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農林植栽心得體會
l.樹種選擇
所有植栽儘量選擇符合當地生態及氣候條件之種類.
2.植物材料規格術語說明
***1***樹高、冠寬、冠厚、尺寸均不包括徒長枝,以徒長枝剪除後,量得的尺寸為準。
***2***樹高***自然高、稍高、高、苗高***指修剪後梢頂至地面的高度。
***3***冠寬***樹冠寬、樹寬***指樹冠水平方向尺寸的平均值。
***4***樹幹直徑***1.2米高直徑、幹徑***指樹幹離地面1.2米處的直徑平均值***特殊情形,另定者不在此限***雙幹、多幹或分枝樹,則以斷面積推算之。
***5***冠厚***樹冠厚***,指樹冠厚度的尺寸。
***6***護根土球***宿土球、土柱***指移植前後植株根部周圍的土球的直徑平均值。
3.植物材料檢驗標準
植物材料使用前,無論新植、補植、換植均應經甲方檢驗認可, 不合格者應隨時運離,不得留置現場,若有下列情形者,不得使用:
***1*** 不符合規格尺寸者。
***2*** 有顯著病蟲害、折枝折幹、裂幹、肥害、藥害、老衰、老化、樹皮破傷者。
***3*** 樹型不端正、幹過於彎曲、樹冠過於稀疏、偏斜及畸型者
***4*** 挖取後擱置過久,根部乾涸、葉芽枯萎或掉落者。
***5*** 剪型類植物材料,其型狀不顯著或損壞原型者.
***6*** 護根土球不夠大、破裂、鬆散不完整,或偏斜者。
***7*** 高壓苗、插條苗,未經苗圃培養兩年以上者.
***8*** 灌木、草花等分枝過少,枝葉不茂盛者。
***9*** 樹幹上附有有害寄生植物者。
***10*** 針葉樹類失去原有端正形態、斷枝斷梢者。
4.土球挖掘標準
***1***挖掘樹木,應按樹木胸徑的 8-10 倍為土球的直徑,其深度視其樹種根盤深淺而定。
***2***士球挖妥後,應先用草包包裹土球,再用草繩捆紮,先橫扎;再斜扎,交叉密扎,按3角或4角捆紮法完成土球包裝,最後以繩子綁住樹幹固定之後,方可挖倒樹木取出,取出後進行土球底部包裝應以不露土為準
***3***樹木下面的直根或較粗的根應以鋼鋸鋸之,切口整齊,不可撕裂,尤不可以用圓杴亂砍.
***4***樹木倒地後,闊葉樹應剪除葉片及幼枝.針葉樹則不可剪.
***5***修剪枝條應以保持樹姿優美為要,保留粗枝剪除不良枝條,側枝以外小枝.應使樹冠易通風透光並防止病蟲害發生.
5.植物材料運輸標準
***1***大喬木類運輸時應預先包紮樹幹和樹冠,以免影響成活率及樹姿變形。
***2***大樹應以吊車吊運,搬運時應注意枝條不可折斷,土球尤不可破裂。
***3***運輸時應由車身偏後順序往前裝載, 樹枝不可逆風而裝。
***1*** 若在24小時內不能運達現場的,應在途中及時檢查並採取保溼措施.
***2*** 若樹冠超出車輛過長、過寬、過高者,應用顯著標記標示。
6.現場整地標準
***1***整地之地形必須配合植栽圖面所示。
***2***整地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分為粗整地及細整地。粗整地所回填的土應用不含任何垃圾的純淨土,完成澆水夯實後,方可再進行細整;細整地的回填土應加入植物所需的有機質,有機質含量應不少於3立方/100平方。
***3***整地之地形應考慮洩水坡度及土壤安息角,如為坡地其坡度應平順完整,除圖面特別標示外不可顛簸凹凸不平。
***4***整地時,應在地形谷地處設定導溝,以便導引排水,,避免地面徑流直接沖刷。
7.種植穴開挖標準
***1***植穴位置必須配合植栽圖面及地下、地上土木建築物電杆等平衡配置圖,可以酌予調整株距,若考慮到將來樹冠、根系的發展,可以稍作移位。
***2***植穴深度寬度,應按土球4周及底部平均預留10-20CM寬度的標準開挖,以便回填客土,餘土除土質優良者不可回填。若廢土量多而影響排水,整地時,應運離工地。
***3***植穴客土應為含有機質的砂質壤土,其它均不得使用。
***4***客土和規定回填植穴內的砂質壤土,應檢除石礫、水泥塊、磚塊及其它有害雜質才可以使用,加入的有機質應不少於總土量的1/4。
***5***大喬木的植穴深度最好為1M至1.2M;植穴最底層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層。
***6***灌木的植穴深度最好為35Cm至45Cm;植穴最底層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層。
***7***地被草坪的客土厚度至少10cm。
8.植物栽植標準
***1***應配合植栽圖面所示,先栽植較大型主體樹木,而後配置小喬木及灌木類。
***2***植物材料應垂直埋入土中,植深應低於植穴上線5-10Cm為原則,不得過深過淺,更應考慮新填土壤日久下陷的幅度。
***3*** 種植時植穴底部應先置鬆土10-20Cm厚,回填應使用所定分量之肥料混合土,4周土壤應分次埋下,同時灌水充分夯實,夯實時應注意避免傷及根系及護根土球,然後表面再置1層鬆土,以利吸收水分空氣。
9.支柱規格標準
***1***支柱宜於定植時同時設立,植妥後再加打樁,以期固定。
***2***坡地栽植,應注意雨水排除方向,以避免衝失根部土壤。
***3***杉木樁長至少應2m,水平撐材長應60Cm以上,末徑應在5Cm以上,並應剝皮清潔後刷桐油防腐。
***4*** 粗頭削尖打入土中,以期牢固,打入土中深度應在50Cm以上,並應在挖掘30Cm後以木槌槌入。
***5*** 支柱應為新品,有腐蛀摺痕彎曲及過分裂劈者不得使用。
***6*** 支柱與水平撐材間應用鐵釘固定,後用鐵絲捆牢。
***7*** 支柱貼樹幹部位加襯墊後用細麻繩或細棕繩緊固並打結,以免動搖。
10.後期管理、保護、撫育標準
***1*** 樹木花草保養保護期,自全部種植工程完工檢驗合格起算12個月。
而補植部分自複檢合格日起算12個月。
***2*** 管理:統包商應負責保護保養管理1切工作。包括平時澆水,排水、預防人畜危害、風害、病蟲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澆水之次數視樹種及天氣而定,除非天雨,否則應在栽植後1星期內天天澆水1次,第2星期約2天1次,第3星期約每星期1~2次,最重要者為視土壤溼度而定。追肥須在栽植成活後60天方可施行,化學肥料則須在栽植成活3個月後方可施用,承包商並應按植物之習性決定肥料之種類及用量。如發現樹木動搖或傾斜時,隨時扶正踏實,重新固定支柱,捆紮用麻繩鬆脫時應隨時重新捆緊,腐爛部分則應更新。
***3*** 定期查驗;樹木每月、草花每旬查驗1次,並應作查驗記錄。
***4*** 統包商應在種植工程完工估驗後半年內按原設計植物及其所定規格負無償補植換植責任。
***5*** 完工檢驗時發現不符規定者,應立即換植。查驗時發現稍端枯萎,有嚴重病蟲害、折害等無復原希望者應立即換掉,發現枯死、半枯無養活希望者,應立即補植。草本花卉因帶土或管理不良呈半枯萎狀態影響開花時必須按照業主/顧問機構指示隨時換植。
11.其它
在圖面及施工說明書或細則上未指定之工作,但在1般園藝技術上必需要做之工作,則應隨時聽從業主/顧問機構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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