開始對土地增值稅進行全面清算,稅收飛速增長,但隨著2008年房地產市場面臨強大的金融危機,環比增幅有所下降但也在33.32%以上。金融危機過後,土地增值稅伴隨著房價新一輪上漲而水漲船高。2010年國家為了抑制房價上漲過快出臺了“國十條”、“國五條”,隨後48個大中型城市相繼推出“限購令”以及2012年的房產稅改革,這些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步伐,儘管如此土地增值稅的環比增幅還在18.85%***最低,2014年***以上。縱觀2006年到2014年土地增值稅的財政收入,從231.47億元增長到2014年的3,914.68億元,稅額增長了16倍。從土地增值稅環比曲線可以大致看出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跌宕起伏,所以將土地增值稅作為國家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一種重要手段,土地增值稅屬於地方稅收,其佔地方稅收比重在逐年增加,從2002年的0.28%增長到2014年的6.62%,從這方面上說明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意義重大,同時土地增值稅的增長速度也引起了地方稅收部門的重視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擔憂。
三、我國土地增值稅稅負率分析
我國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為30%~60%四個等級。從稅率上來講,土地增值稅是我國名義稅率最高的稅種。但從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來看: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專案金額×速算扣除係數,由於計稅基數是增值額,而不是銷售收入,所以無法直接看出土地增值稅名義稅負率的高低。土地增值稅稅負率=土地增值稅稅額/銷售收入,由此我們可以通過數學模型推匯出土地增值稅與銷售收入的關係模型。本文假設銷售收入為R,扣除專案金額為K,土地增值稅稅額為T,則土地增值稅名義稅負率TR=T/R。由表1推導可知,我國土地增值稅名義稅負率確實較高,其中只有當適用稅率小於50%的時候,土地增值稅稅負最大值為銷售收入的10%,當適用稅率大於200%時,土地增值稅稅負最大值為銷售收入的60%。而我國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一般都在50%~200%,特別是近幾年的房價飆升,更使適用稅率虛高,但較少開發商產品的適用稅率小於50%或者超過200%,所以我國土地增值稅名義稅負率在10%~28.33%較為合理。但從各年統計年鑑中搜集的資料計算顯示,從13年的資料計算來看,我國土地增值稅實際稅負率明顯縮水。2002年實際稅負率僅為0.34%,雖然隨著國家自1994年以來不斷對土地增值稅出臺新的政策,來加強對其的徵收管理,實際稅負率從2002年的0.34%不斷增高到2014年的5.13%,但這13年的平均實際稅負率僅為2.15%,與較高的名義稅負率相比確實大相徑庭。目前我國的房地產業仍然擺脫不了“財富的巨人,納稅的侏儒”這一稱號。
四、我國土地增值稅稅負水平原因分析
從行業的角度看,我國房地產業對稅收的貢獻度大,一方面因為房地產業是我國的經濟支柱,城市化步伐快,發展速度快;另一方面房地產業涉及的稅種繁多,多達20種稅費,其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三個稅費之和超過了房地產業稅收總額的80%。房地產業的三大主體稅種中,以土地增值稅的增長速度最快,增幅明顯高於其他兩個主體稅種,且稅率浮動範圍較大,這些因素在客觀上造成了稅負水平的不確定性。
***一***土地增值稅的計稅方式過於複雜。
一方面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30%~60%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其稅率由增值額和扣除專案來確定,而扣除專案由幾十種費用的累加所得。所以土地增值稅沒有固定的計稅基數和稅率,都要通過繁瑣的計算才能確定,這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增值稅的計稅難度和準確性;另一方面從2007年開始國家對土地增值稅實行清算制,其清算條件設定較為複雜,如已竣工專案轉讓面積超過85%、或雖未超過85%但剩餘面積已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等,這些條件的設定為清算專案的識別增加了困難。
***二***政府部門徵收管理不善。
首先,由於計稅方式的複雜性,造成稅務部門徵收成本過高,通常基層稅務部門缺乏人才儲備,清算該稅最難在於成本及費用等扣除專案的界定,需要稅務人員既懂評估更懂財務,而且房地產企業普遍存在稅收不遵從行為,所以稅務部門對清算存在畏難情緒;其次,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利益,吸引大型開發商留駐本地帶動經濟發展,對開發商許諾少徵甚至減免土地增值稅作為優惠條件吸引開發商入駐;最後,稅務部門在徵收土地增值稅上存在彈性,各地稅務部門每年都有徵收任務,為了長期保持一種勻速的稅收增長,在稅收任務完成的情況下,並不會急於清算土地增值稅。
***三***企業的稅收行為。
專家稱土地增值稅是避稅最集中的稅種,房地產企業為了利潤不受土地增值稅高稅負的打壓,企業高管使盡渾身解數來規避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可以採用降低銷售價格、增加扣除額或者拖延清算時間等方式來降低稅額。例如企業在銷售的時候可以虛讓價格,差額部分以裝修的形式體現;再如深圳房價漲得快,為了避免土地增值稅超額,開發商可以將深圳專案的扣除額做大,將其他地區的成本做小,這樣來降低稅率和稅額。這些種種原因共同導致了我國目前畸形的土地增值稅稅負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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