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工程結算審計中的辯論技巧
工程結算審計中,因維護的利益不同,目的不同,雙方的專業水平、綜合技能的差異,職業道德的影響,不任是有意還是無意,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爭執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於,歡迎借鑑參考。
1. 讓審計人員拿證據
在法律官司中,當判某人有罪時,法官總是說:“依據某法第幾條規定……”,在工程結算審計中,常遇到審計人員在核減工程造價時,面對認為不合理的價格時,砍價只有結果,沒有說明我們的依據,而作為施工方此時容易走入誤區:“找依據來說服對方”。此時,將會使自己處於被動的低位。
我處理的方法是:你核減我的價,你認為不合理的,你要拿出有效的依據來說服我,拿不出依據,光口說不對,我不認可。
2. 用自己的依據駁倒對方
要對方拿依據,並不是說我們就不找依據,這樣一旦對方拿出依據,很容易被對手擊敗。我們要換位思考,預測到對手可能拿出的依據,而我們要找出什麼樣的依據來駁倒對方,這才是我們找依據的真正目的。
3. 連續發問、出其不意
如何讓自己的依據有效地戰勝對手?作為審計人員原本和我們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但是因為經過和我們身經百戰,積累了不少的經驗,也不是一個輕易就能打敗的省油燈。因此,避開正面回答,抓住對方依據的錯誤,進行發問,用其茅戳其盾,顛倒審與被審的位置,由被動轉為主動,達到我們想要的結果。在這裡強調的是:在發問中不得少於兩個以上的問題。當對手不能回答,即可緊跟著丟擲第二、第三個問題,讓對手沒有還擊的餘地。當對手能回答第一個問題,那跟著丟擲第二個問題,如同武俠中的連環腿,你防了一防不了二,你防了二防不了三。
視對手的強弱,判斷丟擲問題的時間緊迫性,目的就是不讓對手有過多的時間考慮問題,迫使對方面對形式作出讓步。
4. 肯定對方,按其思路突出錯誤的結果
有時我們在找不到有力的依據時,只有先假設對方的結論正確,但以此,我們可以延伸、擴大,推斷出錯誤的結果,從而來否定對方的結論,達到我們自己的目的。
5. 用自己熟悉的知識,擊打對手的軟肋
作為施工方的造價人員,工程施工過程、施工工藝全部經歷過,相對地講,在這一點上,我們的知識面要比對手略勝一籌,面對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我們完全可以掌控。
6. 巧用合同、中標檔案
審計是,審計人員都會開啟合同、招標檔案等相關資料。尋找可以審減的條款,而作為施工方造價人員,我們也不能閒著,我們尋找其條款有利因素,及不同條款內容的解讀,知己知彼,才能勝算。
7. 利用法律、法規等資源保護自己
通常提到法律、法規,人們都知道,但是卻沒有人願意去好好地閱讀、應用,只有到了法律官司是,才會想到要代開這些內容,而平時一審二審中擱置一邊。比如說:合同法、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紅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司法解釋、司法解釋第20條適用條件、司法解釋疑難問題解析、審計結論適用條件、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計價管理辦法、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還有各省市的地方相關法規。審計人員對此不熟,我們熟悉了,那它就是我們用來打擊對手的有力工具。
8. 利用定額站等權威部門威嚇對方
提到這個朋友也許會感到好笑,還威嚇對方?是的,面對明顯不合理的審計,不任是業主還是審計單位,都不會願意和我們去定額站丟這個臉去。我的做法是:寫清楚爭執問題,讓對方開介紹信,如果你是定額站的領導,看到明顯的爭執問題是人為道德所致,你在回答時,會客氣的回覆嗎?
我就山坡上築房的材料價格、坡屋面鋼筋砼板飛沿……等等爭執問題,都和業主或審計人員去過市定額站、省定額站、就明顯不公正的審計諮詢問題,常是審計人員被衝得把眼眨,掉頭就走。
9. 審計地點的選擇
審計地點選在施工現場,對施工方最不利,不是怕審計人員現場檢視實物,而是審計人員在一個小間裡工作,無人監管,工作態度、工作作風都會隨心所要。試想一下你在公共場合與在家的言行就知。
我曾和審計人員在審計事務所對過幾次賬,和在施工現場對賬相比,態度熱情,效率迅速、結果滿意。問題在於:他她若不公正地審計,我逮住不對的地方,大聲一點,將會吸引來更多同事的目光,這意味著什麼?如果領導再在辦公室,結果又是如何?
千萬不要告訴我:1、審計單位的地址不知哪兒。2審計所的領導你不認識。
10. 剛柔並用的態度
好多人都希望在結算審計中客客氣氣地對賬,得到一個好的結果,生怕發火會帶來更大的損失。事實證明,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常言道:人怕狠的,鬼怕惡的。你越軟弱,就越會被欺。我的處理防範是:視人而定,先打後揉,效果很好,這叫不打不成朋友。注意:這裡所說的先打後揉是指發火,然後再打招呼。實踐驗證此方法用在其他崗位上也有效果。
上述幾點體會僅是個人的工作總結,針對具體的問題,靈活地、綜合地巧用上述技巧,才會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辯論中的反擊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