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遊要注意細節
夏季。夏季是市民外出旅行的高峰期,而因旅行而產生的糾紛也在增多。近日,樑女士夫妻報名參加日本旅行團,最後因生病沒去成,還差點損失1萬多元的旅遊費。
上月,樑女士與丈夫通過廈門某旅遊有限公司參加日本6日遊,費用13600元,當天就將錢款交齊,並約定於7月19日出發,可沒想17日樑女士丈夫突然感冒高燒。樑女士趕緊聯絡旅遊公司要求取消本次旅遊,並前往航空公司辦理了退票手續,航空公司將機票款6050元退回到旅遊公司。可當樑女士到旅遊公司協商退款時,旅行公司卻只肯退還4800元,其餘款項則作為本次旅遊的違約金。
樑女士夫婦感到不合理,而旅遊公司則堅持自己的說法。樑女士向工商12315投訴,要求該旅遊公司退回其夫婦倆人除了簽證費和機場建設費等必需費用以外的所有錢款。思明區12315在調查後認為,根據現行相關規定,個人突然生病不屬於可以免責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所以樑女士夫婦臨時取消參加旅遊屬於違約行為,但其違約行為不屬於主觀故意,旅遊公司應將扣除因樑女士夫婦不能成行造成的損失***包括已產生費用***的餘款全部退還消費者。最後,旅遊公司同意退還消費者7000元,樑女士表示滿意。
小編提醒大家,在決定外出旅遊前,一定要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有一個正確估量,以免因突然出現狀況,造成不能成行,而產生消費糾紛和遭受經濟損失
國內航班機票的有效期是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