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美浪漫的甜蜜愛情散文
愛情是春天的花朵,夏夜的明月,也還會有秋天的泥濘、冬天的冰雪。只有用純潔的品德作橋樑,以崇高的理想為紐帶連結起來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篇一:有你剛好
有時候一件事無論大小,總能讓你感動,讓你不由的浮想聯翩,而事情本身是沒有變的,只是心態變得不一樣。
今天也不是什麼特別的日子,如果非要說特殊那也有點的,就是醫院裡大發慈悲的放了我們半天的元旦節。雖然並沒有到元旦節,但是知道下午不上班還是很興奮的,畢竟已經連上了一個星期了,還有幾天是加班的,也是有點累的。從食堂出來心情也沒什麼興奮了,只覺著困的難受,只想找個地方坐著眯一下,或者快點到宿舍躺一會兒,以緩解這疲憊的心靈,當然這只是想象中的。在等公交車的時候,我看見一位老人大約六十歲的樣子,用一個輕便的輪椅推著他的老伴,從另一頭徐徐走來。我以為他們是要從我身旁路過的,也就挪了挪身子讓道路顯得寬敞一點。然而他在我前面站臺上的凳子上坐了下來,就那樣靜靜的守候在她旁邊,不在乎路人的目光。
緣這個字又怎麼說的清呢,我沒想到的是他們也和我同坐一輛公交,我因為走了一下神,在他們後面上的車,在車上為了讓別人方便老人把輪椅推來緊靠著自己。不知道怎麼來形容此刻的心情,我想他大可不必如此,人們也會理解的,況且也沒有擋著路。從上車到下車,老人的手從沒有離開過輪椅,雖然我不能判別她這樣多久了,是才剛發病還是已經很久了,但是如此一幕卻是溫暖了我的心,讓我知道在喧囂的城市還有安詳,還有許多動人故事。雖然從所遇到離開,我沒看到他們說過一句話,但從他們的平靜,我能感到他們的溫馨。
我想所謂的愛情便是如此吧——無論你變成什麼樣子,不管你是容顏遲暮亦或是體羸身弱,我都會不放棄,不拋棄,就那樣緊緊的握住你的手,無所謂海角天涯,無所謂海枯石爛,只要你在只要那人是你便是最好的。
篇二:有一種愛情叫相濡以沫
很多時候會覺得結婚還不如單身過得快樂,所以為什麼還要結婚呢?錢我自己會掙,生病我會自己去醫院,飯我自己也會做,為什麼要結婚去伺候另外一個人甚至一家子呢?而且還要面臨被小三、被出軌、被劈腿、婆媳關係、家暴等各種可能性,是閒瘋了麼?才會給自己找這種罪受。
有人說,那你乾脆別談戀愛,別找男***女***朋友了。
在對愛情一度迷惘的時候,都曾經這樣偏激的說自己是不婚主義者。那時候,其實並不是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只是覺得自己找不到,找不到那位值得自己用一生去守護的人。這份自卑無論多麼自信的人都無法確定的尋覓。
在一次偶然,坐上了一輛私家車才知道,愛情其實也有相濡以沫。
看著我提著箱子,他並沒有下車,但貼心的拉開後座的門,讓我放好了箱子。一路上我們相談甚歡。他問我是否結婚?我如實的告訴他我並不想結婚。他聽了沒有急著反駁,也告訴我身邊有類似的例子。從他的言談中,我覺得他是個很健談的人。
於是,我隨口問到他的婚姻,他臉上露出一絲甜蜜。他告訴我,他和他太太是自己談的,而且都是屬狗的,別人說這個屬性的人容易發生矛盾,可他和太太十幾年沒真正吵過嘴。我表情有些驚訝和羨慕,在我身邊這樣的例子確實不是太多。
我回應道,肯定是你們性格比較合,都比較好說話。然而,他並沒有肯定我的話,緩緩的告訴我,他和太太以前兩個人一起賺錢,那幾年收入非常樂觀。之後有一年,因自己疲勞駕駛,住院治療,後面腿上感染,落下殘疾。在這期間的一年中,他說他自己的父母都沒管他,只能靠自己和太太,太太也每天去醫院照顧他。
他說得很輕快,絲毫沒有自卑和難過。我只能動容的說他太太真好。他笑了笑,回答道是好,丈母孃也好,表情卻多了幾分自豪。
其實,他是間接告訴我,性格合只是其中一個原因,主要是他太太的那份包容。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他雖然從頭至尾沒有說過一個字他是如何對待他太太,但不難想象,如果他太太沒有他的包容與寵愛也是無法做到這樣的吧。
臨近下車,他還告訴我婚姻得靠緣分,還得要有一個正確的心態去面對,需要好好地去經營,並祝福我早點遇到那個人。
看的出他也不是個特別有內涵的人,但是卻用他的實際生活,給我上了深刻的一課。
我回到家,感慨萬千。婚姻對於我們這些莽撞無知的90後到底是什麼?
瀟灑自私的享受單身,享受父母的關愛,享受成人的自由。想戀愛了來場戀愛,想自由了來場分手,想吃吃就吃吃,想喝喝就喝喝。
看似放蕩不羈的生活,卻忽略了最起碼的責任心。從小家到大家,我們這樣不羈的人生都是一種自私。小家,父母多些擔心,擔心百年之後無人照顧你。大家,祖國的未來少了一份延續。
民政局每次公正一對新人,總要不厭其煩的問:你們想好了嗎?是啊,你們想好了嗎?想好了要認真負責的對待對方了嗎?想好了要做個負責任、疼愛她一生的好丈夫***做個賢惠、善解人意的好妻子***了嗎?想好了要丟下自由,丟下瀟灑,丟下自私了嗎?想好了要相濡以沫的對待婚姻了嗎?
對於愛情那份未知的探索,每個人都有些不確定的因素。總懷疑那份羈絆是否只是水的沸點?冷卻後,溫度如剛裝在水壺裡的水一般無恙?始終無法確定那個人是否就是mr right。
以前看到過一篇報道,現在仍然印象深刻。說問過許多戀人或是已婚的人,找到對的人是一種什麼感覺?答案都不唯一,但卻有一個他們都提到的共同點:就是覺得他/她永遠都不會離開自己!
是啊,所謂mr right就是那個對你不離不棄,無條件包容,相濡以沫的人吧。
我們曾經深深地愛過一些人。愛的時候,把朝朝暮暮當作天長地久,把繾綣一時當作被愛了一世,於是承諾,於是奢望執子之手,幸福終老。
現在,回頭想想,那曾經以為的相濡以沫是什麼?從過去來到未來的某一天,終於發現對方的時候,對對方說:親愛的,陪我一起走過剩餘的人生吧。對方如你所想那樣回答:笨老公***老婆***,我就在你身邊埃。
相濡以沫,也沒那麼難,因為有你有我,只是因為對於雙方都是合適。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沒有卿卿我我的浪漫,沒有海誓山盟的承諾,沒有天荒地老的約定;只有淡淡的相守,默默的依偎。
懷著多點真誠,多點理解的心,尋覓或等待那個願意與你相濡以沫的人。
有一種愛情叫相濡以沫,是屬於唯一的你與唯一的我。
篇三:那些美麗的邂逅
我堅信,再神通廣大的人,也不會一下子就遇到自己的夢中情人。
母親的嘮叨已經像強烈的電波充塞我的耳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態勢:看看對門的英子吧,比你小兩歲,懷裡都有一團肉乎乎的娃了!文文那丫頭片子呢,怎麼不見來家呀,張羅結婚了吧!
我疑心母親是擔心我賴在家裡,恨不能像一盆髒水將我潑出去,因為在母親看來,我笨手笨腳,我倔強傲慢,我脫離群眾,嫁給誰誰都會倒了八輩子的大黴。
我躲避著母親拉長的臉和無休止的囉嗦,獨自拿過小鏡子將自己打量,唉,真的很糟糕呢,臉上的青春痘像發起的天花一樣長得轟轟烈烈,紅腫的豆豆將我原本凸起的前額團團包圍,崛起的下巴顯更加張揚,這樣一副面孔讓青春期的我自卑到了極點,幻想雨巷裡演繹的一場浪漫的相遇幾乎成了泡影,自己如何能成為那個結著愁怨的丁香一樣的姑娘呢?
那些時候母親在外面跑的更勤了,我知道母親是在調動自己所有的人脈為我張羅婚事。這樣辛勤的結果是很有成效的,那一日,母親見我進門就嘩啦啦從臉上掉喜色,母親關了門低聲與我嘮叨了半天,大致的意思我知曉了:介紹人系爸爸單位的蘇會計,人嘛,中等個,函授大專,一個男孩兒,住房三間,爸爸是個小頭目……
這樣優越的條件不去相看母親無論如何不會饒恕我的。 唉,又是相親……
說實話,那時候我對相親這樣古老的習俗厭惡極了,它讓我想起了萬惡的舊社會,議婚階段批了八字,換了庚帖,當事人渾然不知,其中的操作全憑媒人的快腿和一張巧嘴,傻乎乎被人帶到集市或是廟會上,由 媒人隔著人群遙遙一指,雙方只是一瞥,哪能看得真切。也有下三濫的媒人使用指鹿為馬柱移花接木的法子,把沒有鼻子的說成“眼下沒啥”,把一個胳膊的說成“幹活就一把好手”,這樣受騙的一方悔之晚矣。在從一而終的舊社會,既然生米做成了熟飯,只能自認命苦,日子久了,也就有了白頭到老的婚姻。
我可是有理想有抱負的新時代青年啊! 母親以不容商量的目光生生壓回了我的質疑。
哼,相就相吧,也許前面向著一片開闊之地,也許向著一條幽靜的小路……
那一天,天色陰暗,看不出老天爺有什麼好心情,我簡單收拾一下就趕赴那場蓄謀已久的見面相親,我穿了件乳白色的小翻領單衣,舊的,我是不喜歡見面要穿新衣服的,如果說相親是要挑毛病的話,那麼應該初次見面就要把毛病抖落乾淨了,免得日後慢慢顯現出來。
天越來越暗,終於走到半路就掉下雨點來,我沒帶雨具,又想準時赴約,不得不在雨中奔跑,白箭似的雨點急急地鑽,我的身上掛滿了水,邊跑邊想,天公不作美呀,這次相親估計是泡湯了。我的樣子狼狽極了:頭髮溼成一綹,像破抹布一樣趴在腦門兒,而溼衣服貼在身上,鞋子裡面也進了水,瓜瓜響,有熟人見了我就打招呼,這是急著幹什麼呀?哼!相親。
到了相親地點我已累的氣喘吁吁,只是不停地擦臉上的水珠,當時腦子一片空白,不知道做了怎樣的回答,只記得屋裡七大姑八大姨圍了很多人,我像小丑一樣接受許多雙眼睛的檢閱…… 回到家裡我做賊一樣逃避母親的追問,對於這次失敗的相親,我是很內疚的,感覺對不起母親的一片苦心。
花喜鵲在我家樹上嘰嘰喳喳唱歌的時侯,母親說,這個春天一定是有喜事了! 我是期望真的能如母親所願,鎖定自己的終身大事,因為我對相親這碼子勾當已經越來越沒有信心了,把兩個互不相識的人為了結婚的目的放在一起,總是會有一點點的尷尬,第一眼就那樣重要嗎?一個人的才華和能力怎好在很短的時間內完全展現出來呢?
看得出,家裡對我這次的相親是引起的足夠重視的,姐姐陪我買了一件大紅的西服上衣,母親親自助陣陪我相親,城裡那些時候隔三岔五就停電,那天正好趕上了。介紹人小郭家裡點起了三根蠟燭,搖曳的燭光將那晚的氣氛烘托得暖意融融。這一次我藉著光亮偷那個他幾回,他也裝作滿不在乎地乜斜了我幾眼。小郭媳婦是個心直口快的人,她說,我們別瞎攪合了,讓倆孩子單獨出去走走。
那晚的月亮極好,我們並肩走著,男孩個子很高,我需仰視才能看見他的臉,這種仰望的感覺極其美妙也很熨貼,因為在我潛意思裡,喜歡高高大大的男孩。一路的行走沉悶得要命。男孩子說話不多,幾乎都是我問他答,我問他每天吃晚飯都做些什麼?他說,睡覺。啊?他聽出我驚恐的語氣,急忙改口說:不不,有時是電視才睡覺的!我知道他的語無倫次是有些緊張,他只是個電工,電工是不需要不懂得托爾斯泰和魯迅的。回來的時候,路燈亮了,在一顆銀杏樹下我們停下來,男孩終於大膽地對我說,你身上的紅衣裳很漂亮,他說希望明天還能在這條街上看到我,我沒有抬頭,也沒有說不,在他送我到衚衕口的時候,我輕輕地向他擺手,說了聲再見……
一道光從木柵欄射過來照在我的臉上,我仰著頭在邈遠的天空下晾晒自己的日子。 他的到來,顛覆了我以往對相親的偏見,也許在由紅娘引薦的人選中不乏優秀的異性。相親終究比偶遇來的穩妥,畢竟對對方的人品和家境有所瞭解。
他是我哥哥的朋友,經常來我家,但那時我在外地上學,並沒有見過,他倒是在家裡的相框裡熟知了我的模樣,他個子不高,黝黑,左臉太陽穴的位置有塊黑痣,我說一定是上帝眷顧他怕他走失,特意留了記號。他是唯一給我寫過信的物件,信寫的簡明扼要,像是領導的口氣,事實上他後來果真做了領導。他的字寫的很有風骨,我一下子就喜歡了。
週末回家,他邀我去看海,我們沿著海邊走,那天我穿上了一雙潔白的護士鞋,走得格外小心。他的語速很快,話題也四方八面的,談社會,論人生,暢想對藝術獨到的見解,我只有亂點頭亂嗯嗯的份兒,對於他,我一半欣賞,一半懷疑。當走過一個漁灘的時候,我不小心一個趔趄踩進了水裡,泥巴濺漫了鞋子,我的心掠過一絲惆悵。果然我們終究沒有同上一條船,就像我鞋上的汙點,暗示著前面的淤泥險灘。這一次,起因不是我,也不是他,是我的母親。母親說他太狂妄,將來我會吃虧的,母親還說,臉上有痣,終是不吉利的。
一年以後,我終於像一棵行走的樹,在一個屋簷下安營紮寨了。有人說,一生談三次戀愛最好,一次懵懂,一次深刻,一次一生。最後的一次,不管有怎樣的開始,不管中間經過怎樣的波折,最終要在一個點上相會,那為什麼會如此順利如此圓滿呢?原來在我們相看之前,他已經在前世將我的底細打探的一清二楚了,所謂的人生際遇,總是有不確定的風景在等著你,那才是真正屬於你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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