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課外書
局外人是加繆寫的小說,表現了人性冷暖。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整理,一起來看看。
:作者簡介
阿爾貝·加繆***Albert Camus,1913—1960年***,法國聲名卓著的小說家、散文家和劇作家,存在主義文學大師,“荒誕哲學”的代表人物。
1957年因“熱情而冷靜地闡明瞭當代向人類良知提出的種種問題”而獲諾貝爾文學獎,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諾貝爾獎獲獎作家之一。
加繆在50年代以前,一直被看作是存在主義者,儘管他自己多次否認。1951年加繆發表了哲學論文《反抗者》之後,引起一場與薩特等人長達一年之久的論戰,最後與薩特決裂,這時人們才發現,加繆是荒誕哲學及其文學的代表人物。
: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從莫爾索的母親去世開始,到他在海灘上殺死阿拉伯人為止,是按時間順序敘述的故事。這種敘述毫無抒情的意味,而只是莫爾索內心自發意識的流露,因而他敘述的接二連三的事件、對話、姿勢和感覺之間似乎沒有必然的聯絡,給人以一種不連貫的荒謬之感,因為別人的姿勢和語言在他看來都是沒有意義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確實的存在便是大海、陽光,而大自然卻壓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殺了人:“我只覺得饒鈸似的太陽扣在我的頭上……我感到天旋地轉。海上泛起一陣悶熱的狂風,我覺得天門洞開,向下傾瀉大火。我全身都繃緊了,手緊緊握住槍。槍機扳動了……”
在第二部分裡,牢房代替了大海,社會的意識代替了莫爾索自發的意識。司法機構以其固有的邏輯,利用被告過去偶然發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虛構成一種他自己都認不出來的形象:即把始終認為自己無罪、對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爾索硬說成一個冷酷無情、蓄意殺人的魔鬼。因為審訊幾乎從不調查殺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計把殺人和他母親之死及他和瑪麗的關係聯絡在一起。所以在讀者看來有罪的倒不是莫爾索,而是法庭和檢察官。***加繆***宣傳無神論和幸福主義倫理學。
小說採用第一人稱敘述,但是主人公又從不分析他內心的思想感情,所以是內心描寫和外部描寫巧妙的結合,表明加繆掌握了美國作家福克納、海明威等人的寫作技巧。關於審訊和判決的段落則顯然受到了卡夫卡作品的影響。主人公在自己不自覺的情況下犯罪,會使人聯想到西默農的偵探小說。總之《局外人》的奇特而又新穎的筆調包含了不能以世俗之見和從字面上來理解的意義:塑造了一個顯然與眾不同的反面人物,卻是一個不指望有別的社會,不想和別人有任何聯絡、只想保持自己個性不受干擾的人物。
:第一章試讀
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養老院的一封電報,說:“母死。明日葬。專此通知。”這說明不了什麼。可能是昨天死的。
養老院在馬朗戈,離阿爾及爾八十公里。我乘兩點鐘的公共汽車,下午到,還趕得上守靈,明天晚上就能回來。我向老闆請了兩天假,有這樣的理由,他不能拒絕。不過,他似乎不大高興。我甚至跟他說:“這可不是我的錯兒。”他沒有理我。我想我不該跟他說這句話。反正,我沒有什麼可請求原諒的,倒是他應該向我表示哀悼。不過,後天他看見我戴孝的時候,一定會安慰我的。現在有點像是媽媽還沒有死似的,不過一下葬,那可就是一樁已經了結的事了,一切又該公事公辦了。
我乘的是兩點鐘的汽車。天氣很熱。跟平時一樣,我還是在賽萊斯特的飯館裡吃的飯。他們都為我難受,賽萊斯特還說:“人只有一個母親啊。”我走的時候,他們一直送我到門口。我有點兒煩,因為我還得到艾瑪努埃爾那裡去借黑領帶和黑紗。他幾個月前剛死了叔叔。
為了及時上路,我是跑著去的。這番急,這番跑,加上汽車顛簸,汽油味兒,還有道路和天空亮得晃眼,把我弄得昏昏沉沉的。我幾乎睡了一路。我醒來的時候,正歪在一個軍人身上,他朝我笑笑,問我是不是從遠地方來。我不想說話,只應了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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