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哲學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談中國傳統哲學的特點,其前提是承認在中國古代有“哲學”的思想,這個哲學與西方哲學有“相似點”,或者說中西哲學有它們的普遍性,但中國哲學又有其不同於西方哲學的特殊性。以下是小編整理分享的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篇一

  中國傳統哲學的特點

  談中國傳統哲學的特點,其前提是承認在中國古代有“哲學”的思想,這個哲學與西方哲學有“相似點”,或者說中西哲學有它們的普遍性,但中國哲學又有其不同於西方哲學的特殊性。

  中國古代沒有“哲學”這個名詞,但是很早就有“知人則哲”和“哲人”的表述,“哲”的意思就是“智”或“大智”,而“哲人”乃指“賢智”之人。可見哲學的“哲”字在中國文化中有其深遠的根源。中國古代的學術分類或圖書分類中也沒有“哲學”這個“學科”,因沒有這個“學科”,所以中國哲學缺少“系統的記載”。這樣,我們若要對中國哲學做“系統的研究”,就如蔡元培所說,“古人的著作沒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學史”。

  在中國哲學史上,胡適和馮友蘭都強調“中國哲學史”之名的現代意義,而側重於講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之“同”當然馮先生所謂“約略相當於”也包含著“異”的意思。對此,金嶽霖先生在為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寫的“審查報告”中提出,“中國哲學史”這個名稱仍有“困難”,“所謂中國哲學史是中國哲學的史呢?還是在中國的哲學史呢?”他又說:“現在的趨勢,是把歐洲的哲學問題當做普通的哲學問題”,這雖然“有武斷的地方,但是這種趨勢不容易中止。”金嶽霖先生對馮著提出的問題,正是張岱年先生在《中國哲學大綱》1937年完成序論中首先要解決的。於是,不同於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導言的先講“哲學的定義”,也不同於馮友蘭《中國哲學史》緒論的先講“哲學之內容”,張岱年《中國哲學大綱》的序論首先寫有“哲學與中國哲學”一節,指出“對於哲學一詞的看法”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以西方哲學為“唯一的哲學範型”,凡與西方哲學不同者“即是另一種學問而非哲學”;第二種是“將哲學看做一個類稱”,西方哲學只是此類的一個“特例”,“如此,凡與西洋哲學有相似點,而可歸入此類者,都可叫做哲學”。依後一種看法,“則中國舊日關於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論,便非不可名為哲學”,即它也是哲學這個“類名”的一個“特例”。顯然,張先生的“類名”與“特例”之分,就是要解決哲學的普遍性與特殊性問題。只有把這個問題解決好了,才能避免“武斷”地把西方哲學當做“普遍哲學”,從而避免“中國哲學史”之名的“困難”。

  解決了中國哲學的“合法性”問題,於是可談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的“相似點”和特殊性。在金嶽霖先生和張岱年先生列出的幾個特點中,大部分是相合的,而都有“天人合一”或“一天人”更為顯著。這也就是中國哲學在處理天人關係問題上所選擇的“不同的邏輯理路”。我認為,從中國哲學的“條理系統”來考慮,這個邏輯理路也就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易類序》所說的“《易》之為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實際上,“推天道以明人事”不僅《周易》哲學是如此,而且這是中國哲學的一個普遍架構。中國哲學首重“知人”,但是“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司馬遷說“究天人之際”,何晏見到王弼的《老子注》後讚歎說“若斯人可與論天人之際矣”,邵雍說“學不際天人,不足以謂之學”,戴震說“天人之道,經之大訓萃焉”。“天人之道”是儒家經書以及子書等中的“大訓”,這個“大訓”就是中國古代的哲學,而其內在的邏輯理路就是“推天道以明人事”。

  因為是“推天道以明人事”,所以中國哲學沒有西方哲學和印度哲學的“自然之二分”,亦即不是把世界分成“本體實而不現,現象現而不實”的“兩層存有”。中國先秦的六家,因為生當春秋戰國的社會變亂時期,所以他們更多的是對人生、社會的“憂患”,而不是對自然界的“驚異”;他們大多“席不暇暖”地周遊列國,而沒有古希臘哲學家的“閒暇”;亦因此,他們沒有古希臘哲學那樣的“為求知而從事學術,並無任何實用的目的”的傳統,按司馬遷所說,他們都是“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他們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人生的安頓、社會的治理,因此他們也沒有佛教那樣的“出離世間”或“涅槃”的價值取向。亦因此,他們不以“人事”為“假有”,遂亦不以天地及其所生萬物為“空幻”。

  張岱年先生在《中國哲學大綱》中講了“中國本根論之基本傾向”,指出:“中國哲人講本根與事物的區別,不在於實幻之不同,而在於本末、原流、根支之不同。萬有眾象同屬實在,不惟本根為實而已。”張先生在20世紀50年代所作《中國古典哲學的幾個特點》一文中把“本體與現象統一”作為中國哲學的首要特點,以後在他晚年的多種著作中也多次強調了這一點。應該肯定,沒有“自然之二分”,本體與現實統一,或者說“存有的連續性”,亦或說“道不遠人”的“內在超越”,是中國哲學的一個基本特點。

  中國哲學的“本根論”因為沒有“自然之二分”,也就並非只是研究現象背後的“存在本身”,而是也研究“宇宙的起源、結構、發生史和歸宿等等”,所以中國哲學的“本根論”可以稱為“本體—宇宙論”,或“世界本原論”。因為中國哲學要“推天道以明人事”,所以中國哲學講世界的“本原”亦必講“陰陽大化”,講“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或“二氣交感,萬物化生……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由此而言,本體論與宇宙論的統一亦應是中國哲學的一個重要特點。

  中國哲學的“天人之道”,常可略稱為“性與天道”,可見人性論在中國哲學中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哲學所講的“人性”,就是人的生而既有、與生俱來的本性。所謂“天命之謂性”,“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性即理也”,可見“天人合一”的一個重要意義就是“性與天道合一”此在道家就是“德”與“道”合一,在佛教就是“佛性”與“真如”合一。人性論既是中國哲學之人論的首要內容,又是天論與人論交接合一的一個樞紐。從性善論的傳統說,“性與天道合一”也就是“真與善合一”。

  “推天道以明人事”,所謂“明人事”最重要的就是要確立一個行為的規範、價值的準則。有了這樣的規範和準則,才能夠“修己以安人”,“務為治者也”。因此,價值觀或價值論應該是中國哲學的核心和宗旨。中國哲學表達“價值”的詞彙是“貴”,所謂“老聃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兼”,就是說老子、孔子和墨子的價值取向有所不同。人性論的理論形態是講人的本性“是”怎樣的,而價值觀的理論形態是講人“應該”怎樣。人性源於天,且奠定了人將怎樣生活或人應該怎樣生活的基礎。在“人性是怎樣的”這個看似事實判斷的命題中實蘊含了“人應該怎樣”的價值預設。因此,除了“性與天道合一”之外,人性論與價值觀的統一亦應是中國哲學的一個重要特點。周敦頤的《太極圖說》在“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之後緊接著說:“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所謂“立人極”就是要確立一個最高的價值標準,這也是《太極圖說》從“無極而太極”開始,最終推衍出來的一個理論歸宿或宗旨。

  中國哲學的“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不僅要講天論和人論,而且要講知論致知論或方法論,只不過此“知”不是一般的認知,而是如何知天道、知人道的“知”。致知的目的和方法已經被所要知的內容“為道”還是“為學”,“德性之知”還是“見聞之知”和價值取向所決定了。因此,“致知”與“涵養”並進,致知論也就是“工夫論”,“有真人而後有真知”,“真善合一”,“知行合一”,但“邏輯和認識論的意識不發達”,便也成為中國哲學的一個重要特點。

  《尚書·皋陶謨》說“知人則哲”、“安民則惠”,這是中國上古“王官文化”為春秋以降“哲學的突破”留下的一個文化基因。從“知人則哲”、“安民則惠”發展到“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修己以安百姓”,這就是中國文化在歷史的“軸心時期”所實現的“哲學的突破”。這個“突破”亦是有繼承性、連續性的,或者說是以“溫和”的方式實現的。因此,在中國傳統的“天人之學”中仍保留了“知人”、“安民”的基因。以“知人”為中心,以“原善”善即“愛人”、“為治”治即“安民”為宗旨,這可以說就是中國傳統哲學的精神。雖然中國傳統哲學有其歷史時代的侷限性,自1840年以來中國的文化和哲學處於近現代的轉型之中,但是中國文化和哲學的一些優秀傳統還是要繼承和發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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