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養老保險一年要交多少錢
我國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商業養老保險為每個人的養老提供了保障,關於養老保險的繳費你瞭解了多少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商業養老保險一年繳費情況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商業養老保險一年繳費標準
1、商業養老險的最低繳費,各家公司規定不一樣,比如一次交清,最低2000元起,期繳最低800元起。
2、商業養老險,多存多領取,少存少領取。完全看個人的經濟實力。區別於社保的養老險,因為社保的養老險,規定了未來的領取是要掛鉤當時社會平均工資的。而商業養老險,則沒有掛鉤社會平均工資一說,商業養老險本質就和存錢一樣。
3、適中的商業養老險規劃,根據家庭狀況一般建議拿出年收入的20%來進行規劃,不建議超過30%。因為過少則起不到養老的作用,過多則影響其他生活的規劃。
商業養老保險與社保的差異
保險的目的和性質不同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社會保障,是一種社會政策,國家通過法律手段來強制推行。無論企業或個人願不願意,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或稅的徵收、給付待遇的規定都是強制性的。
商業保險是建立在雙方平等互利、自願簽約的基礎之上,保人可根據自身面臨的風險自願選擇投保險種,協議保險金額,決定保障的標準和檔次,保險公司無權強制人們投保。
保險差異
社會保險的物件是社會勞動者,目的在於保障他們的老弱病殘和失業時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滿足最低生活保障。商業保險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為目的。它可以使人們在退休時,能夠獲得和以前一樣的生活品質。
權利與義務的對待關係不同
社會保險強調勞動者必須履行社會保險的義務,繳納社會保險費,之後才能獲得享受社會保險金的待遇和權利,強調國家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商業保險體現的是合同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商業保險的保險金額以投保額決定償還額。
待遇水平不同
社會保險個人負擔多少費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沒有直接的關係。社會保險的實施有利於低收入者,有明顯的社會扶助性質。而商業保險則不同。被保險人繳得保費越多,所享受的保險金額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
自主性、靈活性不同
社會保險因工作發生變動,在交費、給付上受到影響及限制。商業保險不因工作或其它變動在繳費或給付上受到影響。
商業養老保險可以為人們提供更高的生活保障,對於不享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們可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選擇年老時需要領取的養老金。相比較基本養老保險來說,商業養老保險不會給國家新增負擔,相反可以為國家緩解社會養老壓力;而且商業養老保險面向的物件更加廣泛,包括所有參加社保和沒有參加社保的人。
商業養老保險投保誤區
一、已有社保,不再需要商保
點評:社會保險的特點是低水平、廣覆蓋。但是社會醫療保險一旦患病就醫發生醫療費用,個人也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費用。如果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的免支付規定範圍,所有的醫療費用將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發生意外,其龐大的費用支出就會對正常生活產生較大的影響。這個時候商業保險仍是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
二、通過投保,可以理財賺錢
點評:保險的主要作用就在於,通過購買保險產品,保險人在遭受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風險損失的時候,可以得到及時和可靠的經濟補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近年來,保險公司推出了很多新產品,可以在保障功能的基礎上,同時實現保險資金的增值。但是相對其它金融產品,因其風險很低,並且具有一定保障功能,所以收益總體來說比不上基金、債券等。買保險絕對不能看成是投資,投保時勿重回報輕保障,不要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在有足夠的保障前提下,再去考慮保險投資才是正道。
三、重複投保,相當於雙保險
點評:先舉個例子。小張在A、B兩家保險公司分別購買了保額10000元的醫療費用型保險,滿以為一旦患病,可以得到雙重賠償。承保後,小張有次住院一個月,共花費12000元的費用。小張拿著住院證明先到A保險公司獲賠了10000元,再到B保險公司,卻被告知,只能對剩下的2000元進行理賠。
按照保障的具體內容,醫療保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醫療費用型保險,一種是醫療津貼型保險。所謂費用型保險,是指保險公司根據合同中規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醫療過程中所花費診療費和合理醫藥費的總額來進行賠付;而津貼型保險,與實際醫療費用無關,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對投保人進行賠付。小張這裡投保的就是費用型保險,所以即便買了同類型的多份保單,得到的理賠不會超過自己實際的支付。
四、保額要高,過度投保無妨
點評:選擇一定數量的險種投保,保障額大了自然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不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什麼險種都想買也是不切實際的。尤其是購買一些長期的險種,需要十年、幾十年的交費,一旦過度就會產生經濟承受問題,一朝退保必定造成損失。所以要按照自己的需求來投保,按照家庭的需求來投保,按照自己經濟能力投保。
五、隱瞞病史,未必露餡
點評:如果你曾有10年的吸菸史,不要存有僥倖的心理,以為可以隱瞞。即便保險代理人跟你講,這沒有什麼大關係,但哪天你患上肺癌,這吸菸史上的一個“無”字,可能就是理賠糾紛的焦點。
《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中隱瞞了被保險人的真實情況,這種情況很容易導致保險公司理賠時做出不利於投保人的決定。
六、只要投保,都能提供保障
點評:保險的保障範圍跟我們想象的並不一樣。比如保險公司願意賠的“重大疾病”和我們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風險”就不是一個概念,許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責範圍之內的。但很多人購買保險時,對所購買保險的內容瞭解並不多。甚至是在保險代理人、營銷員和親朋好友的鼓勵下購買的。對於哪些險種適合,哪些險種不適合,沒弄清楚就稀裡糊塗投保了。過後發現所購買的險種並不適合自己,這時如果再要進行退保又要承擔一定的退保損失,陷入兩難的境地。
七、孩子保險,比大人更重要
點評:中國父母在給孩子買保險時存有相當大的誤區,他們大都覺得給子女保得越多越好,大人甚至為了孩子寧願省下錢來自己不買保險。但實際上,保險的原則應該是“先大人後小該”。大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也是孩子的依靠。大人所承擔的責任和可能遭受意外和疾病傷害的機率都非常大,一旦出現狀況,家庭生活都有可能出現問題,更何況支付孩子的保費。所以,大人給自己投份保險比給孩子投保更重要。
八、不出險等於白買了保險
大多數人認為買了保險,如果平安無事就應返還保費,而沒有保費返還總有一種吃虧的感覺。其實,買保險是防萬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險,隨時都處在保險保障之下。不出事,我為人人;出了事,人人為我,這就是保險的作用。所以不能用吃不吃虧衡量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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