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殘疾證介紹信範文
殘疾證由國家殘聯給予殘疾人的證件,第一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於1995年統一制發,對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辦理殘疾證介紹信,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
殘疾證發放流程篇一:
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資訊***。將申請表中相關資訊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資訊者不予受理。
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準,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資訊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
殘疾證辦理條件篇二:
具有中國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殘疾證辦理材料篇三:
1、申領人身份證影印件;
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並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
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
聽力殘疾:常州市二院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
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痺、兩退粗
細明顯者可免病歷;
智力殘疾:常州市德安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
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宣告》,宣告刊登後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後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後才可重新申請複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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