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法制校長開學典禮講話稿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在中小學配備兼職法制副校長是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徑,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項工作創新。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愉快的暑假已經結束,今天,我們迎來了新學年的開學典禮。在此,我代表迎紅派出所全體幹警,向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學表示衷心的祝賀,對今年新入學的同學們表示熱烈的歡迎! 眾所周知,XXX小學是一所具有光榮傳統和良好校風的學校,能夠成為其中的一員,是教育工作者和眾多莘莘學子夢寐以求的願望,在這個花園裡,作為園丁,倍感自豪,作為花朵,更覺驕傲。 應當肯定,在學校黨委的高度重視、全體老師的辛勤教育和廣大同學的共同參與下,學校遵紀守法的氛圍更加濃厚,校園治安秩序保持了高度穩定,多年未發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正常的教學活動得到了保障,師生的安全感不斷增強。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由於社會環境日趨複雜,一些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不斷向校園滲透,引誘或威脅在校學生參與違法亂紀行為,給學校正常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在這裡,我要提醒大家,機會來之不易,我們要倍感珍惜,自強不息,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借今天的機會,我向各位同學提三點建議:

  一是要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範,這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更是我們同學們在自我防範違法犯罪中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必將後悔莫及。

  二是要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所謂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別人卑躬屈節,不容許別人歧視和侮辱;所謂自律,就是不隨便亂來,自己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所謂自強,就是不甘墮落,奮發向上。我們大家都對犯罪進行自我防範,使自己健康成長,就必須做到尊重自己,嚴於律已,自強不息。 三是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碰上壞人壞事,不要一味地忍讓,而是要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來解決。同時,公安機關也將進一步加大對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秩序整頓力度,從重從快從嚴打擊影響教學、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健全社會治安防控網路,全力為學校提供法律法規方面的服務和保障。 同學們,新學年意味著新起點,我堅信,有學校黨委的正確領導,有全體老師的辛勤工作,有全體同學的共同努力,我們XXX小學的校園將會更加美麗,大家的明天將更加美好!

  最後,祝領導、老師和同學們的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謝謝大家!

  篇2

  各位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經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寒假,我們滿懷著新的希望迎來了20xx年春季開學典禮的召開,借開學典禮之良機,我主要談談新學期對學校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回首過去的一年,灑下了汗水,收穫了喜悅,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學校各方面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我們開展了多種形式安全教育活動,提高了安全意識,增強了自我防範能力,學校全校師生團結一致,共同努力,杜絕了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校師生的生命財安全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安全工作是我們學校工作的重點之一,我們學校自始至終就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儘管學校有關領導和我們的班主任老師通過各種形式對我們的同學進行了多方面的安全、法制和紀律教育,採取了各種各樣的防範措施,可仍有部分同學無視學校有關的安全紀律規定,做出了一些有可能傷及自身和傷及他人的違紀行為。這部分同學在安全方面確實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和隱患,例如課間在樓上樓下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按擁擠;交通安全意識淡漠,安全責任心差,存有僥倖心理,缺乏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交通法規知識較少,經常有違反交通法規的現象;隨意橫穿公路;不主動給機動車讓路等;從以上?a href='//' target='_blank'>種植話踩?窒罄純矗?卵?誚煌ò踩??約胺闌稹⒎浪?⒎郎撕Φ染褪?我們目前在安全方面最需要注意和防範的幾個重點。

  下面,針對目前我們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結合我們學校的實際情況,就我校的安全和管理進行培訓教育,內容主要如下:

  1、與人為善,和睦相處。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要友好相處為重點。學校禁止追逐打鬧,欺侮同學,同學之間發生矛盾是難免的,我們要多作自我批評,主動並找老師妥善處理;任何人不得找外人到校滋事,加深矛盾,否則從嚴處理;不與社會上的不良青年交往;嚴禁攜帶玩耍危險物品***如刀、棍、爆炸有毒物品等***;進出學校應主動亮證,到餐廳就餐時應順序排隊,不爭不搶;禁止攀伏樓梯欄杆;嚴禁在教室和樓道內追逐、跑跳、打鬧;上下樓梯要靠右行,不擁擠、爭搶;雙休日和節假日禁止結夥閒逛,惹事生非;無大人陪同不得進入網咖;夜晚一般不單獨外出活動,防止不法侵害。學會謙讓和說文明用語,具有正確的榮辱觀,就能有效地減少矛盾和衝突的發生。從而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2、遵守交通規則,防止交通事故。培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行為習慣。行路要靠右邊,禁止騎車,禁止互相追逐,不搶行;未滿12週歲不得騎車到校,禁止所有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動車等車輛。

  3、消防安全。禁止燃放鞭炮,不得玩火,不得燒山毀林,更不得燒燬他人財物,不得損壞消防器材和照明設施,造成損失的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會正確操作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 學會火災時正確的逃生自救方法:用溼手巾蒙上鼻孔,低身通過安全出口。

  4、防水:天氣熱,禁止到池塘、河堰等深水危險處玩耍、洗澡、捉魚摸蝦等,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5、防盜:公私物品都應妥善使用和保管。教室、辦公室、宿舍寢室等要及時關窗鎖門。學生不隨意進他人教室、房間,未經允許不動用他人物品;必須保管好自己的錢物,以防遺失。

  6、安全用電:不亂擺弄各種電器裝置。不亂接電源、亂拉電線。電腦、飲水機等應按時關閉。遠離高壓電房和配電室及其危險場地。嚴禁損壞電線和電器。下雨天不在大樹下或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防止雷 擊,不得損壞電線、電器及通訊設施裝置。

  7、勞動安全:打掃衛生和參加勞動時,班主任老師要應對學生進行勞動安全教育,講清注意事項,指導學生參加勞動。要本著安全、無毒、無害、力所能及的原則,加強勞動保護,保障安全。

  8、防***、防搶劫、防***、防拐賣。無論校內外受到***和搶劫都要巧妙的與犯罪分子周旋,抓住機會及時報告老師,或打110報警;在網路上交友要慎重,不輕信網友,更不要和陌生網友見面,遭遇***和拐賣在保護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機智勇敢的逃生。

  總之,今天我借開學典禮這一契機,主要講了安全方面問題,學校工作,德育為首,教育是中心工作,安全是重中之重,不可忽視。老師們,同學們,生命是珍貴的,生活美好的,讓我們師生共同努力,去撐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共建我們和諧美好的校園吧!

  最後,我祝老師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祝同學們愉快學習,健康成長,學習進步!謝謝大家!

  篇3

  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採桑湖鎮小學迎來了新學年的開學盛典,在此,我代表採桑湖鎮的全體幹警向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學表示衷心的祝賀!

  眾所周知,我們學校是一所教育質量優秀,具有光榮傳統、雄厚師資、良好校風的中學。為了預防青少年犯罪,下面我就結合典型案例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法制講座:

  一、青少年為什麼必須學習法律知識?

  ***一***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日益嚴重,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十分重視的社會問題。

  有人將未成年人犯罪與環境汙染、******並列為世界三大公害。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同樣是一個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1995年全國刑事犯罪145萬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為82萬多人,佔56%。從1980年到1995年16年間,未成年人犯罪增加127%,進入90年代以來至今,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較80年代提前了2至3歲,其中14歲以下少年違法犯罪的比例在增加。對此,我國公安部也發出過紅色警告: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低齡化已成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突出問題。我國政府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高度重視,曾採取了強有力的措施,1991年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2年1月1日施行***,通過實踐,人們感到未成年人犯罪應以預防為主。經過五年的研討、起草、修改,以培養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為中心內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於1999年6月28日在九屆全國人大會十次會議上通過並於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期望藉助法律的硬性規定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開闢通道。

  ***二***青少年學習法律常識是依法律己的需要。

  因為要作到依法律己,必須首先學習法律知識。知法才能明確什麼是法律允許做的,什麼是法律不允許做的;什麼是法律要求必須做的。

  1、什麼是犯罪?

  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犯罪是違反法律規定,危害了國家、集體、社會、個人的利益,依照法律規定應受到法律懲罰的行為。例如,某中學學生王某,16歲,開學時,其父親給了他1000元錢交學費,在去學校途中不小心被偷了,王某心裡很不服氣,於是就偷了鄰居的摩托車,這就構成了盜竊犯罪。從王某的盜竊犯罪我們可以看出犯罪有三個特點:一是違反了刑法的規定,具有違法性,二是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三是犯罪必須受到法律懲罰。

  這裡我們來看一下犯罪的責任年齡問題。我國刑法第17條對刑事犯罪的責任年齡是這樣劃分的:一個是絕對刑事責任年齡,即根據刑法的規定只要是滿16週歲以上的自然人,具有相應的責任能力,構成犯罪的話,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有一個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就是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爆炸、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另外法律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實施了危害社會行為的,一律不負刑事責任,但對於給他人造成其他損失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賠償,並加強對行為人的管教。

  2、什麼違法?

  違法是指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對社會有一定危害,應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違法與犯罪的區別是,違法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沒有觸犯刑法,不必受到刑罰。它的主要特點有:首先違法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義務教育法》等的行為;其次違法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不是很大,如故意傷害致輕微傷。第三,違法應當受到處罰,不是刑罰。比如,無證駕車,不戴頭盔、早上放音響影響人家休息等等行為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違法處罰的種類警告、***、拘留和勞動教養。

  3、幾種常見的違法行為。

  ***1***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如擾亂學校教學秩序,結夥鬥毆、尋釁滋事。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非法攜帶、販賣槍支、管制刀具,在公路上設定障礙、損毀、移動標誌,私拉電網等。

  ***3***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如毆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員,侮辱他人或誹謗他人,隱匿、譭棄或私拆他人信件等。

  ***4***侵犯公私財物行為。如。故意損壞公共財物,偷竊、騙取掄奪公私財物。

  ***5***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如明知贓物而窩藏、銷燬、轉移、購買,吸食***,偷開他人機動車輛,故意毀壞文物、汙損文物;故意毀壞路燈、郵筒、公用電話,故意破壞草坪、花卉、樹木。

  ***6***違反消防規定的行為。如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違反禁令吸菸、用火

  ***7***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如無證駕駛車輛、醉酒駕車、禁止通行的地方強行通行、亂停放交通工具等。

  ***8***違反戶口管理的行為。如塗改戶口、冒用他人戶口證件、身份證。

  ***9***賣淫、嫖娼

  ***10***種植***

  ***11***賭博、傳播黃色淫穢物品。

  4、幾種常見的犯罪行為。

  ***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如爆炸、放火、投毒罪等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4***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罪,常見的有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拐賣婦女、兒童等。

  ***5***侵犯財產罪,如搶劫、搶奪、盜竊、***、尋釁滋事、***勒索等。

  盜竊罪。所謂的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祕密手段***比如採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機***,盜取別人的財物,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小偷”、“扒手”等。依照我國刑法規定,盜竊數額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或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類犯罪最多,如:

  蔡某某進入校園盜竊案。蔡某***男,1982年3月29日出生,住尤溪縣洋中鎮某村***由於長期迷戀於打遊戲機,而產生盜竊某縣某中學電腦的邪念。1998年8月19日凌晨,被告人蔡某夥同李某攜帶二根鋼筋及騎一輛三輪自行車竄到洋中中學,兩人進入校園內,爾後竄到學校教學樓三層電腦室,用鋼筋撬電腦室的房門鎖,未能撬開,被告人蔡某與李某邀住在學校的陳某參與作案,被告人蔡某與李某、陳某用鋼筋合力撬開電腦室的房門鎖,盜走室內“廈華”586型電腦一套***價值人民幣13892.66元***,並用三輪自行車將該套電腦運到李某家中藏匿。該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夜深人靜之機,採取***等手段,竊取本縣某中中學“廈華”586型電腦一套,價值計人民幣13892.66元,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年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搶劫罪 。所謂的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犯搶劫罪的,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具有以下幾種情形的,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涉及到侵害校園的主要有在校學生進行搶劫或者進入校園進行搶劫,如:進入某中學生宿舍搶劫案。2002年9月2日,曾某、林某、陳某、李某到尤溪縣城關鎮水東電站壩頭的夜市喝酒,期間曾某提議到某中學抓賭博***點錢用。9月3日凌晨1時,曾某、林某等人分乘二輛摩托車到某中學,從圍牆斷裂處進入該校學生宿舍樓。他們從該宿舍樓地下室取木棍上樓,李某某、陳某某將上認脫下矇住臉部,林某手持一條皮帶,他們相繼進入六間學生宿舍,對宿舍內的學生採取拳打腳踢、棒打等方法進行搶劫,李某某負責收錢,共搶得人民幣250元、手提包1個、手錶2塊、衣服等。後他們分別被判處六年、四年、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某中學五學生入室搶劫案。陳某是某中學初中二年級學生,他平時貪圖享樂,時常乘某市場裡一開食雜店的人不注意之機,將小樣食品偷來。後被店主發現,告訴了陳某的父親。陳某的父親為此對陳某進行嚴歷的看管,放學回家後就不讓陳某上街閒逛。陳某在家裡卻迷上了電視警匪片,模仿電視裡不良的鏡頭。2002年間11月9日凌晨2點許,他攜帶一把水果刀和一塊藍布,竄至食雜店,用藍布蒙面,踢門入店,把正在熟睡的店主揪起來,把水果刀架在店主的脖子上,要店主”拿出錢來。陳某搶得人民幣155元。第二天,陳某把搶劫的事告訴了同學劉某、陳某、朱某和林某,並用搶來的錢買了鴨頭、雞爪和啤酒請劉某等四人。劉某等四人發現陳某得錢這麼容易,於是四人就在2000年12月6日凌晨1時許,用黑布蒙面,攜帶二把水果刀,竄入原食雜店內,強行將店主按倒在床上,搶走人民幣920元及驗鈔機1臺、高梁酒2瓶、乘風牌香菸10包、富健牌香菸8包等。後這五個人因犯入室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八年、六個六個月並處罰金。

  故意傷害罪。所謂的故意傷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採用暴力毆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輕傷、重傷、傷殘等。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發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刑徒刑或者死刑。案例有:

  中學學生故意傷害案。2001年8月15日晚,某中學學生李某某因手被紀某某劃傷一事,把紀某某叫到該校學生宿舍背後的路上,向紀某某索賠醫藥費5元。因紀某某不肯賠償,李某某便朝紀某某身上踢一腳,與李某某一起的嚴某某則從地上拾起一根木棍,朝紀某某的身上打去,打中紀某某的左腰部,致紀某某脾破裂,經法醫鑑定,紀某某的傷屬重傷。嚴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和李某某共同賠償人民幣47369.55元。

  尋釁滋事罪。所謂的尋釁滋事罪,是指:在主觀方面為故意,犯罪動機是為了逞強爭霸,顯示威風;有的是為了發洩不滿情緒,報復社會;有的是為了開心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獲取某種精神上的滿足。在客觀上表現為: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嚴惡劣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取樂,或者毆打他人致傷***;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多次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結夥、持械追逐、攔截他人,或者追逐、攔截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多次強拿硬要,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強拿、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飯店、舞廳、影劇院等場所的營業不能正常進行,交通堵塞,公私財產受教育到損失等***。有上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有:某中學蔣某尋釁滋事案。蔣某是個獨生子,6歲那年因為淘氣不小心從二樓摔至地上,造成頭顱前骨破裂,經醫院搶救,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頭顱前骨不能硬化,該處顱骨軟如面板、如豆腐,只要用手輕輕一按,則會陷及腦漿,因此蔣某成為殘疾人。本來對蔣某非常疼愛的父母,此後對蔣某更是愛護有加。從小學到初中,同學、老師知道蔣某是殘疾人,都讓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觸及蔣某的豆腐頭,惹禍上身。但蔣某卻認為自己有威信,是“大哥”,經常在校園裡滋事。冬天,他經常把學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學校背後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陽。2000年10月10日晚,蔣某騎著自行車經過校門口,該校一名白頭髮老師看蔣兩眼,蔣某認為這個老師看不起他,於是就於次日晚23時邀集一名社會青年要找白頭髮老師算帳。在校門口遇到該校林老師,蔣某問林老師白頭髮老師在哪裡,當林老師回答沒看見時,蔣某就動手毆打林老師,被旁人勸住,林老師乘機避開。蔣某隨後跑到校門前的飲食店裡拿了一把柴刀,衝進學校找林老師算帳,柴刀被該校的陳老師搶下。蔣某某又找了一根木棍,衝到教師宿舍樓,就用腳踢壞教師宿舍門,用木棍打碎宿舍窗戶玻璃。蔣某被當場抓獲。2000年1月18日中午,蔣某某因不滿後樓中學學生楊某某、陳某某罵他,就夥同林某在後樓操場攔截楊某某、陳某某,對他們進行毆打。蔣某因犯尋釁滋事罪,受到了刑罰制裁。

  ***五******勒索罪。***勒索是指以暴力脅迫、恐嚇要挾的手段,使他人產生心理上的恐懼而交出財物或者財產上的利益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勒索數額較大的***1000元到3000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2000年9月25日晚,被告人鄭甲***男,1980年11月18日出生***以某中學學生陳某某講其壞話為由,勾邀被告人鄭乙***男,1981年8月11日出生***要毆打陳某某。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把陳某某叫到某第二中學附近的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共同對陳某某施以毆打。後經在場的學生勸解,並叫陳某某請被告人鄭甲、鄭乙吃飯了結此事。陳某某因害怕繼續被打,只好許諾過三天給被告人鄭甲、鄭乙100元人民幣。1997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竄到某第二中學,將正在晚自習的陳某某從教室裡叫出,帶到該中學附近一拖拉機修理店旁,向陳某某索要同月25日陳天漣許諾給的100元錢,拿走陳某某身上僅有的5元人民幣。被告人鄭乙追問還有95元何時給,陳天漣答應等下個趕集日再給。被告人鄭乙還威脅陳某某:“以後嘴巴封密。”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用所索要的5元購買兩包“富健”牌香菸。10月5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又竄到該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叫到該校實驗樓背後空地處,向陳某某索要前次答應給錢的餘額部分。當陳某某說沒錢時,被告人鄭甲、鄭乙各朝陳天漣的臉部打了一巴掌,被告人鄭乙還逼使陳某某在5分鐘內去借20元錢,送到本縣某遊戲機店,當晚8時許,陳某某到指定地點時,正好遇見同校學生鄭某某,便把事情經過告訴鄭某某。此時 ,已在指定地點等候的被告人鄭甲、鄭乙聽到陳與鄭的談話,被告人鄭甲、鄭乙便對陳某某施以拳打腳踢,被告人鄭乙還用菸頭燙陳某某的脖子,並叫陳某某次日要給30元。10月6日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又竄到該中學將陳某某從教室裡叫出。在教學樓的樓梯口,被告人鄭甲向陳某某要錢,陳某某因懼怕被打,便把身上的30元錢交給被告人鄭甲。當晚,被告人鄭甲、鄭乙將所索取得30元人民幣均分。後鄭甲和鄭乙構成***勒索罪,被判處刑罰。

  同學們,新學年意味著新起點,我堅信,有學校鰭約正確領導,有全體老師的辛勤工作,有全體同學的共同努力,我們的校園將會更加美麗,大家的明天將更加美好!

  祝領導、老師和同學們的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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