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設計藝術的美學內涵
人類對於美的認識來自各個感覺器官的體驗,是人類精神滿足的感知,這是人類生理和心理共同活動、人與物互相融合、直覺和思維互相補充的結果。在設計藝術中,美感不僅是藝術設計形式客觀的反映,更主要的是接受者主觀的感受和聯想。
一、設計藝術美學
設計藝術學和美學都是人文學科,而設計藝術美學是美學的一個分支學科,是一門更新興、更具交叉性的學科,因此設計藝術美學的基本定位也是人文學科,主要研究人類在設計藝術的創作和欣賞活動中的價值實現問題。在當代西方美學中,對設計藝術的美學研究有取代純粹藝術美學研究和美的基本原理研究而成為美學的趨勢,研究設計藝術美學、走向設計藝術美學是時代的發展趨勢。
二、設計藝術的美學內涵
設計藝術的美學是一種應用美學,是把美學原理應用到設計藝術中而產生的一種美學,這種美學消減了生活與藝術的距離,使生活藝術化,藝術生活化,這也是當代社會與文化的一個突出變化。西方學者維爾什在《審美化過程:現象、區分與前景》中認為:“近來我們無疑在經歷著一種美學的膨脹。它從個體的風格化、城市的設計與組織,擴充套件到理論領域。越來越多的現實因素正籠罩在審美之中。作為一個整體的現實逐漸被看作是一種審美的建構物。”對設計藝術的審美應作整體的把握,它的內涵包括功能美、形式美、技術美、生活美等。
1.設計藝術的功能美。設計藝術的功能美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適用、經濟、審美。適用兼具實用和使用,設計藝術一定要具備滿足人們需求的實際用途,同時還要為人們提供良好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環境,要使人用起來方便、順手、舒適、安全等。設計藝術的審美,不是為了美而美,而是功能與審美的統一。
2.設計藝術的形式美。形式是藝術作品內容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藝術設計作品的內部聯絡和外部表象的表現形態。形式美是對美的形式的知覺抽象和概括。設計藝術形式的美學意義與主旨思想的美學價值的有機結合,又包含設計作品本身所顯現出來的意境和情趣的美。
設計藝術形式的意境美。設計藝術的意境美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把感情化為形態,做到託物言情,情感與境界相和諧,情形合一;另一方面就是凝聚、象徵和暗示,做到意在象中,入乎其內,出乎其外,虛實相生。對藝術設計作品的鑑賞和感受,可以使人進入一種情景交融、虛實統一的精神境界,使審美主體超越感性的具體物象,領悟到某種宇宙或人生真諦的藝術境界。
設計藝術的形式美還體現在實用的基礎上。實用功能反映在產品的技術性能、環境效能和使用效能上,這三者共同構成了實用功能。在設計藝術實踐過程中,儘管實用功能是最基本的功能,但是實用與審美兩方面的功能的側重卻要視不同型別和不同檔次產品而各異。
設計藝術的形式美還體現在簡潔上,尤其是在現代設計藝術中。簡潔體現出視覺的完整、單純和一目瞭然的特點與當今社會所倡導的快節奏、高效率和節約時間的生活方式相吻合。簡潔的本質表達出的效率顯示了人類社會發展文化的基本特徵,人類發展的文明史實際上也就是不斷提高生產、生活效率的歷史。
3.設計藝術的技術美。在西方美學史上,純藝術一直是主流美學研究的主要物件,美學因之稱作“藝術哲學”。美學家們忽視了技術美的存在,從手工業時代到大工業時代,直到今天的資訊時代,技術美一直存在著。技術美作為設計美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範疇,它具有自己獨特的審美個性,即功利性、物質性和情感性。人類最早的設計活動,是從實用功利出發的,而審美意識是在實用意識中孕育而成的。
4.設計藝術的生活美。設計藝術的本質,就是對人們生活方式的設計,生活美就是設計美學的主要範疇;社會生活方式***勞動方式、娛樂方式等等***,往往決定了設計藝術的審美本質。設計藝術之中的生活美,實實在在地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服飾的美、傢俱的美、交通工具的美、產品的美等。
三、設計藝術的審美感知
設計藝術的美感來自審美主體對它的直觀把握和使用經驗,它是以感覺為基礎的。設計之美中的造型美、結構美、材質美、形式美等,無不以它們具體的、生動的可感形象,直接作用於人們的審美感官。人的感覺是客觀物件和主觀意識之間的渠道,是審美主體與設計美感之間的溝通橋樑,知覺是各種感覺的有機結合。審美知覺不是知識的判斷,也不是科學的歸納,它往往帶有濃厚的情感,是視、聽、觸、味、嗅等感覺器官的綜合體驗;設計藝術的審美想象是創造性與適應性的統一。藝術設計師要關注人類審美的變化規律並以此作為設計的判斷依據,與時俱進,才能把握不斷變化的設計藝術美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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